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拍賣之763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740、742、743、746、753、764、765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之建物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968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968地號土地上另有果樹、短期作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本件968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另有果樹、檳榔樹、雜木,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拍賣之42-14地號土地,係由債務人與共有人共同使用、未出租、未有分管契約;本件拍賣之42-14地號土地部分供作道路使用,部分土地上有雜樹,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2-14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另有果樹、檳榔樹、雜木,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另有短期作物、果樹,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依點交時實際現狀為準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點交標的: 其餘部分土地;本件不點交標的:建物坐落之土地;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除建物坐落之土地外,其餘部分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262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262地號土地與鄰地混合使用,其上另有短期作物(水稻),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本件拍賣之262地號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點交標的: 其餘部分土地;本件不點交標的:建物、水塔坐落之土地;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除建物、水塔坐落之土地外,其餘部分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本件1366地號土地上另有水塔,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42-14地號土地,係由債務人與共有人共同使用、未出租、未有分管契約;本件拍賣之42-14地號土地部分供作道路使用,部分土地上有雜樹,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2-14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866地號土地現為空地,供公眾通行使用,該土地之共有人未實際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763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花台、道路、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1561地號為共有人使用;1561地號為空地、雜草,至於建物是否占用,須鑑界始能確定
現況 本件518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518地號未臨路,為共有人使用
現況 96地號為共有人使用;本件96地號土地上另有墳墓,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部分雜草、空地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
現況 1561地號為共有人使用;1561地號為空地、雜草,至於建物是否占用,須鑑界始能確定
現況 105-1、106-1地號為水溝,部分土堤、道路,共有人使用
現況 另173-2地號土地有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及供公眾通行、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91、92、93地號為魚塭,部分雜草,共有人使用
現況 債務人經通知未表意見,惟據債權人陳稱拍賣之不動產係由債務人自用,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
現況 本件129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128、129地號為魚塭,共有人使用
現況 1287地號為交通用地,現為道路及水溝,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580地號為魚塭,共有人使用
現況 拍賣219地號供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
現況 拍定後如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方可點交,但如後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依點交時實際現狀為準
現況 本件拍賣之110-10地號土地上有使用執照之記錄,且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拍定後如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方可點交,但如後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依點交時實際現狀為準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拍定後如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方可點交,但如後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依點交時實際現狀為準
現況 本件184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雜樹,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133、133-1地號土地部分係供作道路使用;本件拍賣之土地上另有建物數棟,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740地號土地係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現供作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343地號土地上有雜草,現況為共有人使用;本件拍賣之343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拍賣之306地號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無人使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依現況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本件拍賣之306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590地號土地上另有雜草、雜木,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698、687地號土地部分係供作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698、731地號土地上另有果樹,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707-4地號土地上另有鐵皮搭建停車場,未併付拍賣,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本件707-6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蘇明順承租中,現種植甘蔗,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761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拍賣標的物之承租人蘇明順對於該標的物有優先購買權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2597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2597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使用;287、28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287、288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148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148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1488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現況 本件土地上另有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現況 1260地號為住宅區,1308地號為廣場兼道路用地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上另有雜木、檳榔樹,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本件拍賣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聲請人陳稱:係相對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相對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本件拍賣之1063地號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1063地號土地拍定後,如其上有作物,因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若可點交,俟作物收成後點交之
現況 拍賣之204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係公眾出入通行所必需,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點交標的:空地本件不點交標的:建物坐落之土地使用情形;本件拍賣之土地空地部分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共有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空地部分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本件153-3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另有雜木、竹林,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405-1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嘉125鄉道),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103、159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94、94-1、160、160-1地號使用分區為農業區;94-2地號使用分區為鐵路用地;拍賣之94-2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本件94、94-1、160、160-1、159地號土地上另有雜木、零星果樹,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918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拍賣之918 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
現況 306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306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之建物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另有雜木、竹林,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611-1、614地號現為雜木林,些許作物,共有人使用
現況 本件580、581、582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580、581、582地號為共有人使用
現況 本件拍賣之標的地號土地上有巷道、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531、532地號相鄰,與鄰地混合使用,現種植短期作物;本件拍賣之土地,據聲請人陳稱:係由375租約之承租人使用,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本件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所有權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土地上如有抽水設備為承租人所有,未併附拍賣
現況 611-1、614地號現為雜木林,些許作物,共有人使用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聲請人陳稱:係由375租約之承租人使用,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本件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所有權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土地上如有抽水設備為承租人所有,未併附拍賣
現況 251地號大部分為道路使用,部分空地,部分為第三人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其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252地號大部分為道路使用,部分空地,然使用關係無從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86地號土地部份係供作巷道使用;本件86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數棟、堤防、漁港,未併付拍賣,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據債權人稱:土地為債權人在使用,樹木皆為其所種植;1487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487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現況 本件拍賣之115地號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依現況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本件拍賣之115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依點交時實際現狀為準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977-1、977-2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977-1、977-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977-1、977-2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本件132地號土地上另有雜木林,部分為石硦溪,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676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無人使用;269-1、269-2、269-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269-1、269-2、269-5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7-6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7-6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890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890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現況 546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於115年5月27日具狀陳報:546地號土地前經約定同意鄰地545、547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浤億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上之房屋住戶無條件永久通行使用(無償、無期限),並同意進行(包含但不限於)鋪設水、電管路、建築水溝或其他必要排水設備、指定建築線及同意浤億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日後建築申請或其他必要行為,並提出113年度嘉院民公憲字第00553號公證書影本為證;546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現況 本件1702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數棟,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877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數棟,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拍賣之292地號土地部份係供作巷道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292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數棟,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890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890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現況 拍賣之86地號土地部份係供作巷道使用;本件86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數棟、堤防、漁港,未併付拍賣,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132地號土地上另有雜木林,部分為石硦溪,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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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