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4年6月2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4地號土地有被占用情形,部分臺北市士林區文昌路179巷1號左方藍色鐵門建物占用,部分臺北市士林區文昌路177號旁紅色鐵皮建物占用;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5年3月23日函覆,34地號土地為法定空地,係66使字第1040號使用執照(65(士林)建字第0167號建號執照)之建築基地,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第三種住宅區,有關都市計畫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55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114年司執字062673號 財產所有人:和世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北市 士林區 新安 四 233-3 2200 全部 58,00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區,經都市計畫檢討主要計畫變更,但因細部計畫及整體開發作業尚未完成,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114年司執字062673號 財產所有人:和世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北市 士林區 新安 四 233-4 2645 全部 69,39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區,經都市計畫檢討主要計畫變更,但因細部計畫及整體開發作業尚未完成,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114年司執字062673號 財產所有人:和世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北市 士林區 新安 四 233-1 2043.44 全部 53,98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區,經都市計畫檢討主要計畫變更,但因細部計畫及整體開發作業尚未完成,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114年司執字062673號 財產所有人:和世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0102030405(續上頁)第五頁標別: 51 臺北市 士林區 新安 四 233-2 2200 全部 58,00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區,經都市計畫檢討主要計畫變更,但因細部計畫及整體開發作業尚未完成,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114年司執字062673號 財產所有人:和世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北市 士林區 新安 四 233-5 2645 全部 69,39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區,經都市計畫檢討主要計畫變更,但因細部計畫及整體開發作業尚未完成,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741地號土地上有同段33號建物占用,部分為建物旁之空地;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4年3月24日函復稱芝山段一小段739地號、740-1地號土地係80使字第0181號使用執照(79建字第0018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均為共有人得參加應買;741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589-1地號土地係70使字第1332號使用執照(69建(士林)字第0003號建造執照)建築基地之私設通路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573-2地號土地係71使字第0879號使用執照(69建(士林)字第0255號建造執照)建築基地之私設通路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上開樟樹占用土地之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現況 因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62673號 財產所有人:和世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臺北市 士林區 新安 四 233 666.74 全部 18,720,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區,經都市計畫檢討主要計畫變更,但因細部計畫及整體開發作業尚未完成,尚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5年4月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84-1地號土地位於通河東街1段124巷19號至27號之巷道,且部分土地上有門牌為通河東街1段124巷27號建物前面一點點占用;前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5年4月17日函覆,384-1地號土地係69使字第0473號使用執照〔67建(士林)字第0236號建造執照〕建築基地外之私設通路;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均為共有人得參加應買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1年8月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3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為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5段85號建物後方4公尺處,其上有鐵皮建物占用;上開鐵皮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所有權人及其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占用問題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459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為士林區延平北路5段147巷1號建物旁、7號建物旁、12號建物前方之道路,上開1號建物有部分占用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債務人郭甫而於114年1月2日具狀陳報,該無門牌建物係由被繼承人郭宗益與宗族人士所興建,建物完成後即由宗族之人合法使用至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於114年2月8日函覆,該址無人居住,其外觀顯示應作為車庫用,經查訪鄰人表示為郭林秀香侄子平日作為親戚車輛停放用;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4年1月3日函覆,341地號土地係62工使字第0605號使用執照(61工營字第0829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7號建物為共有人之一居住使用;據三合院住戶表示,三合院為13、15、17號之周氏家族共同使用,且皆為共有人;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4年4月17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29地號土地上有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3段250巷11弄28號房屋部分占用,其餘為雜木林;本件土地上有三七五租約,據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4年4月28日函稱「本租約目前租佃糾紛並移送法院中」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228地號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民國114年11月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28地號土地係路燈編號H20東南方5公尺處之樹林,部分為道路,路燈東側房屋不確定有無占用
現況 231地號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民國114年11月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31地號土地位於路燈編號H20西側12公尺處,雜草叢生,土地下方圍牆不確定有無占用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4年9月26日債權人陳報,停車棚為共有人使用中;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9月30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63154號函覆,170-1地號土地係72使字第0896號使用執照(70建字第0128號建造執照)標示為(法定)保留地,非屬建築基地範圍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