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拍賣之土地為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停車場用地,現況為農牧使用,種植芒果等;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又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地上作物種植者身分及其占有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又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地上作物種植者身分及其占有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
現況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查明現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溪埔地,上有雜草,旁邊為蕭隴文化園區,是否有佔用仍須鑑界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座落鐵皮屋(無門牌),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
現況 查封之土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指出,土地尚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上有2間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編號2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部分土地上有數棵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又承租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現況 查封時,編號1~6號土地相連,為未臨路之雜草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而依鑑價報告所載880地號現況為部分道路,部分為建物前空地,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
現況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821、821-1地號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本件拍賣之1035地號土地,現況為雜草空地,惟實際使用情況;如上揭所載無誤,土地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現況 而依鑑價報告所載884地號現況作空地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民國111年7月15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3筆土地相連,為歸仁區民族北街17巷24號建物所占用;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上開土地現況應買人請務必再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紅磚造房屋是否占用,仍須鑑界
現況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788地號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拍賣之1704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編號1土地上有建物占用,其餘為道路,編號2土地為道路;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座落,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建物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宜;又建物所有權人如有地上權或租地建屋之情形,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拍賣之983、987地號土地,有數棟建物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為剛採收完的田地,現場債務人陳福恭、陳紗在場陳稱有承租他人耕作,後債權人陳報土地承租人經陳福恭告知土地要變賣,承租人於民國114年11月不再續租,另債務人陳福恭於民國115年5月5日向本院陳報標的目前無人耕作,亦無出租;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3土地現均為道路、編號2、4土地現部分為空地,部分各有一鐵皮建物坐落,占有之法律關係均不明,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況有多筆建物坐落,建物占有
現況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有圍牆及小部分鐵厝占用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查封之土地上有雜草及推放廢棄物
現況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為空地、部分有建物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編號1、2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坐落無門牌之鐵皮建物,編號2號土地坐落廢棄工寮,部分土地雜草雜樹;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坐落未保存登記之鐵皮建物,編號2土地建有一半毀損之未保存登記建物;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編號1土地土地謄本記載全筆為法定空地,經職權函詢台南市六甲區公所覆稱,該土地業於71年間領有使用執照2筆而受套繪管制;(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969地號土地為道路,970地號土地上有門牌善化區三民路85之1號房屋座落,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亦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1棟建物坐落(門牌:中西區民族路三段143巷12號),編號2土地上有一鐵皮建物,然無聯外道路,無從確認占用情形,編號3土地上部分有1棟建物坐落(門牌:中西區民族路三段143巷16號,其餘為空地);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
現況 查封時,編號1土地為道路,編號2土地上部分數棟建物(果毅後306、309號等),部分道路,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拍賣土地均做為道路使用,編號3土地上另有一車棚占用;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相毗鄰,其上部分有作物及建物傾毀之痕跡,餘為空地、雜草樹叢生,據債權人查報上開地上物為共有人所有,上開地上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雜草,水池,編號2土地上為雜草、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為魚塭地、雜草地,編號2土地為雜草地、部分為現有巷道,另據前案記載,編號1土地上有廢棄工寮,已無門窗,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編號1、3號土地為道路使用,編號2號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部分為水溝、道路使用;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編號1、3號土地為道路,編號2號土地為水溝,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而依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未臨路,有多筆建物坐落其上,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另據鑑價010203(續上頁)第五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當股擬 判:擬 判報告書所載,編號1、3號土地為建物前空地,編號2號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坐落門牌土庫一街22巷23弄25、27號建物及土庫一街78號建物,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一無門牌之鐵皮建物,供作機車停車場使用,又據債權人陳報系爭土地由鄰旁大灣市中市大樓管理委員會承租,建置停車場供大樓住戶停車使用,另據承租人提出租賃契約,租期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8年11月30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6000元等語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現場勘查時,570地號現況為雜木林、巷道,585地號中間有約六公尺寬之檳榔坑產業道路貫穿,部分種植竹、部分為道路使用
現況 編號7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為竹子門16號、16-1號)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又承租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系爭土地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土地上有建物、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現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與鄰地合併使用,種植芭樂;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
現況 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應買人及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民國115年3月13日現場查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87地號土地上坐落有無門牌之廢棄無人居住之磚造平房一間坐落其上;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