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樂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土地位於基隆市安樂區六合里地區,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現為道路使用,為水泥既成道路,西北側有斜坡;若該土地確屬民法上所稱之既成道路,或日後經訴訟程序確定而有公用地役關係,土地使用上自須受有限制,不得排除其他人出入通行而負容忍不特定人通行之義務,故應買人於應買前,務必詳加注意;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民國114年7月24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296地號土地位於安樂區武隆街103巷55弄13號建物北方約9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2)327地號土地位於武隆街103巷55弄13號建物北方約49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3)350地號土地位於武隆街103巷55弄13號建物北方約4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整體開發)」,而據基隆市政府來函表示,目前刻正辦理變更恢復為原計畫保護區,惟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及類別註記為住宅區(住二),惟實際使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關土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
現況 114年10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194、195、196-1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住一)、196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如何;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288-1地號土地以前開房屋後方為中心,位於北方10公尺處,有擋土牆占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288地號土地為「保護區」;本件標的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現況 民國114年11月19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98地號土地部分為門牌安樂區武聖街317之1號鐵皮建物及無門牌之鐵皮建物坐落,部分為魚池、簡易雞舍、果樹及菜圃等地上物占用;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整體開發)」,目前刻正辦理變更恢復為原計畫保護區,惟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農作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亦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按現況點交(地上物占用部分不點交)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16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23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武嶺街212號』建物(以下簡稱212號建物)前方,有該建物鐵皮及四層RC房屋部分占用;233地號位於212號建物後方,有該建物鐵皮占用、部分為防火巷;又該212號建物、其他定著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依據民國115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土地使用分區係屬住宅區(住一);依基隆市政府115年7月16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50127969號函略載:231地號及233地號屬(65)基使字00234號使用執照卷內記載之建築基地範圍等語;又拍定後,拍定人與上載使用執照、建造執照相關建物所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爭議,應另循其他法律途徑解決,以上併提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上開218號建物及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四);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3年4月2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315-6地號土地現為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00號、102號、104號、106號磚造平房(四間全部占用其上)及106號建物前方之水泥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四);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⑵ 70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216號』房屋(下簡稱216號房屋)西南方約29公尺處,為擋土牆後方之斜坡,擋土牆未占用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10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15之5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安樂區崇德路106號建物東北方約1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空地,其上停放有車輛;(2)315之6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安樂區崇德路106號建物東北方約2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空地,其上停放有車輛;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道路用地」及「住宅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