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行情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本件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位於龍巖福田園區內,使用現況部分為萬里龍巖福田陵園建物(納骨塔大樓)及週遭設施坐落於其上,部分為道路、雜木林;三廳個人位第5/6/7層(權狀編號LMC0129101,已選位,編號:820218036,未使用),拍定後如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拍定人須向宇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並依該公司公告之收費標準繳交費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債務人基於其對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依建物共有人間之分管協議(契約),對該共有建物特定部分為占有管理使用;惟共有物建物特定部分之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應由全體(或法定多數)共有人協議約定使用分管方法(分管契約),且該協議分管方法,得依全體共有人(或法定多數)之決議而變更,故本件債務人就上揭塔位是否確有占有使用權及拍定後拍定人是否需受原分管契約拘束,應買人應自行先向塔位管理人(機構)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現況 該筆土地有臨道路,現況部分面積為雜木林地,部分面積為雜草地,另有部分面積上建有兩棟第三人所有之水泥磚造蓋鐵皮屋頂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現況 (1)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估價師到場,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293之1地號位於 𫙮 魚坑路過港巷10號之1鐵皮屋東南方50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及墳墓使用
現況 該筆土地有臨道路,現況為雜木林地,無人管理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現況 標別3拍賣標的土地為偏遠山坡地且人車無法到達,另按空照圖研判為雜木林,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不點交;本件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38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8號建物北方約26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2)665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8號建物北方偏東約18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3)670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8號建物北方約167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4)825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8號建物北方約15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保護區等,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亦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件標的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其應買資格與使用限制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114-9、114-10地號土地新竹市都市計畫內第二種商業區;114-38地號土地為新竹市都市計畫內第二種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1727地號現為雜木林,110地號為菜園及空地,僅拍賣土地,其上地上物、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使用分區均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拍賣之列,惟如與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同屬於一人所有,則依民法第838之1條規定,因強制執行拍賣後,其上建物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該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標拍賣54-24地號土地上建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門牌號碼:臺中市東區建成路807之1號、807之2號),經本院函請轄區員警查訪該地址,上開二間房屋現均無人居住,無從查明其占有使用54-24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其中128地號土地部分面積上有第三人所有之水泥磚造未保存登記建物,另有部分面積為雜草空地,而129地號土地現部分面積為雜草空地;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128號土地係住宅區(佳冬都市計畫)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334地號為道路,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該筆土地有臨道路,現況為雜木林地,無人管理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現況 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新埤鄉 建功 66 17124.00 24分之1 410,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民國114年10月20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74、374之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貢寮區遠望坑街7號建物南方約760公尺至150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一般保護區」及「公園用地」,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388、388-1均為空地,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編號2土地上有鐵皮建物(停車)占用;另鑑價報告稱:編號1土地為道路使用;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439、440均為空地,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屬「住一」住宅區;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
現況 本標不動產土地現況為頭城鎮公園路旁雜草叢生空地,並有兩座貨櫃置放其上,占有使用人不明,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114年司執字020959號 財產所有人:盧潮衡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頭城鎮 拔 雅 林一37 道 路用地795.88 2分之1 11,000,000元備考 88執全253號
現況 265-3、265-5地號土地相連且合併使用,屬於非都市土地,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北側、東側均臨中大街127巷、中間有中大街127巷貫穿,現況生長雜草雜樹竹林、部分種植農作物、265-5地號土地部分為產業道路;前開土地地上物、農作物等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占有情形;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土地上有其經營之工廠(貴冠生技有限公司),坐落於拍賣之土地及鄰地263-10地號,向第三人林○叩承租門牌拔子林83之44號建物,租期自108年6月至119年5月止,並自110年起至120年止,轉租予第三人富聯塑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拍賣之土地上有置放一貨櫃,使用狀況不明;上開貨櫃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土地為林業用地,依土地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林地、漁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應買人請特別注意
現況 本件標的271地號於96年1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門牌號碼:五結鄉大吉路70號,非本件拍賣標的),據在場第三人稱地上建物之三合院,左側廂房部分係債務人使用,正堂由其改設置『聖德堂』道壇;以上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上雜草雜木及鐵皮工寮等,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地上物、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農業區(佳冬都市計畫);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有門牌號碼南澳鄉和平路9巷28號建物占用其上,所有權人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土地,未拍賣土地上建物,故不點交;地上建物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114年司執字022578號 財產所有人:吳幸芳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頭城鎮 拔 雅 林五225 589.73 5000分之72310,000,000元備考 重測前:拔雅林段拔雅林小段57-2地號
現況 該筆土地現部分面積為鋪設柏油之道路(恆福二街),部分面積為路邊水泥空地,無人管理使用
現況 (2)1027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68之1號建物南方約152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3)1090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68之1號建物南方約25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保護區等,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亦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如無人使用之雜林地屬實,則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如果不實,現仍有第三人於查封前已合法占有使用者,則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並自行查;本件標的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民國68年06月02日)農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農業區(佳冬都市計畫);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76 5147.07 24分之1 352,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編號2土地為柚子園,且臺南市麻豆區公所函稱:編號2土地無訂定三七五租約;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標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經本院函查上開建物門牌稅籍資料,其中數筆之納稅義務人為債務人,建物如為債務人所有,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425之1、第838條之1第101(續上頁)第五頁標別: 乙巷、第876條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或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現況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 楊梅都市計劃(民國108年12月10日)保護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佳冬都市計畫);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122 145.15 24分之1 24,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2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123 74.60 24分之1 13,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2土地相鄰,編號1土地為空地,作為停車使用,編號2土地部分為公共排水溝,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為水泥空地,編號2土地現為道路,另編號2土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
現況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標內拍賣929、954地號土地均為排水溝地,另929地號土地上建有建物圍牆,其占有使用929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拍定人自理;本標拍賣二筆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民國115年2月5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74、374之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貢寮區遠望坑街7號建物南方約1300公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之「一般保護區」及「公園用地」,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343地號上有門牌號碼:頭濱路一段373巷20號及22號及無門牌鐵皮建物一間占用其上;342地號上有頭濱路一段375號房屋占用其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均不明,其權義由買受人自理,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地上建物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114年司執字025015號 財產所有人:童建文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頭城鎮 新竹安 893 農 牧 用地一 般農 業區1061.96 9分之1 285,000元備考 部分水利用地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由共有人使用中,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故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現係道路即公正路98巷,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道路用地
現況 拍賣土地均無臨路,其上雜草林木叢生,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畫(民國62年9月14日)農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件拍賣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數棟建築物坐落,並設有圍牆,據債權人陳報建物門牌號碼為外渡頭12號,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坐落建物為同段152建號,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標不動產土地現況為頭城鎮公園路旁雜草叢生空地,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另如經測量土地後其上如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占有部分亦不點交,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亦不代為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如無人使用(或為債務人使用)之雜林地屬實,則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風景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使用分區均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拍賣之列,惟如與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同屬於一人所有,則依民法第838之1條規定,因強制執行拍賣後,其上建物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該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標別1拍賣標的550地號土地,依查封筆錄所載無路可達,按航照圖顯示現況為雜木林,拍定(承受、應買)後不點交
現況 680地號土地部分種植景觀樹、果樹、部分則為雜樹林,而據當地居民稱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及景觀樹、果樹均為共有人使用及栽種;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624、628、629、636、680、682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現況 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112年司執字016518號 財產所有人:周貴雲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壯圍鄉 功勞 648 農 牧 用地特 定農 業區2541.00 6分之1 2,001,000元備考2 宜蘭縣 壯圍鄉 功勞 649 農 牧 用地特 定農 業區2117.00 6分之1 1,617,000元備考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現況 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一門牌為灣丘30號之2建物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標別1拍賣標的土地為偏遠山坡地且人車無法到達,另按空照圖研判為雜木林,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不點交;本件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編號1土地呈不規則狀,現況為道路、空地、建物使用;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
現況 編號2地上有多棟無門牌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另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東西側均臨路,土地上均有多棟未辦理保存登記平方數棟占用
現況 上開218號建物及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龜山都市計劃(民國95年6月15日)第一種住宅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本件標別1拍賣標的土地,為門牌「屏東縣屏東市安心四橫巷107號」建物及「屏東縣屏東市安心四橫巷117號」建物間之巷道用地,因債務人並未實際占有使用土地,拍定(承受、應買)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蘇澳鎮冷泉路60號至71號建物後方雜木林地,土地上方有70號及71號建物占用,土地使用法律權源不明,故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29405號 財產所有人:彭日嬌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蘇澳鎮 中原 207 住 宅區168.87 1分之1 2,450,000元備考 重測前:蘇澳段蘇澳小段157之87地號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廢棄魚塭,未臨路而需通行他人土地;上開魚塭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388、388-1均為空地,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16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23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武嶺街212號』建物(以下簡稱212號建物)前方,有該建物鐵皮及四層RC房屋部分占用;233地號位於212號建物後方,有該建物鐵皮占用、部分為防火巷;又該212號建物、其他定著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依據民國115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土地使用分區係屬住宅區(住一);依基隆市政府115年7月16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50127969號函略載:231地號及233地號屬(65)基使字00234號使用執照卷內記載之建築基地範圍等語;又拍定後,拍定人與上載使用執照、建造執照相關建物所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爭議,應另循其他法律途徑解決,以上併提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12月15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編號1土地上有雜物堆置,並有門牌台南市永康區王行路1032巷4號增建鐵皮屋占用,其餘土地上堆置雜物、部分雜草空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四筆土地相連,未直接臨路,為裡地,需通行鄰地方可到達道路,現況有建物之一部坐落,剩餘土地為堆置廢棄物、部分空地;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四筆土地使用分區均屬「住宅區」;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其上建物、鐵皮屋及雜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建物、鐵皮屋及雜物占有權源不明;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本標土地查封時,860地號上有礁溪鄉三興巷9號、10號及9號前房無門牌磚造平房占用其上,202地號及183地號為水田;土地之占有狀況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地上建物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本標183地號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896地號上有報廢平房一間占用其上,其餘部分為菜園或雜草雜樹;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標898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假扣押查封及本件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南勢街282號建物一棟,部分為空地,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25 14808.92 24分之1 506,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標內拍賣929、954地號土地均為排水溝地,另929地號土地上建有建物圍牆,其占有使用929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拍定人自理;本標拍賣二筆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土地上有五結鄉孝威路296巷22號建物占用其上,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土地,未拍賣土地上建物,故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現況為雜木林地,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114年司執字025015號 財產所有人:童建文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頭城鎮 新竹安 896 甲 種 建築用地一 般農 業區447.86 9分之1 500,000元備考 重測前:竹安段330-1地號
現況 上開土地現況應買人請務必再行查證,拍定後以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臺南市善化區溪尾66之2號未保存建物坐落,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依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作為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查無三七五租約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183、185、186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現況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劃 (民國75年12月5日)住宅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土地上有門牌為竹子腳20號三合院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標不動產土地現況為雜草叢生空地,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114年司執字020959號 財產所有人:盧潮衡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頭城鎮 拔 雅 林三381 部 分綠 地部 分電 路鐵 塔用地1634.70 2分之1 26,500,000元備考 88執全253號
現況 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部份為既成巷道、部份有建物座落其上(門牌白河區裕農路17巷八弄18號),據債權人查報上開建物為第三人陳冠宇所有,債務人與第三人為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現為道路用地,且為公政府協議價購之土地,雖尚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惟其買賣關係仍存在,政府仍有合法土地使用權;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之使用分區,係屬內政部核定屏東都市計畫案(44.07.15)之「道」(道路用地),「道」依內政部93年5月17日台內營字第09300841572號函經政府協議價購之土地,雖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其買賣法律關係仍存在,政府仍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依87年6月30日台(87)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已非保留供政府或公用事業機構取得開闢,並已不具保留性質,尚難認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另依據前案(即本院108司執字第45962號)調查所得,屏東縣屏東市公所109年1月20日函文所示,本件拍賣標的業經屏東市公所與原土地所有權人間已成立協議價購,並經屏東市公所民國59年開闢作為道路使用供通行近50年,故本案土地應為土地法第14條1項第5款所稱公共交通道路,依該法規定,公共交通道路土地不得私有;本件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蘇澳鎮冷泉路40號及47號屋前既成巷道,巷道上方有39號、42號、43號、44號、46號及47號建物雨遮延伸占用;52號房屋後方鐵皮雨遮亦占用,土地使用法律權源不明,故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內庄184號、187號)坐落,部分建物無人居住,部分建物有人居住,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260地號上有頭城老街裝置藝術占用,部分為盧宅內空地;207及207-1地號土地位於頭城鎮農會前方50公尺左側無門牌鐵皮建物後方,依空照圖顯示應被此建物占用中;本標土地占用使用權均不明,故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20959號 財產所有人:盧潮衡編 土 地 坐 落 使 用 使用 面 積 權 利 最低拍賣價格010203(續上頁)第四頁標別: 丙標別: 丁號 地類別 分區 範 圍 (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頭城鎮 拔 雅 林一7 道 路用地1005.36 2分之1 15,000,000元備考 88執全253號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197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光復路396號」旁之空地,其上有一鐵皮棚架佔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鐵皮棚架權屬何人所有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亦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863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北方約3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部分為道路,部分為花圃;(2)866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對面約15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空地(停放有車輛),部分為雜木林;(3)876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4號至132號建物及土地公廟前方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道路;(4)878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西方約4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5)887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西方約2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7)901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40號建物前方約1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8)911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40號建物南方約15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部分為擺放農具之屋寮占用,部分為菜圃;(9)913地號土地係為泰安路117之1號建物(朱王府)所座落之土地,部分為魚池占用,部分為雜木林
現況 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標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編號2至4土地經臺南市麻豆區公所函稱:土地無訂定三七五租約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系爭土地上有無門牌未保存登記建物平房坐落,另土地一部分為私設道路及雜樹,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197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光復路396號」旁之空地,其上有一鐵皮棚架佔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鐵皮棚架權屬何人所有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亦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25 14808.92 24分之1 506,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本件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農業區(佳冬都市計畫);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01020304(續上頁)第五頁標別: 7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75 2005.47 24分之1 138,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1435地號至1445地號各為門牌號碼上將路二段102巷26號、28號、30號、32號、36號、38號、40號、42號、46號、48號、50號、52號及56號建物前方雨遮占用;1446地號為同巷既成巷道,建物雨遮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標除1446地號外,均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及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現況 本件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拍定(承受、應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佳冬都市計畫);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122 145.15 24分之1 24,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2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123 74.60 24分之1 13,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25 14808.92 24分之1 506,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蘇澳鎮冷泉路33號至37號屋前既成巷道,巷道上方有水泥雨遮延伸占用,土地使用法律權源不明,故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29405號 財產所有人:彭日嬌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蘇澳鎮 中原 148 住 宅區174.82 1分之1 2,600,000元備考 重測前:蘇澳段蘇澳小段157之86地號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2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道路,其上並有一水塔占用,惟土地上之水塔並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放置於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另如經測量土地後其上如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占有部分亦不點交,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亦不代為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上雜草雜木及鐵皮工寮等,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地上物、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依上開建物登記謄本所載:債務人為共有人,應買人應特別留意民法第425條之1、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現況 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高樹鄉公園段800地號土地,有臨路,目前土地部分面積為道路及灌溉用的水利溝渠,另有部分面積為鐵皮屋建物,據本院現況調查筆錄記載上開建築物為第三人李宗德興建,拍定後不點交;上開第三人李宗德興建之鐵皮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請拍定人與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業用地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佳冬都市計畫);114年司執字040706號 財產所有人:賴妗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122 145.15 24分之1 24,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2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123 74.60 24分之1 13,000元備考 三七五租約
現況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劃(民國108年12月10日)住宅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石棉瓦平房建物一棟,另本件指界時為雜草空地,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有雜樹、果樹、鐵皮倉庫、鴿舍等坐落;另依據本院114年度新簡字第74號判決記載,該土地共有人方太壽有種植花生、地上鐵皮房屋為共有人方太良所有;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部份為(松樹王)之祭祀設施、部份既成道路、餘為空地,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現況 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1)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估價師到場,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293之2地號位於 𫙮 魚坑路過港巷10號之1鐵皮屋南方60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墳墓及10號之1建物部分使用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及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現均係供作道路使用,故拍定均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618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682地號土地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現況 其中128地號土地部分面積上有第三人所有之水泥磚造未保存登記建物,另有部分面積為雜草空地,而129地號土地現部分面積為雜草空地;本件拍賣之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二)土地共有人;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128號土地係住宅區(佳冬都市計畫)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蘇澳鎮冷泉路53巷既成巷道,部分由39號至50號建物增建占用,土地使用法律權源不明,故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29405號 財產所有人:彭日嬌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蘇澳鎮 中原 231-1 保 護區140.22 1分之1 190,000元備考 分割自:231地號
現況 本件標別2拍賣標的土地,為門牌「屏東縣屏東市安心四橫巷87號」建物及「屏東縣屏東市安心四橫巷77號」建物間之巷道用地,且部分區域有「屏東縣屏東市安心四橫巷81號」建物及「屏東縣屏東市安心四橫巷83號」建物之遮雨棚座落其上,上開遮雨棚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土地之使用權源不明,因債務人並未實際占有使用土地,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不點交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2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道路,其上並有一水塔占用,惟土地上之水塔並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放置於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另如經測量土地後其上如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占有部分亦不點交,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亦不代為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另如經測量土地後其上如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占有部分亦不點交,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亦不代為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拍賣之土地現種植樹木,未臨路,另據債務人陳報土地出租予林O強,租期至118年1月31日止,故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為部分雜草地及樹木、部分含約3-5米巷道使用,距離通霄鎮北勢山第二公墓約120公尺
現況 據債權人稱:為債務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147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147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147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現耕地所有權人依序有優先購買權(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147地號土地優先購買權之優先順序為:(1)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之耕地承租人;(2)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之現耕他共有人;(4)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規定之共有人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土地占有使用及是否有地上物或建物坐落情形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正覺街102巷40弄56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115年6月18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現為雜樹林,無人占有使用;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種植雜木林及雜竹林,部分作道路使用,臨接約3公尺道路;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如無第三人佔用,拍定後現況點交,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本件土地部分為門牌號碼屏東縣佳冬鄉中巷4號房屋占用、部分為巷道,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屬都市計劃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新岸內1之2~1之8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豐濱鄉長虹段386之18地號上有門牌號碼豐濱鄉靜浦43之2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座落,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
現況 據債權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39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399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的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交通用地,無三七五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一建物坐落使用、部分為空地、部分雜木,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861-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861-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
現況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佔有,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之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該筆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之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請應買人或
現況 依據民國115年4月所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目前為雜木林使用;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債務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現無人使用,無分管出租之情事;本件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現況 ⑶ 1461地號:位74建號建物前之停車場,部分面積為雨遮佔用;⑹ 1491地號:位74建號建物管理中心正前方約13公尺處,現作道路使用;依據基隆市政府110年1月26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00203518號函稱:「93-2(即1497)、93-3(即1508)、93-4(即1641)、370-3(即1491)、369(即1520)、107-4(即1619)地號土地領有(81)基府工管使字第00002號雜項(整地)使用執照,未有申領建築執照紀錄
現況 本件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二棟一層樓之鐵皮屋,部分種植椰子樹,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都市計畫農業區A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自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999-17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89年1月19日假扣押查封時,由假扣押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為慈安路80巷3弄之巷道使用中
現況 58之31地號為三角形,介林九街20號、22號、24號及26號等房屋有部分座落其上,占有土地使用權限不明,另據鑑價報告記載,該地未面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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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法拍
中位折價只看可比的拍定標的;件數少的縣市僅供參考。
| 縣市 | 待拍 | 已拍定 | 可比 | 中位折價 | 拍定 ÷ 底價 |
|---|---|---|---|---|---|
| 台中市 | 203 | 302 | 38 | -16% | 1.05 |
| 新北市 | 194 | 400 | 65 | -20% | 1.07 |
| 台南市 | 182 | 311 | 20 | -36% | 1.02 |
| 高雄市 | 166 | 307 | 15 | -43% | 1.05 |
| 台北市 | 139 | 251 | 47 | -20% | 1.07 |
| 桃園市 | 136 | 178 | 41 | -20% | 1.06 |
| 基隆市 | 98 | 52 | 0 | 樣本少 | 1.02 |
| 屏東縣 | 85 | 181 | 0 | 樣本少 | 1.05 |
| 彰化縣 | 80 | 256 | 3 | 樣本少 | 1.04 |
| 新竹縣 | 63 | 65 | 3 | 樣本少 | 1.04 |
| 苗栗縣 | 60 | 80 | 2 | 樣本少 | 1.00 |
| 花蓮縣 | 58 | 100 | 3 | 樣本少 | 1.02 |
| 宜蘭縣 | 53 | 70 | 0 | 樣本少 | 1.01 |
| 嘉義縣 | 51 | 112 | 1 | 樣本少 | 1.05 |
| 新竹市 | 48 | 56 | 6 | -25% | 1.12 |
| 嘉義市 | 36 | 30 | 0 | 樣本少 | 1.07 |
| 南投縣 | 33 | 151 | 0 | 樣本少 | 1.02 |
| 雲林縣 | 27 | 132 | 2 | 樣本少 | 1.01 |
| 台東縣 | 12 | 199 | 4 | 樣本少 | 1.06 |
| 金門縣 | 9 | 6 | 1 | 樣本少 | 1.04 |
| 澎湖縣 | 2 | 33 | 0 | 樣本少 | 1.01 |
| 連江縣 | 0 | 3 | 0 | 樣本少 | 1.01 |
| 台南縣 | 0 | 0 | 0 | 樣本少 | — |
| 桃園縣 | 0 | 0 | 0 | 樣本少 | — |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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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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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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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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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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