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行情・彰化縣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412地號為建物前道路,拍賣之建物現無人住居,有漏水、壁癌長苔情形,拍定後除412地號共有土地不點交外,其餘部分得點交;惟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鑑價報告及本院前案(114年度司執助第1629號)查封筆錄記載,編號1土地有編號1、2建物坐落,前開建物有漏水及壁癌情形(油漆脫落);另據第三人在場稱,債務人未居住於該屋,其與債務人為親戚,且其為編號1土地及編號1、2建物之原所有人,因當初債務人稱要建工廠,要辦貸款,遂借與債務人登記等語;因第三人即原所有人於查封前即繼續居住使用至今,非查封前無權占有,是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據債務人稱,前開建物部分有壁癌及漏水情形,現由債務人與共有人居住使用;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編號1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編號2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此編號建物並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615地號土地,其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之土地或建物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非毗鄰耕地標的之土地或建物讓由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一併承買,共有人僅得就共有之土地或建物承買、毗鄰耕地現耕所有權人僅得就毗鄰耕地之土地承買,該非共有標的之土地或建物、非毗鄰耕地標的之土地或建物仍歸拍定人買受;如因而致土地及建物讓與相異之人時,該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三樓有相通,且拍賣建物部分有壁癌(油漆脫落)及漏水情形;據債務人稱,前開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家屬使用;編號1、2建物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田中都市計畫區住宅區(土地開發限制建蔽/容積%:60/200),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據本院113執全84號假扣押卷內執行筆錄記載,債務人之親屬李妍菲稱編號1建物面向大門左邊由入口處至廁所前300坪面積於民國113年1月1日起出租予第三人鼎睿鋼鐵有限公司使用,租期5年,租金每月新臺幣20萬元;再者,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72821號於114年1月20日至現場測量時及本件於115年5月4日至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稱及前案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有編號1至7建物坐落,建物現為工廠、辦公室及宿舍使用;債務人之親屬李妍菲稱除前開出租部分外,其餘建物為債務人興錩機械工業有限公司(下稱興錩公司)使用;編號1至7建物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另編號1至6太陽能設備動產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此等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編號1至6之太陽能設備,債務人興錩公司曾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簽訂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惟該電費債權已設定質權予債權人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據在場人即債務人母親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拍賣房屋係由其與孫子居住;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如有第三人就增建物所有權異議,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拍定人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本件拍定後點交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據管理員稱本件債務人自始未居住於系爭房屋,亦未曾繳納管理費;另依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112年度綜所稅執專字第37057號拍賣公告,系爭拍賣房屋未出租他人且無水電;地政人員指稱本件無增建物,374地號為社區通道;經入屋勘查,系爭房屋為空屋,建物未全部完工,樓梯均未安裝扶手、部分房間天花板未粉刷,房屋為毛坯屋狀態;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374地號為共同使用部分,使用權源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分區為彰化市都市計畫住宅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又據地政機關測量成果圖所載,編號1建物部分佔用鄰地(鄰地非本件拍賣範圍),佔用面積已一併估價,拍定人應自行負擔鄰地所有權人日後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
現況 拍賣土地上有債務人所有編號1及編號2建物坐落,建物為債務人及家屬自用,拍定後均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拍賣土地上有債務人所有編號1及編號2建物坐落,建物為債務人及家屬自用,拍定後均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114年司執字074659號 財產所有人:王嬿蓁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彰化縣 田中鎮 香山 621-49 76.50 全部 3,200,000元備考 王嬿蓁所有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1 244 彰化縣田中鎮香山段621-49地號--------------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3段1巷125
現況 經會同警員、地政人員至現場查封,屋內擺設有債務人姓名之獎牌等,又據地政人員稱本件建物有增建,經債權人代理人當場請求一併測量查封(即編號2建物);嗣據債權人具狀陳報本件建物現由債務人佔有使用;本件屋內動產均非拍賣範圍,本件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彰化市都市計畫之住宅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
現況 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坐落之基地非在拍賣之列,拍定後不點交;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經會同警員及債權人代理人至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本件建物無增建;另據在場管理員稱本件建物由債務人家人居住使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彰化市都市計畫住宅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稱,14、15地號土地為39弄巷道,27地號為屋旁空地(非本件拍賣建物),17建號建物有增建,經債權人代理人當場請求一併測量查封(即暫編建號89);又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債務人已搬離,本件建物現為空屋;惟依鑑價報告所附現場照片,屋內留有大量動產及日常生活用品,屋內動產均非拍賣範圍,本件建物現由何人佔有使用不明;本件拍定後僅本件建物點交,惟如有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現況 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建物為承租人使用,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除有宮後街2巷7之1號建物坐落外,尚有宮後街2巷7之2號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另據債務人稱拍賣建物由共有人及家人住居,故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288地號土地坐落鐵皮建物,鐵皮建物未在拍賣之內,鐵皮建物坐落土地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288地號土地拍定後不點交;289地號土地坐落本件拍賣之建物,建物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用,拍定後建物連同坐落之289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3-6地號土地為道路,3-5地號土地上座落12建號及增建,另據債務人稱:拍賣之建物由債務人自己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拍定後除共有土地不點交外,其餘部分得點交;惟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12、215建號房屋部分占用鄰地3-4、3-7、5-1地號,應買人應自行負擔被鄰地所有人請求拆除之損失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債務人具狀陳報建物為家人使用,無出租情形;建物其中1.92平方公尺佔用鄰地1450地號土地,占用之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鄰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有變更之可能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編號1建物現為共有人使用,並使用B-006車位;因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且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本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彰化都市計畫,編號1土地為住宅區,編號2、3土地為道路用地,編號4土地為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非未登記建物」的標的計算。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