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行情・雲林縣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現況 拍賣標的權利範圍均全部,查封時屋內現況係有住戶居住使用之情形,惟債務人未在現場;據查封時債權人陳稱,拍賣建物係出租他人使用;又據派出所員警訪查結果,現場係由第三人(租客)居住使用;另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建物一樓、三樓均有增建,二樓無增建,三樓天花板部分掉落,堆置雜物,另一樓內部部分與鄰房(文仁路158巷8號)相通,請應買人注意,如欲應買必要時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另拍賣建物其中有部分面積(1.2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本件拍定後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之建物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建物坐落之基地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依債務人主張,上開建物為其所興建,係用來置放辦桌用器具、冷凍設備、廚具並做住家使用;履勘現場建物內確實有上開物品、雜物及神明廳、家具等,有居住使用之跡象;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測量及鑑價報告記載,建物為透天二層建物,一樓前方為涼棚、後方廚房增建;據在場之債務人稱,建物為其家屬居住使用,建物經履勘結果研判尚可見有使用居住跡象,建物東側鄰近寺廟設施;拍賣建物若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無出租出借情形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稱,941建號建物一樓有前方涼棚、車庫、後方廚房增建,二樓有後方住宅之增建、三樓有後方住宅、前方露臺之增建;建物經履勘現場研判尚可見有使用居住跡象,在場人稱由債務人及家屬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拍賣建物若確由債務人或其同居人自住、無出租出借情形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依雲林縣政府114年9月25日府建管二字第1143941576號函文,斗六市重光段1676地號土地已為(86)(雲)營使字第34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
現況 建物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有現實占有部分,故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其中485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部分有建物數棟占用(包含本標別拍賣之建物),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均不點交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非未登記建物」的標的計算。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