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債務人具狀陳報建物為家人使用,無出租情形;建物其中1.92平方公尺佔用鄰地1450地號土地,占用之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鄰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有變更之可能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債務人稱建物現為共有人使用、未出租,拍賣建物有輕微壁癌情形;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彰化縣北斗鎮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債務人媽媽居住於此;如有第三人就增建物所有權異議,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拍定人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現況 建物坐落彰化縣大城鄉三塊厝194-4地號土地,查封時債務人之父在場,據其稱現場建物由其次子承租,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建物,且目前行方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依關係人即建物承租人提出之租賃契約,租賃期間為113年4月15日起至123年4月14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下同)6,000元;依租賃契約第23條約定:"本合約承續上份合約,本土地之地上物廠房(地址:彰化縣大城鄉和平路臨2-6號)係乙方莊鉑翰出資500萬元建造,本合約承租30年後,本廠房所有權歸甲方莊鴻鍠所有";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依建物稅籍資料,納稅義務人為莊鴻鍠即債務人,故形式認定債務人就建物有處分權,至於關係人提出之租賃契約第23條部分,涉及建物所有權部分,本院不做實體認定,關係人莊鉑翰應自行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以解決本件標的處分權歸屬問題;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現況 本件僅拍賣建物,其坐落之土地未一併拍賣,上開建物包括鋼筋混凝土造樓房與廢棄豬舍;前開建物無人使用,豬舍有部分坍塌;本件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據債權人稱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出租予第三人林美鳳,每月租金新台幣一萬餘元,租期至115年5月15日止;是以租期屆滿後,縱延續租約,債務人所為之出租係法院查封後所為有礙本件執行效果之行為,故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社頭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據債務人稱,編號1建物為其與親屬居住使用,建物有壁癌(油漆脫落)情形;又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其餘坐落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本件拍定後編號1建物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另編號1至4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編號1、2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編號3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編號4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由債務人使用,飼養鴨隻,建物屋頂出租予陽光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裝置太陽能板,拍定後出租部分不點交,餘得點交
現況 建物現由第三人使用,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依地政人員測量及鑑01020304第三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乙股擬 判:擬 判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建物係興建中之2層樓未完工毛胚屋,未張貼門牌,前開建物無人居住;本件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另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此等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編號1建物現為共有人使用,並使用B-006車位;因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且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本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彰化都市計畫,編號1土地為住宅區,編號2、3土地為道路用地,編號4土地為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