法拍行情・新竹市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437建號建物於假扣押時即為第三人占有使用且第三人亦未自認其為無權占有,故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附之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為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香山地區)細部計畫案,使用分區均為第二種商業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2442建號建物於查封時已由第三人單獨占有使用;66、67地號土地則為2442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故拍定後均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均為變更新竹都市計畫(新竹(西北地區)細部計畫)(計畫圖重製檢討暨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種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院於民國108年9月26日至現場假扣押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經假扣押債權人之代理人詢問隔壁鄰居後該鄰居表示1960建號建物為債務人自住;本院復於114年9月9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債權人代理人稱1960建號建物由債務人及其母親居住使用,債務人有時會回來;另依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4741號拍賣公告所載據債務人母親稱1960建號建物有一停車位,惟1960建號建物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停車位位置及編號為何、停車位是否屬獎勵停車位等相關實際情形應買人仍應自行前往查明注意,拍定後有可能需另行與管委會、現有車位住戶等協商或訴訟,以釐清車位數量、位置或使用權歸屬,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第一種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 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都市計畫內第一種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另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7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拍賣建物2、3樓隔成數間套房出租他人,1樓出租予潔鎂汽車專業美容及享稻壽司店,自己亦開設潔美髮藝中心;又依債務人所提出之租賃契約書所載;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33-44、36、37-3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第一種住宅區;36-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園道用地(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另該建物如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現況 本院於105年10月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且敲門無人回應,使用情形不明,據地政人員指稱407-68地號土地為378建號建物側邊之庭院,屬私人庭院,一般交由住戶自行打理,在場人對面鄰居表示378建號建物只有辦活動、聚會時才會有人回來,平時沒人住,無聽聞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院又於115年1月2日現場履勘,據管理員稱債務人偶爾會回來,且據地政人員指稱407-68地號土地為378建號建物旁之雜草空地;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本件407-68地號土地登記謄本載「使用地類別:國土保安用地」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目前該由共有人居住使用中,一樓有佛像(神像)且作為宮廟使用,二樓為房間,部分房間有佛像(神像),三樓有火燒之痕跡;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3756建號建物中,係屬增建之處,拍定後此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增建部分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所有權登記、是否為違章建築及是
現況 本院115年1月26日查封時,系爭房屋在竹科潤隆社區內,債務人不在,經社區管理員撥打對講機,無人回應;按門鈴亦無人應門;債權人嗣後具狀報,該屋之前係由債務人與家屬居住,現應為空屋;本件拍賣範圍包含一切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拍定後僅主建物點交;其餘部分(含車位)均不點交
現況 本院115年1月2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該屋位於錢進時代社區內,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70-8地號土地為社區一樓之停車空間,經管理員協助導往705-15號2樓,大門深鎖,敲門無人應門;管理人員稱債務人未住於此,現由第三人居住使用,法律關係不明,未聞有非自然死亡等影響價格情事,有一編號108之機車停車位,無汽車位
現況 本院115年3月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該不動產在「煙波主人」社區內,社區管理人員稱,該屋由債務人自住,無停車位,以上等情,本院不作實體認定;拍定後建物點交;本件拍賣範圍包含一切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院114年6月1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20-47地號、124-5地號土地為門牌林森路195號房屋座落基地,1182建號建物門口掛有「祥順螺絲」等之招牌,屋內放置大量零件,現仍營業中,三樓有鐵皮增建;在場人稱債務人為其堂兄弟,未居住於此,該屋由前屋主即其祖母陳李OO女士無償同意其父親與家人使用,其父親過世後,家人繼續使用;二樓部分有漏水,於80幾年間,屋內有非自然身故情事;本院114年8月25日現場就增建部分進行勘測,經地政測量一至三樓均有增建,暫編為2034建號,該屋有部分座落於120-19地號及125地號土地上;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暫編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拍定人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地政測量發現建物占用臨地部分,確實狀態及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拍定人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並自行處理相關問題,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現況 債務人在場稱,本房屋為領輝(集團)建設有限公司、金華企業社登記址,債務人為法定代理人,現無營業,惟仍設籍在該址;本件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均係占用國有地且有被拆除風險,通行權及占有法律關係合法性有疑義,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處理相關通行與占有關係,如有爭議恐需訴訟,請應買人注意;該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據土地所有權人(管理者)國產署稱係無權占用;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稱,該土地經核定作為台61線快速道路及附屬設施使用,未成立其他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等語;本建物占用之基地非屬拍賣標的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其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該屋為其自住使用,無出租出借,有增建,無特殊影響交易情事;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暫編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非未登記建物」的標的計算。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