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本件拍賣之17844建號建物座落185-8地號土地,共有部分17881建號為社區公設,查封時據在場第三人李0源稱建物係由其兄李0明向債務人承租居住中,債務人於114年11月27日向本院陳報其與李0明之租賃契約,租期自114年2月20日起至115年2月19日止,租期現已屆滿,於拍定後建物依現況點交,土地不點交;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等情事
現況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及建物應有部分,1716、7750建號建物座落109-24地號土地,7750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查封時建物現為共有人阮0勇及其家屬占有使用中,於拍定後不點交;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等情事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第;據查封筆錄及鑑定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檢附之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房屋現由債務人親友及員工使用(租賃期間自民國112年12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惟第三人稱係無償借用中,非租賃;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部分由債權人使用,部分由債務人營業使用,目前並無營業;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編號1為臺中北區都市計畫第;編號3、4建物係增建部份,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該建物若經行政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被該機關請求拆除之危險;編號3建物並有部分占用鄰地共49.83平方公尺,其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地號290-1為都市計畫區內第二種住宅區;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建物為債務人家屬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情事,拍定後點交;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有無停車位或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
現況 依前案拍賣公告及本案查封筆錄記載,房屋結構外牆已變更為磚造,鐵皮造屋頂,房屋前面有遮雨棚增建,後面亦有增建與建物內部相通,無牆壁區隔,內部有木造樓梯通往二樓木造夾層,樓梯與夾層均不穩固,屋內佈滿灰塵,茲因債務人未陳報拍賣建物有出租出借之情形,故若拍定後無他人主張正當占用權源,且無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則拍定後建物得點交
現況 本件建物出租予第三人,訂有租約,租期自民國115年1月5日起至119年10月4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8,000元,於拍定後不點交;計畫書中特別使用規定:俟繳納回饋金或捐獻比例之土地後始得作為商業區使用
現況 本件建物為空屋,經本院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函查得知,債務人之家屬曾獨居於本件建物,後因自然死亡而陳屍房內多日,由於臭味四溢,於民國115年4月5日方由員警破門入內查看,始知上情,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至現場查封時,承租人在場稱:建物由伊向債務人承租使用,租期為115年3月25日至116年3月24日,每月租金新台幣2萬元,押金4萬元;檢視現場有三間房間均有壁癌;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本件213-84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第二種住宅區
現況 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據債權人表示為債務人自住;建物有無積欠管理費用、有無停車位及其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
現況 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據債權人表示為債務人自住;建物有無積欠管理費用、有無停車位及其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
現況 本件至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社區經理致電債務人,債務人稱房屋出租予第三人謝○民,建物附有B3-053號平面車位,也一併出租予承租人,每月租金(含管理費)新臺幣43,000元,押金新臺幣86,000元;承租人陳報租用期間:114年7月1日至117年7月1日,每月租金新臺幣38,000 元,承租人另每月繳交新臺幣5,000元管理費、停車位清潔費予債務人,由債務人交給管理委員會;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152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