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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26
含應買公告 5 件
7 天內開拍
5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4
可比 14 件中
點交
27%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1拍
+17%
11 件待拍・5 件可比
拍次
2026/10/07・桃園地院
+17%
見公告備註第1拍
保證金 189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於兇宅網無法確定無有非自然死亡之事件,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查無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另是否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海砂屋之情事,查證有困難;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945 萬
每坪/市價(萬)
31.3 / 26.8
坪數
30.2
2026/10/07・桃園地院
附近成交不足
點交・空屋或深鎖未保存登記共有物變賣第1拍
保證金 665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執行人員於115年1月6日現場執行時,建物無人使用;第310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經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民國114年12月16日桃警分刑字第1140099892號函,本件建物查無非自然死亡之現場勘查採證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民國61年1月12日)商業區

底價
3,32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持分空屋
保證金 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標的建物位於地下一層,現況為無人使用居住之空屋,無水電,曾為商場攤位使用;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

底價
3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點交・債務人使用共有物變賣第1拍持分
保證金 17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第1356號建物查封時債務人稱現與其家屬共同居住使用,屋內有家電及生活用品,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建物拍定後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8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持分
保證金 9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5年2月4日現場履勘,建物現一樓深鎖無法入內;債權人陳報建物現為閒置狀態,似已多年無人使用,現場查看大樓無水無電,荒廢狀態,且查無出租及其他影響交易等重大情形;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 (民國61年1月12日)商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31%
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第1拍看照片 12 張
保證金 643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3月1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現場,經查為債務人及其子女、孫子女自住;4樓陽台增建(暫編26811建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3,215 萬
每坪/市價(萬)
27.8 / 40.1
坪數
115.8
2026/10/15・桃園地院
+99%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408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由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拍賣標的物稍有漏水痕跡;本件標的1233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與592建號建物相通,無獨立出入口,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表載明

底價
2,039 萬
每坪/市價(萬)
49.0 / 24.6
坪數
41.6
2026/10/15・桃園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見公告備註第3拍看照片 16 張
保證金 15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14日偕同債權人到場,由債務人之兒子陳0偉開門,其並表示樓梯上來右手邊為20之3號、左手邊為18之3號,目前由其一家人居住;20-3號客廳有地震龜裂、後陽台則有漏水壁癌;18-3號後陽台有漏水及壁癌;本件現況點交;拍賣建物據囑託桃園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76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桃園地院
-58%需查證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增建第2拍
保證金 192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1月12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第三人呂先生在場稱,本件標的由其居住,債務人未居住於此,無海砂、輻射、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屋內有壁癌,另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63-1地號為本件建物前方,本件有增建;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第3735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本件663地號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畫(民國68年6月29日)之住宅區,663-1地號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畫(民國74年7月17日)之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購,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據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4年11月21日桃工用字第1140047306號函所載,663-1地號位於大仁路40巷路道旁之道路用地,土地現況上有建物,目前道路尚未足寬開闢,故該局截至發文日止,尚無道路徵收或架構之相關計畫;據鑑價報告所載,經查證行政院輻射屋查詢系統、台灣凶宅網、報章媒體及房地產時事等相關資訊,依上述資訊查證結果無相關勘估標的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960 萬
每坪/市價(萬)
19.2 / 45.5
坪數
49.9
2026/10/21・桃園地院
-19%
見公告備註第3拍看照片 12 張
保證金 169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3月4日查封筆錄記載,本件建物內無雜物,僅有冷氣、熱水器、固定式烘碗機,客廳鋪設木地板,兩間房間有衣櫃裝潢,無增建;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845 萬
每坪/市價(萬)
19.1 / 23.4
坪數
44.3
2026/10/21・桃園地院
-16%
同棟 -20%(3 筆)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4拍
保證金 331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假扣押查封時據在場人表示有人居住,屋後空間為公共設施,另履勘現場時有自稱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建物前經出租予第三人宏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653 萬
每坪/市價(萬)
33.7 / 40.3
坪數
49.1
2026/10/21・桃園地院
+34%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721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債務人並無現實占有之情形,拍定後不點交;依本院115年1月6日查封筆錄記載,據承租人表示三樓走廊及房間在下大雨時會滲水,另一樓後方有鋼筋裸露,水泥剝落;另承租人在場表示向債務人租賃系爭標的物,簽約租期自109年8月20日起至117年8月19日,每月租金26,000元;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75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民國102年1月11日)住宅區(再發展區),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係採跨區方式辦理區段徵收整體開發,開發主體為桃園市政府;本件執行標的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602 萬
每坪/市價(萬)
45.6 / 34.0
坪數
79.1
2026/10/22・桃園地院
+101%
同棟 +98%(4 筆)
點交第2拍
保證金 704 萬・投標 115年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該址為新成屋無增建

底價
3,520 萬
每坪/市價(萬)
101.9 / 50.6
坪數
34.6
2026/10/27・桃園地院
-85%需查證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有租約漏水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160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另該建物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905、918地號土地),其占用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底價
799 萬
每坪/市價(萬)
6.5 / 43.1
坪數
123.0
2026/10/27・桃園地院
-47%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532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建物拍定後點交;第242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據債務人稱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又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於兇宅網查無有非自然死亡事件,本案建物建造日期非於民國71年至73年間,未屬於已發現之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是否為海砂屋或受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經觀察建築物外觀並無明顯鋼筋裸露、泥塊斑駁剝落之情事,應無此受創現象,惟仍需經科學儀器實測方可確認氯離子含量是否超標,屋內堆積雜物致影響進出動線、裝潢部分亦較為老舊及破損;再函詢分局,其函復:經查詢鑑識作業平台系統,本轄桃園區春日路978號建物無非自然死亡之現場勘察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2,660 萬
每坪/市價(萬)
21.0 / 39.8
坪數
126.7
2026/11/04・桃園地院
面積過小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90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為一般住家(套房),第三人(承租人)在場表示係向債務人租賃使用,租賃;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50 萬
每坪/市價(萬)
38.7 / 29.3
坪數
11.6
2026/11/04・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未保存登記第2拍持分看照片 8 張
保證金 58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人即共有人查報現由其自行居住使用,且有牆壁水漬、漏水、壁癌以及油漆剝落等情形,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第2671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29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5・桃園地院
-46%
同棟 -27%(2 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4拍
保證金 97 萬・投標 115年11月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之建物據債權人查報出租第三人(外籍移工)占有使用,無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87 萬
每坪/市價(萬)
14.0 / 25.9
坪數
34.9
2026/11/05・桃園地院
+2%
同棟 +17%(4 筆)
點交第2拍
保證金 867 萬・投標 115年11月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屋內辦公桌椅等動產非在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時交付拍定人保管,以利進行後續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4,337 萬
每坪/市價(萬)
42.8 / 42.0
坪數
101.3
2026/11/0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增建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
保證金 67 萬・投標 115年11月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據114年9月2日查封筆錄紀載,門牌桃園區民生路224號建物現由劉姓第三人經營瑞禾機車行,第三人稱建物係由呂姓共有人出借供其使用,50建號查有增建情事,經地政人員測量後暫編1041建號,部分使用鄰地44-3地號,面積約5.02平方公尺,債務人對44-3地號土地權屬僅12分之1;44-3地號土地上另有49建號,49建號或其他座落於44-3地號之地上物,均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自行向占用人協商解決,本處不代為處理,請應買人注意;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另44-1地號設有地上權,如地上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1041建號增建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所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應自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3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5・桃園地院
持分
點交有租約第1拍持分
保證金 420 萬・投標 115年11月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115年7月7日查封筆錄記載,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警員與社區總幹事開鎖入內檢視,屋內物品陳設極簡,屋況良好,目視無漏水或壁癌情形,另有位於地下一層編號304之車位;按查封時照片所示,及依債權人陳報,經與社區總幹事查證,建物似有租客居住使用,因租客進出社區僅辦理門禁證件更換,無租客聯繫方式,無從知悉租賃契約內容;本處函請債務人陳報建物之使況狀況及占有情形,惟債務人未陳報;本件按現狀拍賣,拍定後依現狀點交,倘拍賣期間或點交時如有關係人提出租賃契約證明不符點交之規定者,本院將改為不予點交,請應買人注意;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又此部分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5年9月16日函復,253地號領有(93)桃縣工建使字第01472號使用執照,該基地範圍除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屬法定空地,仍受其套繪管制

底價
2,1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桃園地院
+58%
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351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於114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物現由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用,有2個停車位,位於地下二層,編號88、89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754 萬
每坪/市價(萬)
50.4 / 31.9
坪數
34.8
2026/09/04
可應買至 12/04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占用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77 萬

現況 而他樓住戶表示應買建物已無人居住,由社區公告欄張貼之文件可知應有一位於地下一層之機械停車位(編號3);嗣債權人陳報經詢問債務人,其表示前開停車位為私有產權並無出租或出售;惟前開停車位並未記載於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本件建物是否包含該停車位,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暨占用情形等;另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所在之社區名稱為「經國龍邸」,建物現況停水停電中,房間牆面有壁癌;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8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4
可應買至 12/04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2 張
保證金 34 萬

現況 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底價
1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5
可應買至 01/05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5 萬

現況 本件應買標的謄本登記主要用途係商業用,應買標的位於大樓廢棄樓層內,假扣押查封時及本件現場履勘時僅能到達外部樓梯間處,該樓層鐵門自內部上鎖且無法開鎖,內部現況不明;應買標的僅為特定櫃位,需調取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後另行指界始能確認,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應買應有部分,應買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

底價
2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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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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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