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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高雄地院・114司執078667(1標)・待拍
點交第1拍持分共有物變賣
底價
661 萬
(主建物 167.4)
比同棟行情
—
同棟、同社區坪數相近的成交不足
比附近行情
—
持分
底價回到哪一年
—
社區成交不足

本頁整理自法院拍賣公告與內政部實價登錄,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與法院、債權人無關。

外觀與位置

這件的門牌無法精確定位(系統只定位到鳳山區),所以不顯示街景、空拍、淹水與液化風險、周邊距離,以免看錯位置。同棟、同社區的比價不受影響。

風險檢查:法院公告怎麼寫

從公告的點交情形、使用情形與備註整理,附上公告原文片段與消息來源;社區成交備註來自實價登錄。判斷請以公告原文為準。

沒問題 7要注意 2公告沒提 2
  • 點交 拍定後由法院點交;占用人不搬,法院可解除占有
  • –現況 公告沒寫誰在使用
  • 非自然死亡 九、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來源:法院公告
  • 火災 九、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來源:法院公告
  • 海砂屋 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來源:法院公告
  • 輻射屋 九、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來源:法院公告
  • 地震受損 無漏水及地震受創之情形來源:法院公告
  • 漏水 無漏水及地震受創之情形來源:法院公告
  • !共有 共有物變賣:其他共有人可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
  • –管理費 公告沒寫有沒有欠繳,投標前問管委會
  • !瑕疵擔保 法拍不負瑕疵擔保(強制執行法第 113 條準用第 69 條),買到有瑕疵不能要求退還或減價

下一步

以下擷取自法院公告,實際以公告與法院通知為準。

拍賣日
2026/10/15
保證金
132 萬(1,323,000 元)
投標時間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開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3時30分
投標地點
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0樓)
閱覽查封筆錄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期日前1日,每日辦公時間內在民事執行處承辦股

點交與現況

法院公告「點交情形」「使用情形」「備註」的重點;判斷請以公告原文為準。

  • 經目視屋況尚屬良好,無漏水及地震受創之情形
  • 01(續上頁)第四頁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股       別:地股擬       判:擬        判民事執行處據管理員稱管理費每月600元,無車位,自109年間起開始欠繳,據了解本屋非凶宅,之前是已過世之共有人張光維住居,之後是兄弟姊妹會陸續回來住
  • 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

歷次拍賣

同一案、同一標別在本站累積的紀錄(法院只提供目前這一拍,較早拍次從本站開始收錄起才有)。

日期拍次結果底價(萬)比上一拍拍定價(萬)
2026/10/15第1拍待拍661——

解讀須知

  • 本頁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要不要投標、出價多少請自行判斷,並以拍賣公告原文為準。
  • 「比附近市價」=(底價或拍定價)換算每坪後,相對附近相似成交的差距;負值代表比較便宜。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的標的計算。
  • 「比同棟成交」只比同一棟、坪數相近的成交,最直接;同棟小坪數單價通常較高,所以不混在一起比。
  • 比市價便宜超過五成,通常有公告以外的問題(占用、不點交、持分、增建、瑕疵),務必讀公告原文。
  • 點交=法院協助排除占用並交屋;不點交時要自行處理占用(常需訴訟)。「部分點交」要看是哪一部分不點交。
  • 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兩成。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且瑕疵不擔保。
高雄市鳳山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高雄地院 第1拍|To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