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仁愛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2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陳○○在場稱:「系封建物係由伊向債務人承租,伊占有使用中;屋內牆壁有壁癌;有地下(2)層增建、屋後陽台增建(經地政合併編為3319臨建號);屋況稍差,目視有部分壁癌;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
現況 現場海龍王水族世界負責人承租使用中,現由其使用中,每月租金新台幣12000元;屋內應無漏水,一樓作為水族寵物營業使用,與南榮路299號房屋打通,二樓作為倉庫使用,牆壁有裂痕且無打通;二樓均有增建;本件僅拍賣建物,系爭162建號建物占用基隆市仁愛區南新段741、822、822-12地號土地之權源不明;拍定後,系爭建物與上開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第三人劉○志在場自稱係原屋主,惟不動產登記於債務人名下供其貸款,與債務人係朋友關係;經勘查標的有水有電、有家具擺放,客廳有神明廳、祖先牌位,屋內有漏水壁癌,陽台經堆放雜物,第三人稱標的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另230-2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本件拍賣建物後方小巷道路,無建物占用;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230地號為住宅區(住四)、230-1地號為道路用地、230-2地號為人行步道用地
現況 在場人趙○○在場略稱,6號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中,屋內天花板均有漏水、滲水情事,二樓擺有祖先牌位,屋內擺有大量雜物;據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於民國115年5月22日基地所登字第1150201951號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其建物登記謄本內容所示,本件4200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佔用成功段1216地號土地,坐落基地非本件執行標的,法律占用權源不明,若有實體法上之爭議,則須由訴訟確定之
現況 據本次查封筆錄所載,債務人稱系封房屋現出租中,租期為112年9月3日至122年9月2日,租金每月新台幣3萬8千元,廚房天花板有滲水痕跡
現況 債務人趙○○在場略稱,7號建物現由其與親戚居住使用中,屋內擺有大量雜物,牆壁有大面積壁癌及梅班,2樓地板有破裂情事;據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於民國115年5月22日基地所登字第1150201951號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其建物登記謄本內容所示,本件4201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佔用成功段1215地號土地,坐落基地非本件執行標的,法律占用權源不明,若有實體法上之爭議,則須由訴訟確定之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現為其與配偶、子女同住使用,客廳有神明廳及祖先牌位,屋內均為木製隔間,後儲藏室天花板磁磚破裂,一房間木製天花板破損,有漏水(浴室)、壁癌及地震受創情事;復經債權人陳報,客廳、廚房有漏水及大面積壁癌,廚房天花板並有鋼筋裸露情形;復依基隆市政府函,債務人與該府訂有市有基地租賃契約,承租基隆市仁愛區南新段478-72地號市有土地,作為其自有房屋基地使用(門牌:南新街244號),期間自113年9月19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查南新段478-174地號及478-175地號土地,該府無列管租占資料,債務人未與該府簽訂租賃契約或取得使用權源;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民國115年2月26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賴○銘在場;據在場人稱本件執行標的係由其向債務人承租使用;另據警員查報,經查訪本件執行標的現由第三人賴○銘承租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第三人連○蓮在場稱標的現為其與債務人共同居住使用,生活範圍多在一樓,一樓有家具擺設,有水有電;三樓較少使用,樓梯間及;三樓明顯牆壁、天花板有油漆剝落、壁癌漏水,堆放雜物凌亂,房間亦經堆放大量雜物;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01020304第三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陳亭禎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實股擬 判:擬 判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三)
現況 民國113年12月4日、114年3月27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門入內,本件執行標的無獨立之出入口,須經由一樓(第三人店家營業使用)始得進出,二樓通道為狹窄之木製樓梯,屋內凌亂,有神桌(置有牌位)擺設,部分傢俱、擺設以報紙覆蓋,房間為木板隔間,三樓部分有屋頂嚴重損毀,目前僅以波浪狀鐵片覆蓋,室內隔間木板大部分已拆除,有增建;另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一樓部分現由第三人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含通行權)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又該建物占用仁愛區復興段一小段125地號土地,遭占用之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據115年5月21日執行筆錄所載,系封房屋大門旁、客廳牆壁、天花板有滲漏水現象;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