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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94
含應買公告 42 件
7 天內開拍
57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19
可比 64 件中
點交
43%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1拍
-15%
54 件待拍・20 件可比
第2拍
-19%
45 件待拍・15 件可比
第3拍
-26%
30 件待拍・11 件可比
第4拍
-50%
22 件待拍・6 件可比
應買公告
+4%
42 件待拍・12 件可比
拍次清除篩選
2026/07/15
可應買至 10/1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位於美濃區廣九街與廣福街口東南側,近鄰廣林社區活動中心,292地號鄰地建物門牌為廣福街152巷25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有若干果樹,未臨道路;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6
可應買至 10/16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82 萬
底價
1,40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農牧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種植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2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農牧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種植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3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及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底價
2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及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2 萬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4年8月1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32地號土地上有一磚造平房(夢裡東巷1-4號,可能為舊門牌號碼),似無人居住;640地號土地為雜草,可能占用一部分道路(育德一街);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6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1 萬

現況 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0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0 萬

現況 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占用權源情形;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9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8
可應買至 10/28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97 萬
底價
48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8
可應買至 10/28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41 萬
底價
20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1
可應買至 10/3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2月1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三筆土地現均為雜樹林,其中78地號土地上另有一鐵皮工寮及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共有人如主張優

底價
8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1
可應買至 10/3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8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2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363地號土地上有數十棟建物(建物群)及一部分空地,門牌為廣興街91號、89號、89-1號、89-2號及後面之建物,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為共有人所有;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4363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436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8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07
可應買至 11/07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距「小林紀念公園」約850公尺,原有道路已崩塌毀損土石掩埋無法通行抵達;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1
可應買至 11/11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3
可應買至 11/1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4月21日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為面積甚大之冠木林地,無人占用,其上有3、4棟建物,慈善巖寺廟之建物皆坐落此土地上,其他建物所有人不詳;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屬非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010203(續上頁)第五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夏股擬       判:擬    判育區農牧用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為雜木林,未臨計畫道路,現況為植木及農作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34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筆土地作為巷道使用(湖內區中正路2段576巷);本件土地均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90191號 財產所有人:劉祐愷即黃趂之繼承人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高雄市 湖內區 草仔寮 212 26.35 全部 148,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鄉村區

底價
1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2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7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五種住宅區,75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其餘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新庄仔路);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30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2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7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五種住宅區,75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其餘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新庄仔路);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1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6-1地號土地為民治路之道路,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係民治路道路,供人車行走使用;106-1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3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位於湖內區湖內里地區,位湖內區普濟自辦重劃區範圍,經查該重劃區尚未辦理完成,相關法令規定及流程進度依重劃計畫書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現況為部分建築房屋、部分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屬非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為雜木林,未臨計畫道路,現況為植木及農作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底價
4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屬非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010203(續上頁)第五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夏股擬       判:擬    判育區農牧用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為雜木林,未臨計畫道路,現況為植木及農作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作為道路使用;本件土地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0
可應買至 11/20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5 萬

現況 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底價
27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4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8日指界時陳稱本標土地係為位於門牌號碼尖山巷171之1號慈鳳宮前方之尖山巷道路用地,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棗子等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4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8日指界時陳稱本標土地係為位於門牌號碼尖山巷171之1號慈鳳宮前方之尖山巷道路用地,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棗子等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9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0 萬

現況 273-2地號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273-9地號現無債務人或第三人現實占用,且未臨路,拍定後亦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114年9月10日履勘時依地政人員指明:722地號為福德二路224巷巷口前方之土地,為供通行使用;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具狀陳報,75-133地號目前無種植經濟作物,無任何租賃關係;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業用地,現況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樹與香蕉,部分生長雜樹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2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1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現為雜樹林區,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5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5 萬

現況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3月1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32地號土地部分為水泥道路,部分為磚造平房(一層樓,戶政編定門牌已褪色不清)占用;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具狀陳報,75-133地號目前無種植經濟作物,無任何租賃關係;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業用地,現況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樹與香蕉,部分生長雜樹

底價
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底價
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31
可應買至 11/30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33-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住宅區,位於岡山區前鋒里,地形狹長,現況為部分空地、部分為門牌號碼育英路110號建物進出鐵門及遮雨棚占用,土地東西向最大寬度不足3公尺,且未臨路(袋地),須經由集合住宅(門牌號碼育英路118號等)之大門進出

底價
11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31
可應買至 11/30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94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12月29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070、1071、1071-1地號部分為道路,部分為門牌號碼新庄路100之1、100之2、100之3號建物占用;1072、1072-1地號部分為門牌號碼新庄路100之1號建物內空地及後方鐵皮屋占用;1084地號為門牌號碼新庄路100之1至100之8號建物後方占用;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070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住宅區,位於岡山區竹圍里,地形為三角形,臨4.5公尺寬之新庄路,現況為部分作道路使用、部分空地、另有部分研判為門牌號碼新庄路100之1號建物前方車庫占用;107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住宅區,位於岡山區竹圍里,地形為近似三角形,未臨路,現況為空地;1071-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人行步道,係公共設施保留地,位於岡山區竹圍里,地形狹長,臨4.5公尺寬之新庄路,現況為部分作道路使用、部分空地、另有部分研判為門牌號碼新庄路100之1、100之2、100之3號等建物前方車庫占用;107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綠地,係公共設施保留地,位於岡山區竹圍里,地形為三角形,未臨路,現況為部分空地,另有部分坐落鐵皮屋(權屬不明);1072-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人行步道,係公共設施保留地,位於岡山區竹圍里,地形狹長,未臨路,現況為部分空地,另有部分坐落鐵皮屋(權屬不明)

底價
1,13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31
可應買至 11/30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0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9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027地號上種植香蕉、部分雜樹林,有2棟建物及產業道路占用;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5年3月4日具狀陳報,1027地號部分為雜竹林、部分種植香蕉及土地上有1間工寮及1間廢棄豬舍;經詢問附近農民表示不認識債務人,僅知該土地為持分地,地上農作物及建物皆為共有人所有;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0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進出入條件差,惟實際使用情形、作物種植權源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9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31
可應買至 11/30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0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9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027地號上種植香蕉、部分雜樹林,有2棟建物及產業道路占用;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5年3月4日具狀陳報,1027地號部分為雜竹林、部分種植香蕉及土地上有1間工寮及1間廢棄豬舍;經詢問附近農民表示不認識債務人,僅知該土地為持分地,地上農作物及建物皆為共有人所有;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0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進出入條件差,惟實際使用情形、作物種植權源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5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31
可應買至 11/30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33-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岡山都市計畫住宅區,位於岡山區前鋒里,地形狹長,現況為部分空地、部分為門牌號碼育英路110號建物進出鐵門及遮雨棚占用,土地東西向最大寬度不足3公尺,且未臨路(袋地),須經由集合住宅(門牌號碼育英路118號等)之大門進出

底價
4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3
可應買至 12/0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5 萬

現況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9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9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7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3
可應買至 12/0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5月1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72地號土地其上有種植水稻,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3
可應買至 12/0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8
可應買至 12/0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 萬

現況 另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前由被繼承人陳進雄出租予第三人;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5
可應買至 12/15
・高雄地院
純土地
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63 萬

現況 空地,上有廢棄公有攤舍;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8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廢棄公有攤舍,面積約為兩格攤位,位置大概在民強街232巷17號左邊起算約第3、4格

底價
31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2 萬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3453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3453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3453地號土地上之農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底價
11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

現況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1196、1196-1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1196、1196-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含鐵皮屋)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3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867-1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用地,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

現況 19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19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標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農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0 萬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988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98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9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5 萬

現況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3 萬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138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1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43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2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為空地,惟有門牌號碼延平一路307巷61號之部分建物占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21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未保存登記坐落他人土地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

現況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1347、1354、1407地號土地(佔用鄰地部分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所占用之1347、1354、1407地號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底價
14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0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3月25日指界時陳稱本件711-1地號土地為防坡堤之斜坡,711-3地號土地係為防坡堤之外側臨海,惟實際使用情形;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 萬

現況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7、18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標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1
可應買至 12/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384 萬

現況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9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2
可應買至 12/22
・高雄地院
純土地
點交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4 萬

現況 拍定後無人管理使用部分點交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4 萬

現況 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4 萬

現況 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2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0月13日指界時陳稱本標766地號土地有一無門牌號碼之磚造平房座落其上,現無人居住使用;另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假扣押查封時,888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766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平房坐落,部分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本標766地號土地上有建物不在本件估價及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1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58 萬

現況 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8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41 萬

現況 另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假扣押查封時,416及417地號土地均為雜草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20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3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3地號土地上現為雜樹林,無路可通達,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無人管理

底價
6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

現況 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債權人於民國115年1月29日陳報稱992地號土地上為三合院及透天厝等建物占用,門牌均係高雄市美濃區龍山街87號;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7 萬

現況 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2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70-1地號土地上有蓮潭路100號右側建物,債權人代理人表示建物現由共有人居住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970-1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970-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94 萬

現況 據前案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20039號114年10月8日執行筆錄記載,編號1、2土地相連,編號1尚有廢棄磚造建物,部分區域種植果樹及甘蔗;債權人在場稱編號1土地上之廢棄磚造為債務人所有;本件編號1、2土地上若仍有果樹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編號1土地上之數間廢棄磚造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底價
1,96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30
可應買至 12/30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2 萬

現況 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底價
1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

現況 115年2月25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2筆土地上均有房屋坐落(門牌號碼:過溪路157、159、161號),部分為161號房屋側邊路地,作通行使用;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依115年3月13日勘估之鑑價報告記載使用分區:222地號為道路用地,223地號為住宅區

底價
3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
可應買至 01/1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0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底價
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
可應買至 01/1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5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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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