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行情・宜蘭縣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據稱出租與第三人林○菁使用中,故不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建物由債務人居住,土地部分除建物占用部分外,為空地或通道,拍定後建物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現況 本件建物於民國113年1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521建號建物部分據第三人在場稱係建物承租人,其向債務人承租做為民宿使用(租期至122年9月30日止);經本院於115年6月1日至現場履勘,293、293-1、293-2地號為門牌號碼:同新路58、60、62、66、68號建物坐落基地及屋前空地、水溝,521建號建物門口貼有停水、停電通知,由鎖匠開門入內,屋內無人居住,但因債權人陳報現場照片屋內尚有傢俱床組(屋內動產並非執行範圍),如確未有人居住或經營民宿,則本件於拍定後點交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建物坐落於兩地號土地上,其餘部分為休耕水稻田、部分為菜園,建物現為共有人居住使用,且居住之共有人另有增建部分不在本件拍賣建物範圍內;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地上建物所有人若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且有證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本標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由債務人與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現況 於115年3月24日查封本件暫編233號建物,無人居住,一樓有簡易神明桌(有牌位),(前案查封時屋內牆壁漏水及壁癌情形嚴重,且有嚴重漏水之情事);本件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之情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經其他權利人請求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本件暫編233號建物有一部座落宜蘭縣員山鄉隘界三段476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恐有受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本標暫編250號建物有一部座落同段114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恐有受拆除之風險,佔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於115年2月4日查封時,1002地號土地為康橋花園社區基地坐落,144建號建物無人在家,由鎖匠開門入內,經管委會表示房屋係由一名女性居住,目前欠繳5萬4仟元管理費,管理費每月500元,沒有車位;本件因債務人未設籍於此建物且未居住,第三人占有使用建物之法律權源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現況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182建號有第三人承租,租約至115年5月份;187及189建號由債務人使用,建物均配附有機械停車位;除182建號外,其餘建物點交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由債務人與其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2月23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及測量增建,建物因第三人即承租人鄭○平在場而會同員警進入,建物2樓天花板有明顯漏水痕跡,建物現由承租人鄭○平占有使用中,其稱已承租三十幾年,目前做為日盛禮品花店營業用,1樓設有小型神桌供奉神尊,2樓天花板漏水嚴重,上方用塑膠阻隔滴水,第三人表示有請人抓漏過,但仍漏水;191地號土地為建物及其增建物坐落之基地,另部分為空地;經當場向第三人詢問有無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其稱除1樓牆面有裂痕外,其餘均無;嗣經債權人於115年1月14日陳報建物之租約影本:目前建物出租予第三人鄭○平,契約書期限到112年7月31日為止,之後並無簽訂新契約,目前租金是繳給債務人的奶奶;本件由第三人承租中,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且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第一種商業區;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現況 且依假扣押現場查封筆錄,該建物現由第三人承租使用供漫畫店使用中,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一樓有神明廳並供奉神明與祖先牌位,目前斷水斷電,屋內堆放衣服與雜物而凌亂,且依債權人查報稱係由債務人自住使用,如該查報屬實,則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反之,則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經本院向宜蘭地檢署查證後,曾有第三人於該建物內自殺(此有宜蘭地檢署函文與相關相驗證明書影本在卷可稽)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1年2月16日假扣押查封時,由假扣押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執行,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兼本件債務人邱○勝持鑰匙到場,據其表示該屋目前做為民宿使用,由其代為管理,該屋內有一電梯;經現場調查所得,以肉眼觀察,無漏水之情事;建物因第三人即債務人友人劉○鈞在場,其稱係負責幫債務人業務管理民宿及代客入住,並稱目前建物作為民宿使用,民宿名稱為愛睏旅宿;屋突外圍有雨遮增建,放雜物;經現場調查所得,依肉眼觀察,無嚴重漏水之情事,另當場向在場人即劉○鈞詢問有無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其稱不知
現況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現由黃姓及王姓第三人等四人居住使用,拍定後不點交;且據該第三人稱,三樓加蓋部分於雨天時,會有鄰房雨水大量滲透到屋內;另,36建號二樓有供奉神明與祖先牌位,屋內多處牆壁與天花板油漆剝落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3月10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及測量建物增建;建物會同鎖匠及警員開門進入,建物係為無人居住之空屋,建物共四層,屋外電錶已拆除,1樓屋前有雨遮增建,流理台旁為增建;3樓格局相同,均為2房及一廁所,前方房間有陽台,後方房間有部分增建,2、3樓房間內有衣櫃、床鋪,但無日常生活用品;4樓前後露台增建,前方另有小陽台增建,露台有一水塔;經現場調查所得,依肉眼觀察,無嚴重漏水之情事;經會同到場協助員警詢問附近住戶,鄰人稱:不知有無海砂屋等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3月25日假扣押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建物因債務人在場而進入,係為債務人自住;經現場調查所得,依肉眼觀察,無嚴重漏水之情事;另當場向債務人詢問,其稱無海砂屋等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土地僅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建物由債務人自住使用,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本件389建號建物在地上室尚有一位停車位使用權,編號為153號號
現況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359地號土地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79建號建物坐落基地,建物因大門深鎖,內有惡犬,無法入內;嗣另定期於執行建物測量時,債務人之哥哥在場稱建物為其居住,屋內有漏水,且有漏水痕跡及壁紙脫落之情形,2樓有神明桌,因債務人未現實占有建物,第三人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故本件於拍定後不點交;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本標暫編290號建物有一部座落同段335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恐有受拆除之風險,佔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2月5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建物因債務人在場而會同鎖匠進入履勘,警員未到場,建物由債務人自住,經現場調查所得,依肉眼觀察,無嚴重漏水之情事;本件僅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0月15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及測量建物增建,建物因第三人鍾○妹(自稱是債務人之祖母)在場,會同鎖匠及員警進入履勘,建物由債務人之祖父母及其兄長居住使用,一樓客廳設有祖先牌位及神明廳,經現場調查所得,依肉眼觀察,無嚴重漏水之情事,並當場向在場人鍾○妹詢問有無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其稱均無;本件建物由第三人無償使用中,於拍定後不點交;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本標暫編605號建物有一部坐落同段570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佔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非未登記建物」的標的計算。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