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營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民國114年10月2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另於115年5月21日本案現場勘測時,債務人在場稱:其現未居住54號建物,亦未出租或出借他人,建物無漏水、無非自然死亡情事等語,經地政人員勘測1、2樓後方有增建;又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現為閒置未使用,建物使用現況為住宅、型式為透天厝,內裝水電良好;又本件拍賣土地及建物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如上揭所載無誤,拍定後按上開占有使用現況點交;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現況 假扣押查封時,大門深鎖,建物占有狀況不明;本案現場執行時,無人應答,經會同警員開鎖入內,檢視建物內部有增建,現有人居住使用;又本案建物屋齡已45年,增建部分即本件拍賣之644建號建物
現況 查封時,據債務人母親在場稱:系爭建物現由其與債務人自住、使用,無出租、出借他人;經地政人員到場測量稱:一樓前後均有增建、二樓後方有增建、頂樓突出物前後均有增建;另經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函稱:編號2建物其中0.7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建物2樓房間地磚有損壞及牆面有壁癌等情形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2月2日現場查封時,無人在場,經開鎖入內檢視,屋內置有神明廳及祖先牌位,依地政人員測量房屋增建如編號2建物所示;另依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114年12月31日函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拍賣房屋現由債務人及家屬自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該建物如如無權占用鄰地或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現況 查封時,據債務人稱:系爭建物係其及家屬自住,有地下一層有一機車車位(73號)
現況 據債權人稱:系爭建物為空屋,一樓後方廚房牆面龜裂;另據鑑價報告稱:系爭建物有嚴重漏水情形;如系爭建物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另據管理員及債務人嗣後具狀陳報稱:系爭建物原係債務人自住使用,惟債務人前夫前於114年1月間在該屋跳樓自殺死亡,又依鑑價報告記載,建物含有一平面車位
現況 編號2建物為幼兒園後方鋼骨棚架,公遊戲使用;編號3建物為編號1、2主建物間之增建
現況 民國115年4月15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大門深鎖,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29地號現上為門牌茄苳腳13-8號建物;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建物現為閒置未使用,有水電,無電梯設備;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現況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表示176建號一樓旁邊增加圍牆、前推加裝鐵門增加車庫之部分為增建(即本件暫編之332建號),另據債務人父親在場表示該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又依估價書記載,該建物牆面有壁癌及滲漏水情形;176建號部分占用鄰地,如遭鄰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無涉,拍定人請自行處理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另據管理員及債務人嗣後具狀陳報稱:系爭建物原係債務人自住使用,惟債務人前夫前於114年1月間在該屋跳樓自殺死亡,又依鑑價報告記載,建物含有一平面車位
現況 本院會同勘測系爭建物時,據在場人稱,部分建物係第三人林永慶向共有人王文松承租;再據債權人陳報稱,系爭建物分隔成兩間, 一間為共有人王文松出租予第三人林永慶,另一間係債務人使用,屋內堆滿雜物,入口鐵捲門已損壞等語,然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如系爭建物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系爭建物尚占用第三人所有真武段601-2地號土地;二層樓各17.55平方公尺、合計35.1平方公尺,建物占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日後若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或占用土地之不當得利,均與本院無涉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