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空地,部分坐落無門牌鐵皮建物1棟,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白河區木屐寮49之3號平房一棟坐落,部分空地,部分棚架,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
現況 查封時,編號1土地部分有鐵皮建物占用,其餘為空地,編號2土地為水泥空地,土地上有堆放鐵皮;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1140、1156地號土地為空地,1142地號現為道路,另依鑑價報告所載1140、1142、1156地號現況為通路、空地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編號2土地現為水溝加蓋
現況 本件拍賣之867地號土地未臨路,現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前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其上農作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實際情形如何
現況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436地號土地為空地,另依鑑價報告所載436地號現況為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編號1、2土地相連並合併使用,部分為社區私設道路,部分為屋前空地
現況 本件拍賣之1008地號土地有數棟鐵皮屋及建物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況;100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本件拍賣之1004地號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其上,部分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況;100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拍定後均不點交;依臺南市玉井區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記載,拍賣之編號1、2土地使用分區為水溝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查明現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空地,另依鑑價報告記載,部分土地上有未登記鐵皮建物坐落,部分土地為空地及道路使用,另本院由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網站航照圖查詢系爭土地,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依前次鑑定報告記載,本案標的屬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現況多為道路使用,少部分為建築使用;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本件標的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坐落門牌廣山150、151、158、159號建物數棟,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
現況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倒茄苳9-1號平房(有人使用)、
現況 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況為雜樹林,並有多個墳墓坐落,且鄰近公墓,前述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債權人陳報編號1土地現況部分空地,部分由鐵皮屋佔用(門牌:臺南市仁德區中洲路710巷50號),空地上停有貨車及自用車輛,土地上另種植椰子樹
現況 另本件查封標的物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債務人所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如有租地建屋之情形,則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前述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1349-34地號土地,有墳墓坐落其上,上開墳墓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指出,土地尚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土地現況為道路及空地,編號2土地現況為空地、道路及建築使用,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前述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依鑑定報告記載,1108地號屬住宅區,現況位於圍牆內,1124地號屬道路用地,現況為道路使用
現況 本案指界時,拍賣土地上有2間無門牌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鐵皮屋坐落,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編號1~2號土地均為無路可達(未臨路)之雜竹林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載,編號1、2號土地為水利用地及農牧用地,現況為雜草地,惟實際使用情形;編號2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編號1~28號土地為雜木林,部分土地有種植芒果樹,編號26號土地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拍賣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載,系爭土地目前休耕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廢棄石棉瓦工寮、水塔,部分土地雜草、雜樹;又據鑑價報告稱,系爭土地現況有一廢棄之磚造鐵皮頂平房建築;系爭土地上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且不點交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編號1、3~8號土地為道路,編號2號土地上有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為道路,編號2號土地上有三合院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又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係本件債務人,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425條之1、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 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現況 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應買人及;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又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係本件債務人,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425條之1、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 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編號1~3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部分土地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編號2、3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編號1~3號土地為雜木林,部分為產業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火燒珠26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編號1~4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民權路二段210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有門牌號碼為『三興街96號之1』建物坐落,編號2號土地為屋前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編號1、2號土地上有建物坐落,編號3號土地為河床,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農地,未種植作物,嗣據債權人查報現況稱,系爭土地雜草叢生,無人使用等語;系爭土地是屬重劃區內耕地出賣,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契約未明
現況 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 合股114年司執字169624號 財產所有人:鄭慶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南市 仁德區 二行 1096 116.43 30分之4 48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
現況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1448地號土地現為空地,另依鑑價報告所載該筆土地須經由他人土地通行,現況為閒置,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又承租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1096地號現況部分有磚造平房建物及透天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部分為私設通路供對外出入通行使用(行大街307巷); 合股114年司執字169624號 財產所有人:鄭慶文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南市 仁德區 二行 1098 21.55 3分之1 147,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道路用地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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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