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上開魚塭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據鑑定報告記載,本案經現場勘查,標的現況為道路供作通行使用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上部分有建物、鐵圍籬占用、部分空地,編號2號土地部分有圍籬、部分空地;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編號1、2號土地上有圍牆及建物,惟實際際使用情形,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有多筆建物坐落,部分為道路使用;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現況已開闢供道路使用,為信二街之一部分;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倘公同共有人欲主張優先承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為部份果園、部份鐵皮建物座落,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據估價書記載,該土地屬都市土地之保護區,未直接臨道路,為袋地,土地小部分為私設通路供對外出入使用,大部分為荒廢之果樹、雜樹林等
現況 嗣本件現場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鐵皮屋,據在場人吳○○稱:承租建物作為輪胎工廠使用;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
現況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297、297-1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土地上有廢棄磚牆;而依鑑價報告所載,297、297-1地號現況有建物坐落,剩餘部分為空地堆放盆栽,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而依鑑價報告所載,442地號未直接臨路,現況有建物之一部坐落,剩餘部分為空地堆放盆栽,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而依鑑價報告所載,459地號未直接臨路,現況主要為空地,部分土地有雜物堆置,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編號1、2土地為雜樹林,編號3土地部分為私設道路,部分種植果樹、雜林,部分土地上有廢棄平房建物坐落;另依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稱,編號1土地上有毀損之鐵皮雞舍坐落,編號3土地上有芒果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所載,103、388地號現況做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105地號土地上部分有數棟建物及地上物,門牌後壁區崁頂55號,部分空地、部分為既成道路,惟實際使用情況;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
現況 另估價書記載,該土地現況種植經濟作物,部分土地為閒置農田,部分為道路使用,部分為空地
現況 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前開建物所有權人為土地共有人之一,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又上開建物如為債務人所有,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425條之1、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一建物佔用、部分為空地,編號2土地有一建物佔用,編號3土地上有一建物佔用、部分為雜草空地
現況 查封時,編號1土地上部份有數建物座落(麻豆區中安宮,麻豆區安榮152號之1、148號之2),餘為宮前空地(廟埕),編號2土地上部份有數建物座落(無門牌),部份有盆栽、造景等地上物,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1土地坐落廢棄房屋、未見門牌之鐵皮屋、透天厝,及北寮街157號、161號建物,部分為空地;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上開土地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又承租人須就承租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未承租部分
現況 另本件債權人原查報債務人為納稅義務人之一之門牌號碼台南市後壁區前菁寮98號房屋坐落在拍賣土地上,惟依鑑價報告所載,經現場勘查及電子門牌系統確認,無此建物及門牌,判斷可能已滅失,復依稅務局新營分局函所載,前揭房屋經其中納稅義務人申請拆除,拍賣土地實際使用情形及現況有無建物坐落;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惟本件拍賣土地面積較大,雜木叢生,實際使用情形及土地上是否有其他建物、墓碑等占用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拍賣之土地,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現況 編號2地上有多棟無門牌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另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東西側均臨路,土地上均有多棟未辦理保存登記平方數棟占用;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現為區道南24線之部分,以作為道路使用
現況 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編號1土地呈不規則狀,現況為道路、空地、建物使用;上開建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據債務人陳報:系爭土地自民國96年起由兄長承租使用至今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土地上有門牌為竹子腳20號三合院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2筆土地部分空地,其餘為數棟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未臨路,為空地雜草,編號2土地上為空地、雜物,另有門牌號碼為木柵16之1號建物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