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價
62,979 萬
(主建物 3375.1)
比同棟行情
—
同棟、同社區坪數相近的成交不足
比附近行情
—
無法定位
底價回到哪一年
—
社區成交不足
本頁整理自法院拍賣公告與內政部實價登錄,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與法院、債權人無關。
外觀與位置
這件的門牌無法精確定位(系統只定位到安南區),所以不顯示街景、空拍、淹水與液化風險、周邊距離,以免看錯位置。同棟、同社區的比價不受影響。
風險檢查:法院公告怎麼寫
從公告的點交情形、使用情形與備註整理,附上公告原文片段與消息來源;社區成交備註來自實價登錄。判斷請以公告原文為準。
沒問題 2要注意 3風險 2公告沒提 5
- !點交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
- 現況 第三人占用
- –非自然死亡 公告沒提
- –火災 公告沒提
- 海砂屋 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來源:鑑價報告
- 輻射屋 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來源:鑑價報告
- –地震受損 公告沒提
- –漏水 公告沒提
- !增建 有增建或未保存登記的建物:拍定後無法登記,可能被拆除
- 土地 建物坐落他人土地,可能被請求拆屋還地或付租金
- –管理費 公告沒寫有沒有欠繳,投標前問管委會
- !瑕疵擔保 法拍不負瑕疵擔保(強制執行法第 113 條準用第 69 條),買到有瑕疵不能要求退還或減價
下一步
以下擷取自法院公告,實際以公告與法院通知為準。
- 拍賣日
- 2026/10/06
- 保證金
- 12,596 萬(125,959,000 元)
- 投標時間
-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開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10時30分
- 投標地點
- 臺南地院民事執行處
- 閱覽查封筆錄
-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期日前1日(每日辦公時間內)在本院民事執行處各股書記官辦公室(請事先聯絡)
點交與現況
法院公告「點交情形」「使用情形」「備註」的重點;判斷請以公告原文為準。
- 民國109年3月20日本案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公司員工在場陳稱:建物目前無人使用
- 本院復於113年8月23日現場履勘,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3地號西側有鄰地建物之空橋跨建,另東側有16-12建號建物跨建,16-7建號建物經入內檢視為空屋無人使用,其上四樓有增建建物為第三人英○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6-6及16-9建號建物均為1層鋼骨造材料暫存區,現況無人使用
- 又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位於安南區之臺南科技工業區,73地號西南側臨約20公尺寬之工業三路,16-6建號為一層樓高鋼骨造之機械房,部分跨建至非本次拍賣土地74地號,16-7建號為三層樓高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造之廠房、辦公室,頂層有增建,西側有增建與16-1建號相連,其三樓可與16-1建號建物互通,部分跨建至非本次拍賣土地74地號,16-9建號為一層樓高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造之廠房,部分跨建至非本件拍賣土地72地號,各標的建物目前閒置中,內部保養維護情形普通
- 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73地號土地及16-6、16-7、16-9建號建物,其中73地號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16-10、16-12建號等建物坐落、16-7建號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四樓增建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本件拍賣不動產之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均
- 如上揭所載無誤,拍定後除非本次拍賣建物占用73地號土地之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按現況點交
- 以供商號、法人或政府依法設立之事業機構從事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3條規定之使用為限,並應符合「臺南科技工業區產業用地
- 容許引進產業類別一覽表」之產業類別限制,故應買人於應買前應自行確認所從事行業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免日後無法取得工廠登記營運
- 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歷次拍賣
同一案、同一標別在本站累積的紀錄(法院只提供目前這一拍,較早拍次從本站開始收錄起才有)。
| 日期 | 拍次 | 結果 | 底價(萬) | 比上一拍 | 拍定價(萬) |
|---|---|---|---|---|---|
| 2026/10/06 | 第1拍 | 待拍 | 62,979 | — | — |
解讀須知
- 本頁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要不要投標、出價多少請自行判斷,並以拍賣公告原文為準。
- 「比附近市價」=(底價或拍定價)換算每坪後,相對附近相似成交的差距;負值代表比較便宜。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的標的計算。
- 「比同棟成交」只比同一棟、坪數相近的成交,最直接;同棟小坪數單價通常較高,所以不混在一起比。
- 比市價便宜超過五成,通常有公告以外的問題(占用、不點交、持分、增建、瑕疵),務必讀公告原文。
- 點交=法院協助排除占用並交屋;不點交時要自行處理占用(常需訴訟)。「部分點交」要看是哪一部分不點交。
- 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兩成。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且瑕疵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