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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94
含應買公告 42 件
7 天內開拍
57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19
可比 64 件中
點交
43%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1拍
-15%
54 件待拍・20 件可比
第2拍
-19%
45 件待拍・15 件可比
第3拍
-26%
30 件待拍・11 件可比
第4拍
-50%
22 件待拍・6 件可比
應買公告
+4%
42 件待拍・12 件可比
拍次
2026/10/0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7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64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7月23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為空地,其上搭有鐵皮棚架,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為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全體皆有優先購買權,無公告應買程序

底價
3,24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46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23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第2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21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3月3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41地號其上為數棟建物占用、部分巷道;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上之地上物為債務人所有

底價
60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3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1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本件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5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9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2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22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5月21日指界時陳稱本件447及447之1地號土地均為空地,土地上高低落差大,有崁,下為雜樹林,其中447地號土地另有種植數十棵之香蕉樹,通往標的土地須開啟鐵門,據在場之第三人即鄰地之所有人表示土地為債務人與家人占有使用中;另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現況大部分為空地,地面以營建廢棄物填平,部分低窪土地地上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1,60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3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底價
19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6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8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2月2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建物(門牌號碼為路竹區太平路262巷157及157號)座落其上,部分土地為雜草空地及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3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0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行使權利

底價
19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2月1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為高雄市旗山區旗屏一路16巷5號建物前方之空地,部分土地為既成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4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82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已興建農舍,主要臨南側31公尺寬之中興路一段,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為15公尺,惟實際使用情形;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均)在土地共有人前;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其建築管理系統,本件土地領有美濃區公所代為核發(73)美鎮建字第05024號(門牌號碼:高雄市美濃區中興路202號)之使用執照,另依該使用執照地盤圖標示舊有房屋(67)美鎮建字第9704號使用執照,惟美濃區公所移送代為核發之建築執照資料並不完整,若該地號另有實施建築管理前舊有合法建物或非工務局核發未致登載之合法建物、或歷史資料未完整致未登載之合法建物,應依相關法令就事實認定

底價
41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見公告備註第2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96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使用情形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10月1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本件土地現為空地,雜草叢生,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無人管理;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臨3米之產業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48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6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115年3月11日查封時,68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孔宅街4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據在場之土地共有稱,建物為簡姓人家使用中,68地號土地則為建物前畸零地;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依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底價
27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2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廠房)為第三人所有,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行使,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土地共有人亦有權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有爭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

底價
3,1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45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現由債務人使用;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

底價
22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係屬耕地;土地使用現況為地上有雜草,臨街面正面寬度為21.78米,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12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係屬非都市計畫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使用現況位於旗南一路236-10號房屋後方,為雜草及雜樹叢生之空地,土地所有權範圍為單獨所有,另本件土地未臨接道路,需經由他人土地通行始得進出,地形尚屬方整,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3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260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於民國115年5月28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該地位於電線桿編號「月美612」之東北側,現況為芭樂耕作使用,南北兩側有無包含道路需經鑑界確認;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所臨街道寬度約4米、臨街面正面寬度約35米,現況作農業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農作物種植權源

底價
1,3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為一心一路22巷與遇育樂路口之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6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均係位於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其上坐落建物門牌號碼為桐竹路102號之未登記建物,該建物使用土地之權利關係不明,並有鋼鐵造棚架,以及有種植芒果、芭樂等果樹;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

底價
9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72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3月6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門牌號碼路竹區大公路202號建物旁之倉庫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36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8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07-1地號屬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本身作道路使用;607地號屬都市計畫內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臨路為右昌路277巷,路寬大約4公尺;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60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89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有租約占用第4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1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惟實際使用及作物占用權源情形;本件563地號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其上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底價
10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5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5月2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他共有人所有之建物(鳳林一路91巷22號、24號、16、17號等);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本件土地上有共有人所有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2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5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2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692地號土地有鐵皮廠房(門牌號碼為溪埔路4巷30之10號)及無門牌號碼之建物座落其上,693及694地號土地上則均種有果樹,其中693地號土地另有通道,土地現由債務人及共有人占有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7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42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6月1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為空地,其上擺放盆栽,另依鑑價報告所示,本件土地外圍砌有水泥矮牆,其內用以置放各式盆栽,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土地上置有大量盆栽,均不在本件估價及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0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1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及類別: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底價
20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及類別為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土地所有權範圍為單獨所有,勘估標的使用現況為空地使用,其臨街面正面寬度為6公尺,所臨街道為寬10公尺之永達路,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4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22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另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無人使用

底價
10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85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7月21日指界時陳稱本件539-1地號土地上種植香蕉樹、木瓜樹等,546-1地號土地上種有果樹,169-3地號土地上有種植香蕉樹等,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4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1月27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12地號土地部分為建物佔用(廍後街7至11號);312-1地號土地上部分為巷道、部分為建物佔用(廍後街7至11號);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均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448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5月11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上為雜林,另債權人陳報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2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54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2月2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7地號土地上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種植果樹,有產業道路,另有兩座墳墓,又債權人表示聽說有出租與他人種植芒果,但租賃詳情不清楚;77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77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果樹)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7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1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且未臨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3年11月2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162地號土地上上有一層樓建物,門牌為清水路公明巷44-1號、雜草,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4162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416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1075地號部分搭建磚造鐵皮棚架房屋,非供人居住使用,部分為空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145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265、319地號土地現況均為道路,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24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22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且未臨路,拍定後不點交;115年司執字019532號 財產所有人:董宗翰即董枝鑫之繼承人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高雄市 田寮區 崗東 1567 394.18 全部 644,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

底價
10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50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底價
25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30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查封時,有第三人占用土地作為畜牧場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均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底價
65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4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7月20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為門牌號碼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新村2號建物,為二層樓平房,及其旁之一層平房,以及屋前空地、圍牆,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其居住使用;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底價
17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320、319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320、319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2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5月18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810地號土地上現種植檳榔樹,另有零星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種植權源

底價
5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17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480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2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5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38地號土地上有一間古厝(門牌為中興南路1巷30號)及遮雨棚,前後庭院,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為共有人所有;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1038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103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31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317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0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318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318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3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院復於民國115年3月11日再執行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70、477地號土地相連,其上為雜樹林,461、469、361、361-1地號土地其上為雜樹林,24、24-1、24-2地號土地為鹽埕巷之道路旁土地及水溝,23、26-1、26-2、27-2、29-1地號土地相連,其上為雜樹林,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24、24-1、24-2地號土地為鹽埕巷之道路旁土地及水溝,供行人行走、排水之用,其他土地上均為雜樹林,無人占用;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

底價
16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位於旗山區三協里,屬鄉村邊緣農業生產地區,現況為種植作物,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共有物變賣第5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64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1月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543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之鐵皮倉庫、農地(休耕中),及空地;共有人林莉蓁於民國114年1月7日具狀稱該鐵皮建物已被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斷水斷電,且以多次遭高雄市政府地用科諭令拆除並多次裁罰,為一違反區域計畫法之建物;另據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民國112年9月1日函文稱標的物上有鐵皮建物、鐵板及水泥鋪面,並經農業局認定標的物上建物非屬農業使用而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另共有人曾品齊於民國114年6月4日具狀稱該鐵皮建物之為曾品齊及曾品翔所有,農地上之地上物為曾秀吉所有;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出售時優先購買權之次序依序為: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地上物,建物、地上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按區域計畫法第21條:「違反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政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底價
8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17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480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8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31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317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3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97、1272地號位於農業區,現況為農業使用,697地號東側臨和平路二段約70公尺、1272地號西側臨和平路二段約39.8公尺,土地均近似三角形,惟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種植權源;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作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6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6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36地號土地上為空地及一間鐵皮屋,839地號土地上為雜樹林,1032地號土地上為雜樹林,部分土地為山溝,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共有人所有,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836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土地上之地上物(含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1075地號部分搭建磚造鐵皮棚架房屋,非供人居住使用,部分為空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5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共有物變賣第5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2 萬・投標 115年10月8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編號2土地為遼寧二街229巷36弄巷道(約佔一半面積),現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6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8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據民國115年4月14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編號1土地上有鐵皮屋,第三人林○瑜稱做車庫使用;編號2土地上有鐵皮屋及一棟紅磚廢棄屋,第三人林○瑜稱鐵皮屋做車庫使用;編號3土地是建物後方空地,有無房屋占用,地政稱要再鑑界;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後不點交;編號1、2或3之土地上之建物(鐵皮增建、地上物等)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拍定人與占有人應自行處理占有使用關係;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有三七五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應查明向本院陳報

底價
9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有租約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4 萬・投標 115年10月8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後不點交;編號1之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合法使用土地方式是否受有限制;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有三七五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應查明向本院陳報

底價
3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2 萬・投標 115年10月8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1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72 萬・投標 115年10月8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115年6月24日指界時,地政人員指稱拍賣標的上有數棟無門牌之建物(部分為半毀損狀態),其中一建物門牌為高雄市三民區河北二路89號,另有一鐵皮建造之鐵棚供停車使用;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67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
底價
33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3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6月11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147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中興二巷18號之房屋坐落於其上,1183地號土地為中興二巷之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1147地號土地為住宅區(住二)、1183地號土地為人行步道,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底價
2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3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91地號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現況作為6公尺寬青埔街36巷使用,為當區之一般巷道;191-1地號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現況作為12公尺寬青埔街使用,為當區之一般道路;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191地號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1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22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二棟磚造平房(門牌號碼各為中正路二段209巷42弄2號及4號)及其旁一棟無門牌號碼之二層樓鐵皮屋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5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本院於115年6月4日執行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為民族一路63巷20號到30號建物前之巷道2分之1,供大眾通行使用;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33地號土地上為空地,832地號土地上有建物佔用,建物門牌為內門區木柵58號;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832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83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54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3月5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係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91巷6號建物的對面,其上有一無門牌號碼之磚造平房(已傾倒形同廢墟);另據債權人具狀查報本件土地上有一殘破不堪之磚造建物坐落,該建物已無門牌且無法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均無人管理

底價
1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5月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95地號土地上有數棟房屋佔用,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房屋現由共有人居住,僅執行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395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395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6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6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09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佔用其上,另據債權人於115年6月23日具狀陳報,地政人員表示標的為債務人持分土地,未訂定分管契約,土地其上坐落有兩筆建物,據悉為共有人使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1009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1009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8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1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1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7月17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均係雜樹林,其中519地號土地上有部分空地、雜草,574地號土地有部分為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5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均無人管理;(第3次拍賣)115年司執字015626號 財產所有人:洪以涵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高雄市 茂林區 茂林 596 農 牧 用地森 林區6430 4分之1 135,000元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底價
24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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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76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8月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650-1地號土地現為旗山溪溪底,650-3、650-4、650-5、650-6、650-7、650-9、650-12、650-13、650-26及650-32地號土地現為部分空地、部分雜草地,706-1及706-2地號土地現為部分雜樹林、部分種植香蕉樹,706-3及706-4地號土地現為部分雜草與雜樹、部分為大排水溝,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1,88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35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1月27日現況調查時,據地政人員稱現為灣中街91巷巷弄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17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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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8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737地號上部分有數間廢棄房屋部分為雜林地;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依115年4月30日鑑估之鑑價報告記載:719、741、748、756、757、760地號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737、738、739、740、745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758地號使用分區為農業區,現況為溝渠及道路

底價
339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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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63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2月3日現況調查時,據地政人員稱2129、2131-1地號現為建國路3段與文建街口道路用地,2132-1地號為文武街2號龍鳳宮旁之空地,2132-2地號為文建街241號建物旁之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81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66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28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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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依115年4月30日鑑估之鑑價報告記載:671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672地號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底價
19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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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底價
8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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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5・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30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依115年6月3日勘估之鑑價報告記載:1725、1725-3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1725-2地號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底價
65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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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5年8月6日具狀陳報,土地現無人使用;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5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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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179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另據民國115年2月作成之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未臨路,為單獨持有之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樹林,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形狀成不規則形且地勢起伏,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89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上開建物為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32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另於民國91年9月20日假扣押查封時,344地號土地上有債務人自行種植之芒果樹等,無分管契約,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65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86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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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土地上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據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地上建物建號共0棟,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民國75年6月24日(門牌清水路象寮巷35號)(75杉鄉建字第380號);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民國81年1月13日(門牌清水路象寮巷35號)(81杉鄉建字第8033號);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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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3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8月7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其上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6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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