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1地號土地人車無法到達,據航照圖顯示上為雜樹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7地號土地上有一門牌號碼為南澳鄉中正路10巷17號房屋,部分為空地,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深賢段846-1地號土地部分鐵皮雨遮占用、部分水泥空地、部分堆置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9月23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據地政人員稱三筆土地均係車輛無法到達,且徒步難行,依航照圖觀之,為雜樹林地,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分管特定範圍之情形,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且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森林遊憩區
現況 本件乙標為供人車通行之道路用地,於拍定後不點交;乙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為供人車通行之巷道,於拍定後不點交;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114年司執字022925號 財產所有人:葉國斌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員山鄉 永結 457 甲 種 建築用地一 般農 業區58.35 全部 648,000元備考 重測前:結頭份段39-11地號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為雜草雜樹(木)叢生,於拍定後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本件執行標的上若有闢建道路供人車通行者,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而受其相關使用收益處分之限制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9-4地號土地位於16.5K台7甲往梨山方向左側之雜木林,無道路可至,人車無法到達,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4地號土地位於16.5K台7甲往梨山方向左側之雜木林,無道路可至,人車無法到達,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97地號土地位於16.9K台7甲路,部分為產業道路、短期蔬菜,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位於南山加油站後方山區另一側,人車無法通行,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實際占用情形應經實際鑑界始能確認占用情形;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乙標標的於民國113年10月1日假扣押查封時,由假扣押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無作物,另有鐵皮雞舍,部分為道路,部分為溪床,並有部分鐵皮倉庫,所有權人及其占有使用權源不明;乙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現況 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114年司執字024801號 財產所有人:江柏達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 778 農 牧 用地山 坡地 保育區748 2分之1 267,000元備考 分割增加地號778-1地號、原住民保留地、113司執全達字第44號辦理假扣押查封登記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蘇市段370-1地號土地為空地,另同段370地號土地上有一門牌號碼為宜蘭縣蘇澳鎮林森路15號房屋坐落,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12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為閒置中之露營區,有一棟鐵皮頂之貨櫃屋(未見門牌號碼),白鐵水桶兩只,由何人占有使用及其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其餘土地雜草叢生;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現況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債務人有無分管特定部分未具陳明,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地號土地經查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本標經查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114年司執字031885號 財產所有人:林洪蛟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礁溪鄉 忠義 791 2418 72分之9 1,920,000元備考 重測前:得子口段117地號
現況 本標經查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114年司執字031885號 財產所有人:林洪蛟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礁溪鄉 忠義 792 1135 72分之9 11,584,000元備考 重測前:得子口段117-2地號
現況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地號土地經查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本件標的於假扣押查封時,575、576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供眾人通行使用,577地號土地上坐落門牌號碼為五結鄉下福東路45-1號、46號、47號房屋及無門牌水泥建物一間(部分坐落)、鐵皮倉庫1間,其餘種植短期蔬菜及果樹;於115年1月14日至現場履勘時,575、576地號土地為道路,577地號土地上坐落門牌號碼為五結鄉下福東路45-1號、46號、47號房屋及空地,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577地號土地如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人車無法到達,似為山坡地、雜樹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三)、本標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1082地號上另有水泥大水塔及鐵皮雨遮占用其上,僅拍賣土地,未拍賣地上建物及工作物,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前項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869-11地號及869-41地號部分均供作產業道路使用,其餘為雜木林地;1253-21地號為未鄰道路雜木林地,均坐落澳花部落北方山區,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債務人有無分管特定部分未具陳明,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債務人有無分管特定部分未具陳明,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債務人有無分管特定部分未具陳明,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905地號土地尚有大吉二路251巷1號房屋之鐵皮雨遮部分占用;881地號土地部分道路,部分為大吉二路251巷2號房屋部分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地號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上,其中881、905地號有部分面積,為第三人占有中,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114年司執字025155號 財產所有人:趙海瑞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96年10月9日假扣押查封時,由假扣押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無作物,另有門牌號碼冬山鄉武罕六路56號建物之後半段坐落土地上,現場有債務人之配偶在場,其稱建物目前係其一家自住,惟建物為何人所有不明;部分有一棟門牌號碼武罕六路56號建物坐落其上,惟何人居住使用無法得知,請債權人查報占有使用人及其使用權源;經債權人於114年10月14日查報建物使用權源及地上物由何人耕種無法查明;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且實際占用情形應以實際鑑界為準,復查無債務人分管特定範圍之情形,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
現況 本件乙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乙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
現況 本件標的1431地號於96年6月4日假扣押查封時為羅東振興東路149巷之巷道用地,供公眾通行使用,嗣本院於115年6月2日至現場履勘時,土地為巷道用地,供公眾通行之用,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1383地號於96年11月26日假扣押查封時為羅東鎮興東路149巷之巷道用地,供公眾通行使用;嗣本院於115年6月2日至現場履勘時,土地現況為道路用地,供公眾通行之用,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1384地號於96年11月26日假扣押查封時為羅東鎮興東路149巷之巷道用地,供公眾通行使用;嗣本院於115年6月2日至現場履勘時,土地現況為巷道用地,供公眾通行之用,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宜蘭市中山路五段359巷旁水稻田,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現況為人車難以直接到達之雜木林地,占有使用狀況不明,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現況為菜園、竹園併建有雞舍,占有使用狀況不明,故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人車難以直接到達之山坡雜木竹林地,故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雜木林地,未直接鄰路,拍定後點交
現況 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68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礁溪鄉大竹圍路193號建物占用中,土地登記簿謄本上並有同段11建號及18建號之登記,占有使用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本件67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地上建物所有人若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水稻田,占用使用狀況不明
現況 本標地號土地經查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本標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執行標的所屬307地號屬『變更東北角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範圍內,其使用分區為甲種住宅區,該地上有數只貨櫃等地上物座落,且有種植蔬菜,其相關之放置或座落或種植之權源不明
現況 本標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種有短期蔬菜、香蕉、設有瓜棚種瓜、且有鐵皮工寮座落並有名為『佛光路』之道路穿越,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52地號土地現況部分產業道路,大部分為雜草、雜樹等,因無法通視整片土地,無法確認是否有建築物,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12地號土地人車無法到達,依航照圖顯示為雜草、雜樹,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標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