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上有數棟建物、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之情形,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108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據債務人陳報,拍賣之土地上房屋為第三人劉○芳所有;土地上房屋占有土地之權源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且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77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1735-3地號現為巷道、1734、1735-4地號土地上有磚造瓦頂建物多棟,部分為巷道,建物所有權不明,占有使用權限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據債權人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經查,依農民耕作措施申報書所載,本件拍賣土地為第三人蔡O龍占有並種植農作物,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之情形,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債權人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之情形,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權利範圍:石廟子段127-6地號係應有部分、菜園段769地號係全部,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兩地號均為巷道,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均河川浮覆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77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之情形,故拍定後得點交之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假;依雲林縣莿桐鄉公所函,土地為(76)莿營使字第034號及(83)莿營使字第242號使用執照之法定空地及已被套繪為建築基地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2111-3地號上有2層樓建物坐落,2117地號為建物前之空地;據鑑價報告記載,兩筆土地與國有土地合併使用,2111-3地號目前地上有未保存登記透天厝跨建,2117地號為屋前水泥空地;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之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據雲林縣水林鄉公所函復本院,拍賣之土地領有(81)雲營使字第05號、(81)雲營使字第06號使用執照在案,建物用途:住宅
現況 拍賣之土地,點交時如有農作物而未併同估價拍賣者,拍定人需與有收穫權人協議為相當補償,如協議不成,該地上農作物又已達到成熟階段,應待收穫權人自行收成
現況 據所有權人黃明富及林漢周稱土地上坐落之建物由林漢周居住使用;上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建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明倫段301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建物皆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12、13建號建物於拍賣前即合法占有使用拍賣之土地,其他建物則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故拍定後法律關係皆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452-2地號土地為空地,上有盆栽,鐵皮建物與鄰地建物是否占用,需經鑑界;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452-2地號土地為債務人親屬占有使用,借用搭蓋,452-11地號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又452-1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上開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1528地號上有2層樓及3層樓建物,1530、1534地號上有平房建物,1533地號為空地,實際占用狀況需鑑界始明;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均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現況為道路、雜木林,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與鄰地混合使用(種蔥);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土地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又土地上有未併予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除729地號土地外,其餘4筆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該5筆土地均為養殖用地,其中661地號、722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部分為魚塭;其中675地號土地與鄰地混合作為魚塭使用;其中724地號、729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部分有地上物占用,因地上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5筆土地均不點交;本標別拍賣之724地號土地,有申請(89)營使字第29號建物使用執照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經查,171地號土地現處於休耕狀態,惟第三人蔡O翰於114年有申報耕作措施,其是否有承租土地尚屬不明,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因查無債務人或第三人占有使用之情形,故拍定後得點交之,惟若嗣後查
現況 拍賣之土地上有建物,部分建物為第三人所有,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建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上開建物由債務人之家屬居住使用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4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6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6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部分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53、454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另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156地號土地已鋪柏油(惟估價報告記載為道路使用);又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其上之建物、網室等,均不在拍賣範圍,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有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相連,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土地部分為道路供通行使用,又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均不點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土地上種植作物,實際收穫權人不明,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多棟,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多棟,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土地上有平房坐落,部分土地上種植作物、樹木;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之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件拍賣之70、71地號土地相連,其中70地號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71地號土地則大部分為水池及池邊步道,小部分為雜木空地;據債權人稱: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786地號土地上無建物,另623、624、787地號土地現場雜草叢生,拍賣土地之共有人間無分管協議,亦無出租、出借等情形;全體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聲請承受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拍賣之土地2宗相連,考量整體使用性與出入性,合併拍賣;拍賣之2宗土地之所有權均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部分種植花生,部分為空田地,與鄰地829地號土地混合使用;據債權人稱拍賣之土地部分出租予第三人種植花生,部分空地為債權人自行種植太陽麻;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現況 上開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地上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再道路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依雲林縣政府114年12月8日府建管二字第1140592209號函文,拍賣之300地號土地已登記有斗六市九老爺段120建號(使用執照字號:80雲字第286號);拍賣之300-21、300-23地號土地,已領有本府核發83雲營使2844號使用執照;依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斗六市工字第1140703393號函文,拍賣之300地號土地有(80)(雲)營使字第286號-農業倉庫,法定空地面積1981.8M2,建造執照為(80)(雲)營建字592號;依斗六市九老爺段300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標示部記載:地上建物建號九老爺段120建號(使用執照字號:80雲字第286號)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之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鄰居稱:債務人陳正順於死亡前居住於前開建物,於陳正順過世後該建物內即已無人居住;查前開建物為第三人所有,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又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現皆為道路使用;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建物,建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皆請自行處理,又實際情形如何,仍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債權人稱:本件拍賣土地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倘債權人所述屬實,則拍定後得點交之;惟若拍定後始查知有依法不得點交之事由,本院仍不得點交
現況 據債權人稱: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該2筆土地現均為道路供通行使用,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謝厝寮段236-3地號空地長滿雜草、上有數座墳墓、順天段400地號上有數棟建物及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為廢棄池塘,上雜草樹木叢生,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現為農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2231地號為空地、池塘及部分建物、工廠,2314、2328為私設道路,本件僅拍賣土地而不包含土地上之地上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上有數棟平房、道路及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土地上之農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依雲林縣東勢鄉公所函,土地自112年迄今均由第三人柯○○○申報耕作,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河川區,就土地使用限制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現況 拍賣之土地上有債務人所有之鐵皮建物坐落,並由債務人占有使用,又本件為共有物之變價分割拍賣,上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上為部分道路及鐵皮建物,拍賣標的未包含其上坐落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車輛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321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權利範圍為全部,據債權人稱由債務人占有使用,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現況部分為鐵皮工寮、部分為網市田園,目前閒置,雜草叢生,本件如無不得點交之情形,拍定後得依現況聲請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於查封前即為第三人合法占有使用,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之情形,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土地為道路用地,但有無建物部分占用須鑑界才能確定;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據地政人員指界,1591-1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1594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部分私設道路;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車輛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情形,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拍賣土地係全部,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其上坐落建物(大東213號),目前由第三人占有使用,本件占有使用情形未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本件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土地上之太陽能板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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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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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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