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之乙種建築用地
現況 87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現況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均為農牧用地
現況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368-25、371-80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大誠街131巷24號建物,部分共有人陳報建物係祖父母或稱係祖父陳樹所興建,現由家族親屬居住使用;本件二筆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現況 本件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農業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
現況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土地上有建物占用;本件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為龍井都市計畫第二種商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現況 本件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日後有變更可能
現況 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臺中市東區第二種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土地上建物占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土地有部分共有人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巷道 (詳細位置仍以地政鑑界為準),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兩個貨櫃屋、遮雨棚,並種有果樹(詳細位置仍以地政鑑界為準),地上物非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有數筆建物(門牌號碼:台中市后里區新店莊15、15之1號),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標內拍賣929、954地號土地均為排水溝地,另929地號土地上建有建物圍牆,其占有使用929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拍定人自理;本標拍賣二筆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標拍賣54-24地號土地上建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門牌號碼:臺中市東區建成路807之1號、807之2號),經本院函請轄區員警查訪該地址,上開二間房屋現均無人居住,無從查明其占有使用54-24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巷道 (詳細位置仍以地政鑑界為準),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其上為雜草、樹木,且山路狹小難以抵達(詳細位置仍以地政鑑界為準),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有建物(門牌號碼:台中市大雅區月祥路217號),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有鐵皮屋建物(門牌號碼:台中市大甲區經國路2185號),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標別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標別二);標別二依查封筆錄可能有未保存建物占用,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另標別一土地為放領耕地,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台中縣政府六九府地用字第80800號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確定,請應買人一併注意
現況 拍賣土地現況雜林木,未臨路,拍定後如需點交,依現況點交
現況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標別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標別二);標別二依查封筆錄可能有未保存建物占用,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另標別一土地為放領耕地,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台中縣政府六九府地用字第80800號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確定,請應買人一併注意
現況 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02地號上有門牌號碼正英二街76巷9號、11號等2棟建物坐落,占用關係不明,由應買人自理;1311地號上為果園,占用關係不明,由應買人自理;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占用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道路用地,部分為建物占用;系爭609地號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方式未載明,請依都市計畫法第48條規定辦理),系爭736、737地號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占用;本件拍賣土地314-2地號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占用;本件拍賣土地314-2地號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書所載:編號2、4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為風景區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風景區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道路用地,部分為建物占用;系爭609地號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方式未載明,請依都市計畫法第48條規定辦理),系爭736、737地號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現況 上開鐵皮不在拍賣範圍,占用權源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為第1-1種住宅區
現況 占有法律關係不明
現況 占有法律關係不明;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上開建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現由債務人使用
現況 債權人稱:土地上之建物原為債務人所有,嗣債務人將稅籍變更登記予其,但仍由債務人及家人使用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現由債務人使用
現況 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台中市外埔區六分路49號),已廢棄,雜林叢生
現況 本件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日後有變更可能
現況 土地為巷道用地,為道路通行使用,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臺中市大里區乙種工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現況 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為道路用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依地政人員指界及估價報告書記載,拍賣土地屬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地勢平坦,地形呈長方形,上有門牌南安路238巷86號建物及數棟無門牌之鐵皮建物(含前面空地),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係拍賣707地號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為第1-2種住宅區用地,現況係未臨路之水泥空地,須經由他人土地出入之袋地,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現況 依地政人員指界,856地號土地為斗潭路巷道,876地號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建物(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148號房屋及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150-13號對面之無門牌建物),茲因856地號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87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土地於查封時生長雜草,其上有瓜棚、廢棄貨櫃屋、鐵桶等占用,實際占用之人及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本件土地之面積依謄本登記內容為205.08平方公尺,惟依本院106年度沙簡字第365號判決主文內容,被告(共有人)應協同原告,辦理面積更正登記為184平方公尺,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上開建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依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雜草雜木叢生之空地,周遭有數座墳墓,墳墓有無坐落於拍賣土地非經鑑界無從確認,債務人未向本院查報土地有出租出借情形,故若拍定後無他人主張正當占用權源,且無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則拍定後空地部分得依現況點交,道路及墳墓占用部分則不點交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現況 土地查封時,部分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占用;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1(566地號)之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土地2(567地號)之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空白),據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查復567地號土地在未編定使用地類別前,適用林業用地之管制;本件拍賣二筆土地相鄰,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雜木林,另依估價報告記載,二筆土地相連,現況為空地及雜林,鄰地鐵皮建物有無占用,須以實測為準
現況 依鑑價報告所示,282地號土地地勢平坦,南側約5公尺寬之現有柏油道路,主要為農業使用;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282地號土地為農業區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土地均為巷道用地,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編號1、2為東勢都市計畫住宅區
現況 實際界址、有無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坐落,應以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日後有變更可能
現況 988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現況 784-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停車場用地,799-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及鑑價報告所載,784-4地號土地現況為鋪柏油空地,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799-3地號土地現況為水泥地坪空地,現為共有人占用中,無分管契約
現況 土地為巷道用地,為道路通行使用,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臺中市大里區乙種工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現況 產業道路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其餘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
現況 如備註會使用情形欄所示;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
現況 如備註會使用情形欄所示;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
現況 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其上為雜草、樹木,且山路狹小難以抵達(詳細位置仍以地政鑑界為準),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
現況 本件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日後有變更可能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現況 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依地政人員指界及估價報告書記載,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第一之一種住宅區,為大通街53巷36號建物前方之馬路至大通街53巷50號建物之前方馬路,目前為53巷巷道內作柏油馬路使用,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依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門牌:豐原區南北街586巷1號),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均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依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3筆位於水源路南坑巷28之16號鐵皮屋後方,現況為雜木林,269地號土地上有水源路南坑巷道路對外至主要道路上,270、271地號土地不臨路,茲因本件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無三七五租約,依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部分為水泥路、水溝,大部分種植橄欖,據鄰人稱橄欖為第三人林鐵城所種植,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作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依估價報告書及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為不臨路之雜木林,需從愛買豐原店停車場進入,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依估價報告書及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為不臨路之雜木林,需從愛買豐原店停車場進入,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債權人稱:土地上之建物原為債務人所有,嗣債務人將稅籍變更登記予其,但仍由債務人及家人使用
現況 2312地號土地部分為產業道路、部分為雜木林,且有果樹坐落其上,占用權源不明,應由
現況 2312地號土地部分為產業道路、部分為雜木林,且有果樹坐落其上,占用權源不明,應由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1之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土地2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拍賣土地1查封時,有建物坐落,土地2查封時,部分有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部分,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按現況點交使用情形 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為雜木林,部分有墳墓坐落,除墳墓坐落之土地外,其餘土地按現況點交;拍賣之土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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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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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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