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南投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無三七五租約;(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四)據查封筆錄、鑑定報告記載:地政人員稱:268-24地號土地其上部分為溫室、部分為道路使用,部分有鐵皮棚架,實際占用情形需鑑界,地形略呈梯形;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上之溫室目前未有種植,為閒置狀態,道路供公
現況 無三七五租約;(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四)據查封筆錄、鑑定報告記載:地政人員稱:268-28地號土地其上為溫室、未臨路,實際占用情形需鑑界,地形略呈長方形;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上之溫室目前未有種植,為閒置狀態;債權人嗣後並具狀表示:拍賣之土地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六)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另據債權人代理人陳報稱:竹林無人管理,土地無出租或出借,車棚為第三人無權占用等語;本件拍定後,除車棚占用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作物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無三七五租約;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土地現為供公眾使用之道路等語;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423地號呈不規則狀,部分為巷道,部分可能為建物占用;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供公眾通行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予以執行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道路部分則供公眾通行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建物為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現況部分為鐵皮建物坐落,部分為道路使用,其餘為雜木;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建物為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現況為土地上有數棟未登記建物坐落,部分土地上有雜木林及作為巷道使用,且勘估土地地面與路面有高低落差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均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作物均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地上建物均為其他共有人所有,此部分均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170、172地號為都市計畫農業區,170-3、172-3地號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依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均由共有人占有使用,均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作物均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買受人自理;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無三七五租約;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及其上建物係共有人使用;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無三七五租約;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62地號土地為巷道使用,鄰地26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是否有占用,需鑑界始得確定;拍賣之土地係供巷道使用,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債權人稱土地現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出租、出借,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現況 638地號土地為八卦路道路旁之三角形土地,供道路使用;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份,拍定後不點交;拍賣之63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