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價
55 萬
(主建物 11.6)
比同棟行情
—
同棟、同社區坪數相近的成交不足
比附近行情
—
持分
底價回到哪一年
—
社區成交不足
本頁整理自法院拍賣公告與內政部實價登錄,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與法院、債權人無關。
外觀與位置
這件的門牌無法精確定位(系統只定位到瑞芳區),所以不顯示街景、空拍、淹水與液化風險、周邊距離,以免看錯位置。同棟、同社區的比價不受影響。
風險檢查:法院公告怎麼寫
從公告的點交情形、使用情形與備註整理,附上公告原文片段與消息來源;社區成交備註來自實價登錄。判斷請以公告原文為準。
要注意 2風險 2公告沒提 7
- 點交 不點交:占用要自己處理,常需訴訟
- 現況 公告寫有租約
- –非自然死亡 公告沒提
- –火災 公告沒提
- –海砂屋 公告沒提
- –輻射屋 公告沒提
- –地震受損 公告沒提
- –漏水 公告沒提
- !增建 有增建或未保存登記的建物:拍定後無法登記,可能被拆除
- –管理費 公告沒寫有沒有欠繳,投標前問管委會
- !瑕疵擔保 法拍不負瑕疵擔保(強制執行法第 113 條準用第 69 條),買到有瑕疵不能要求退還或減價
下一步
以下擷取自法院公告,實際以公告與法院通知為準。
- 拍賣日
- 2026/10/07
- 保證金
- 11 萬(110,000 元)
- 投標時間
-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開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1時整
- 投標地點
- 基隆地院民事執行處
- 閱覽查封筆錄
- 自公告後5日起算,至拍賣期日前2日(每日辦公時間內,請先以電話聯絡以避免書記官出差而閱覽未果)至該事件承辦書記官辦公室處
點交與現況
法院公告「點交情形」「使用情形」「備註」的重點;判斷請以公告原文為準。
- 其上第二層為債務人提供第三人作為咖啡廳使用,據債務人稱有訂定租賃契約,惟現場並無提出
-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 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據在場債務人除不確定是否為海沙屋,其餘則表示無上開情事
- 依臺陽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北市瑞芳區汽車路7之3號座落土地,與該公司簽訂租賃契約之承租人為蘇○輝先生,本件債務人就上開建物座落土地,未曾與本公司有租賃契約關係等語
- 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 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4月28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43255365號函略載:新北市瑞芳區汽車路7之3號,查未登記查封建物地址/號,本大隊尚無違章建築認定等語
歷次拍賣
同一案、同一標別在本站累積的紀錄(法院只提供目前這一拍,較早拍次從本站開始收錄起才有)。
| 日期 | 拍次 | 結果 | 底價(萬) | 比上一拍 | 拍定價(萬) |
|---|---|---|---|---|---|
| 2026/10/07 | 第4拍 | 待拍 | 55 | — | — |
解讀須知
- 本頁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要不要投標、出價多少請自行判斷,並以拍賣公告原文為準。
- 「比附近市價」=(底價或拍定價)換算每坪後,相對附近相似成交的差距;負值代表比較便宜。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的標的計算。
- 「比同棟成交」只比同一棟、坪數相近的成交,最直接;同棟小坪數單價通常較高,所以不混在一起比。
- 比市價便宜超過五成,通常有公告以外的問題(占用、不點交、持分、增建、瑕疵),務必讀公告原文。
- 點交=法院協助排除占用並交屋;不點交時要自行處理占用(常需訴訟)。「部分點交」要看是哪一部分不點交。
- 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兩成。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且瑕疵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