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拍賣建物查封時為債務人居住使用,其後出租第三人羅OO,租賃期間自114年7月10日起至116年7月10日止,上開租賃契約係於本院查封日後始成立,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拍定後建物仍點交;拍賣建物於115年1月28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另鑑定報告記載:經查證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屋查詢系統、台灣凶宅網、報章媒體及房地產時事等相關資訊,依上述資訊查證結果無相關勘估標的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請應買人參考、注意;又此部分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
現況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於兇宅網無法確定無有非自然死亡之事件,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查無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另是否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海砂屋之情事,查證有困難;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院執行人員於115年1月6日現場執行時,建物無人使用;第310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經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民國114年12月16日桃警分刑字第1140099892號函,本件建物查無非自然死亡之現場勘查採證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民國61年1月12日)商業區
現況 第1356號建物查封時債務人稱現與其家屬共同居住使用,屋內有家電及生活用品,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建物拍定後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標的建物位於地下一層,現況為無人使用居住之空屋,無水電,曾為商場攤位使用;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5年2月4日現場履勘,建物現一樓深鎖無法入內;債權人陳報建物現為閒置狀態,似已多年無人使用,現場查看大樓無水無電,荒廢狀態,且查無出租及其他影響交易等重大情形;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 (民國61年1月12日)商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3月1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現場,經查為債務人及其子女、孫子女自住;4樓陽台增建(暫編26811建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由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拍賣標的物稍有漏水痕跡;本件標的1233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與592建號建物相通,無獨立出入口,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表載明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14日偕同債權人到場,由債務人之兒子陳0偉開門,其並表示樓梯上來右手邊為20之3號、左手邊為18之3號,目前由其一家人居住;20-3號客廳有地震龜裂、後陽台則有漏水壁癌;18-3號後陽台有漏水及壁癌;本件現況點交;拍賣建物據囑託桃園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現況 依本院114年3月4日查封筆錄記載,本件建物內無雜物,僅有冷氣、熱水器、固定式烘碗機,客廳鋪設木地板,兩間房間有衣櫃裝潢,無增建;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假扣押查封時據在場人表示有人居住,屋後空間為公共設施,另履勘現場時有自稱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建物前經出租予第三人宏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債務人並無現實占有之情形,拍定後不點交;依本院115年1月6日查封筆錄記載,據承租人表示三樓走廊及房間在下大雨時會滲水,另一樓後方有鋼筋裸露,水泥剝落;另承租人在場表示向債務人租賃系爭標的物,簽約租期自109年8月20日起至117年8月19日,每月租金26,000元;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75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民國102年1月11日)住宅區(再發展區),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係採跨區方式辦理區段徵收整體開發,開發主體為桃園市政府;本件執行標的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該址為新成屋無增建
現況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建物拍定後點交;第242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據債務人稱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又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於兇宅網查無有非自然死亡事件,本案建物建造日期非於民國71年至73年間,未屬於已發現之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是否為海砂屋或受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經觀察建築物外觀並無明顯鋼筋裸露、泥塊斑駁剝落之情事,應無此受創現象,惟仍需經科學儀器實測方可確認氯離子含量是否超標,屋內堆積雜物致影響進出動線、裝潢部分亦較為老舊及破損;再函詢分局,其函復:經查詢鑑識作業平台系統,本轄桃園區春日路978號建物無非自然死亡之現場勘察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於114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物現由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用,有2個停車位,位於地下二層,編號88、89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現況 而他樓住戶表示應買建物已無人居住,由社區公告欄張貼之文件可知應有一位於地下一層之機械停車位(編號3);嗣債權人陳報經詢問債務人,其表示前開停車位為私有產權並無出租或出售;惟前開停車位並未記載於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本件建物是否包含該停車位,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暨占用情形等;另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所在之社區名稱為「經國龍邸」,建物現況停水停電中,房間牆面有壁癌;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應買標的謄本登記主要用途係商業用,應買標的位於大樓廢棄樓層內,假扣押查封時及本件現場履勘時僅能到達外部樓梯間處,該樓層鐵門自內部上鎖且無法開鎖,內部現況不明;應買標的僅為特定櫃位,需調取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後另行指界始能確認,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應買應有部分,應買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