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Estate

基隆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00
含應買公告 28 件
7 天內開拍
20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0
可比 0 件中
點交
10%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清除篩選
2026/07/10
可應買至 10/10
・基隆地院
純土地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

現況 系封土地上倘有定著物、農林作物,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又該等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底價
4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4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四);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1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 萬

現況 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3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3年4月2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315-6地號土地現為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00號、102號、104號、106號磚造平房(四間全部占用其上)及106號建物前方之水泥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四);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5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0
可應買至 11/20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0 萬

現況 83地號、101地號、115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

底價
20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7
可應買至 11/27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民國114年8月8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執行標的位於南光街28號及70號建物中間之土地,使用現況為巷道,供不特定人、車通行使用,兩側停放有數輛機車;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區(住三)」,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均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9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7
可應買至 11/27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
底價
8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基隆地院
純土地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 萬

現況 ⑵ 70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216號』房屋(下簡稱216號房屋)西南方約29公尺處,為擋土牆後方之斜坡,擋土牆未占用

底價
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5
可應買至 12/05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

現況 上開24號建物、菜園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依115年4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86、86-1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別住宅區(特住一)、86-2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本件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3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7 萬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底價
13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5 萬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底價
37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95 萬

現況 本標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

底價
9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61 萬

現況 本標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1272地號為兒童遊樂場用地、1272-1地號為道路用地

底價
30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底價
9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00 萬

現況 466-19地號土地以門牌號碼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204號房屋為中心,位於東北方20公尺處,其上有磚造廢棄平房;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底價
50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9 萬

現況 本標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兒童遊樂場用地

底價
1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基隆地院
純土地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21 萬

現況 民國114年7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0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西北方約1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無門牌之鐵皮車棚占用;(2)10之1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北方約15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無門牌之鐵皮車棚占用;(3)10之2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北方約17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4)11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西北方約24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5)11之1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西北方約26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6)11之2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西北方約29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7)12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西北方約4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8)12之1地號土地位於暖暖區國安路30巷5號建物西北方約41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

底價
1,10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增建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607 萬

現況 另前次執行筆錄記載本件土地位於新豐街135號至159號房屋後方之擋土牆及其上之雜樹林,有部分棚架佔用;本件土地位於新豐街161巷33號房屋側邊之山坡地,部分為33號至91號房屋前方之巷道使用,另有33號房屋之增建部分佔用,及無門牌之鐵皮屋佔用;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

底價
3,0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4 萬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17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89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七堵區大華三路103之2號房屋(貨櫃屋)西北方約35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依空照圖顯示似有農用工寮位於樹林中,惟因無路可達致無法確認;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7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8 萬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10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15之5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安樂區崇德路106號建物東北方約1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空地,其上停放有車輛;(2)315之6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安樂區崇德路106號建物東北方約2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空地,其上停放有車輛;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道路用地」及「住宅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0 萬
底價
9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528 萬

現況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63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8 萬

現況 據前次執行及本次執行之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界稱:26-14、26-53、26-69、26-77、26-78、26-79地號土地均位於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74巷41號房屋前方,有門牌號碼6號、16號、18號房屋包圍其間,另現場有廢棄建物,水泥及磚製圍牆、無屋頂、雜草叢生;本件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據前次執行基隆市政府函文,本件26-14、26-77、26-78、26-79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前次函文表示係依都市計劃法規定留待各公用事業取得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鎮轄市公所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計畫取得方式為徵收,屬97年12月10日基府都計壹字第0970165794號公告發佈之「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信二路兩側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

底價
13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2 萬

現況 據前次執行及本次執行之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界稱:26-52地號土地位於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74巷41號房屋前方,現場有廢棄建物,水泥及磚製圍牆、無屋頂、雜草叢生;本件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6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0 萬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863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北方約3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部分為道路,部分為花010203(續上頁)第五頁標別: 丙圃;(2)866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對面約15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空地(停放有車輛),部分為雜木林;(3)876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4號至132號建物及土地公廟前方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道路;(4)878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西方約4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5)887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0號建物西方約2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7)901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40號建物前方約1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8)911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40號建物南方約15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部分為擺放農具之屋寮占用,部分為菜圃;(9)913地號土地係為泰安路117之1號建物(朱王府)所座落之土地,部分為魚池占用,部分為雜木林

底價
15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0 萬

現況 321、376、371、387、51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75、503、513、37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然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3)共有耕地辦理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之宗數不可超過共有人之人數;321、376、371、387、51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及第33條規定,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承受或應買耕地

底價
34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

現況 010203(續上頁)第六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高湘雲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誠股擬       判:擬    判使用情形;民國114年12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38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8號建物北方約26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2)665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8號建物北方偏東約18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3)670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38號建物北方約167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4)825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28號建物北方約15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保護區等,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亦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6 萬

現況 (2)1027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68之1號建物南方約152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3)1090地號土地係位於泰安路168之1號建物南方約25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保護區等,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亦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7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