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鎮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115年6月23日債權人具狀稱:據當初債務人立借貸時,告知並無任何契約,亦無第三人占有使用;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林地,惟499地號土地上為兩棟一層樓建物坐落,建物係作祠祀等類似用途使用
現況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有第三人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上開土地上之鐵皮屋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762地號土地為農業區,763地號土地為住宅區
現況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現況 本標土地拍定後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35877號 財產所有人:李昌祿、陳彧勝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梅 156 77.12 全部 3,656,000元備考 丙種建築用地、山坡地保育區/權利範圍:李昌祿2分之1、陳彧勝2分之1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1 21 苗栗縣通霄鎮北梅段156地號----
現況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363-1、363-2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雜草叢生閒置農地、部分為道路
現況 民國115年1月26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數棟鐵皮建物前半段面積占用;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道路用地
現況 115年5月22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目前無第三人占有
現況 901-20、901-21地號使用狀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15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901-20地號部分為建物佔用、部分雜草雜樹;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901-20、901-21地號使用狀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115年4月27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及土地上回收品占有使用情形,無從得知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為部分雜草地及樹木、部分含約3-5米巷道使用,距離通霄鎮北勢山第二公墓約120公尺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不臨路,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土地上太陽能發電及其附屬設備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拍賣標的物佔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1月21日府商用字第1150017318號來函指出: 土地已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其土地使用需按特定目的事業計畫使用,且土地已有合法申請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及附屬設施,日後倘要拆除或搬遷移則需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向本府申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211-2、404地號土地上有雜木林,部分土地作為巷道使用,依使用地類別圖顯示未面臨交通用地,現況經由約3-4米寬現有道路出入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211-2、404地號土地上有雜木林,部分土地作為巷道使用,依使用地類別圖顯示未面臨交通用地,現況經由約3-4米寬現有道路出入
現況 本件應買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應買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現況 本件應買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應買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現況 本件應買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應買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