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多久會出來?申報時間、更新日、為什麼查不到、罰則與費用
成交後通常要一到兩個月才查得到。買賣是在辦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才申報,預售屋和仲介成交的租約是簽約後 30 日內申報, 內政部再於每月 1、11、21 日分批發布。以 2026-09 為止的資料看,最近一個整月的筆數只有前一年同月的 28%,要往前推三、四個月,比例才回到八、九成。
實價登錄是什麼意思
不動產成交後,依法要把成交價格、面積、樓層等資訊申報給地方主管機關,由政府去除個人資料後公開,讓大家查得到真實成交價。 需要申報的有三種:買賣、預售屋買賣、經仲介或包租業成交的租賃(申報登錄辦法第 2、3 條)。
實價登錄什麼時候開始的
- 民國 101 年 8 月 1 日: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第 81-2 條修正條文施行,開始申報登錄(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定 101 年 8 月 1 日施行)。
- 民國 109 年 7 月 1 日:108 年 7 月 31 日修正的第 47、81-2 條施行。
- 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俗稱「實價登錄 2.0」,新增第 47-3 條(預售屋由銷售者於簽約後 30 日內申報);第 47 條規定先前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的資料要重新提供查詢(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公布)。
日期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平均地權條例沿革。
誰要申報、什麼時候申報
| 種類 | 誰申報 | 期限 | 依據 |
|---|---|---|---|
| 買賣 | 買方與賣方共同申報,可協議由一人或他人(例如地政士)代理 | 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一併檢附申報書 | 平均地權條例 47 |
| 預售屋 | 銷售預售屋者;委託代銷的由代銷業者 | 簽訂或解除買賣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 | 平均地權條例 47-3 |
| 租賃(仲介成交) | 仲介業者 | 簽訂租賃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 | 經紀業管理條例 24-1 |
| 租賃(包租業轉租) | 包租業者 | 簽訂轉租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 | 租賃住宅條例 34 |
房東自己出租、沒經過仲介或包租業的租約不必申報,所以租金資料只是一部分市場,詳見租金實價登錄怎麼看。
實價登錄多久出來、何時更新
內政部的資料供應系統每月 1 日、11 日、21 日發布新一批資料。買賣要等移轉登記(契約訂定後 30 日內要申請,平均地權條例 47 條第 1 項), 加上整理與發布的時間,所以最近一兩個月的成交一定還沒到齊。下表是目前資料庫裡各月份的筆數,和前一年同月比:
| 成交月份 | 目前筆數 | 前一年同月 | 比例 |
|---|---|---|---|
| 2026-04 | 12,554 | 13,955 | 90% |
| 2026-05 | 12,438 | 14,211 | 88% |
| 2026-06 | 11,499 | 13,829 | 83% |
| 2026-07 | 9,044 | 12,494 | 72% |
| 2026-08 | 3,598 | 12,723 | 28% |
| 2026-09 | 199 | 13,098 | 2% |
買賣、非特殊交易,資料截至 2026-09-16。比例同時反映市場冷熱與申報延遲;越近的月份,延遲的影響越大。
實務上:想查某間房子的成交價,成交後至少等一個半月到兩個月;拿最近兩個月的筆數說「成交量暴跌」是錯的。 本站統計只算到資料大致到齊的月份,之後的標成初步值。
為什麼實價登錄查不到
- 還沒申報或還沒發布:見上一段,最近一兩個月的成交大多還沒出現。
- 被篩掉了:主管機關提供查詢前,會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的資訊(申報登錄辦法第 18~20 條)。
- 不需要申報:房東自己出租的租約、贈與、繼承等不是買賣的移轉,都不在實價登錄裡。
- 預售屋查不到:預售屋是簽約後 30 日內申報,加上發布時間,剛簽約的也要等一兩個月;建案名稱也可能和廣告名不一樣,可以用地址或建商找。
- 名稱對不上:社區常有好幾個名字(建案名、管委會名),用地址查比較準。本站搜尋可以輸入社區名、建案名或地址。
特殊交易是什麼
仍然公開、但價格不能當行情的交易,會在「備註」註明原因,例如親友間交易、含增建、公設保留地、法拍、政府機關承購。 以近三年 786,807 筆買賣為例,57% 有填備註,其中依原因判斷屬於特殊交易的約佔全部的 18%。 看行情時要排除這些交易,做法見實價登錄開放資料怎麼用。
沒申報或申報不實,罰多少
- 買賣未申報:主管機關先限期申報;逾期未申報且已辦完移轉登記的,處 3 萬~15 萬元並限期改正,可按次處罰;處罰兩次仍未改正,按次處 30 萬~100 萬元。含建物的按戶(棟)處罰(平均地權條例 81-2)。
- 價格申報不實:處 3 萬~15 萬元並限期改正,罰則同上;預售屋未依限申報,或價格、面積、解約資訊不實,也是同一級距。
- 價格以外的資訊不實:先限期改正,逾期才處 6 千~3 萬元。
- 租賃:仲介業者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處罰;包租業依租賃住宅條例處罰。
實價登錄要錢嗎、費用誰付
平均地權條例和申報登錄辦法都沒有規定申報登錄要繳費。查詢方面,網路查詢免費,經授權在網路下載的資料也免費(申報登錄辦法第 22、23 條)。 買賣雙方可以協議由一人或委託他人(例如地政士)代理申報(辦法第 3 條),代理的報酬是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約定,法規沒有規定由買方或賣方負擔。
去哪裡查
-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資料最原始。
- 本站:已扣車位、排除特殊交易,並把成交對到社區與建案。實價登錄地圖看附近成交、房屋估價判斷開價、社區頁看同社區的每一筆。
資料與方法
- 法條:平均地權條例第 47、47-3、81-2 條與沿革;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4-1 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34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10-02 查詢)。
- 發布日: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資料供應系統(2026-10-02 查詢)。
- 數字:本站資料庫的實價登錄買賣,快照 2026-10-02;分析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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