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另依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建物部分外牆有因漏水造成之壁癌狀況;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01020304第三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陳冠彤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光股擬 判:擬辦 決行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依鑑定報告所示本件應買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本院於114年11月7日現場執行時,在場人徐0涵表示標的物由債務人與其家人同住使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以114年10月27日園警分刑字第1140042366號函覆拍賣建物無非自然死亡案件;又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據共有人林○○在場陳稱現由其自行居住使用,且據債權人查報牆壁有嚴重水漬、漏水、壁癌以及油漆剝落等情形,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第238、23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該建物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又據債務人之子表示增建占用部分土地係向農田水利署承租,就土地得否承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洽詢;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4年8月21日履勘及測量,同案債務人張OO在場稱建物係債務人二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地下一層平面停車位1個(編號10號);建物: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點交,其餘不點交;土地為坐落基地且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停車位:未記載於建物登記謄本中,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此部分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第74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建物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建物坐落基地所有權人)於115年5月21日陳報,其與債務人簽訂租賃契約,為租約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租約到期後第三人將依租約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請求拆除建物及返還土地,又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以通知基地所有權人拆除,否則將強制拆除,請應買人注意;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於凶宅網查無有非自然死亡事件,及未出現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債權人陳報本件標的非海砂屋、輻射屋,亦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且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土地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宜
現況 標的房屋內有家具家電及生活雜物,有牆漆剝落、漏水、壁癌;經地政測量,標的房屋無增建;本件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民國115年1月6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經執行人員目視屋內情形,房屋現況內部凌亂,有水、無電,目前無人居住之跡象;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物之客廳有漏水之情形;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於114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物現由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用,有2個停車位,位於地下二層,編號88、89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1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經鎖匠開門,屋內外堆滿雜物不易進出,無增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經查債務人及家屬自住;該址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4年10月13日經地政人員指界,三樓為增建;現由債務人家人居住在內;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乙種建築用地,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第123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現況 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現況 而他樓住戶表示應買建物已無人居住,由社區公告欄張貼之文件可知應有一位於地下一層之機械停車位(編號3);嗣債權人陳報經詢問債務人,其表示前開停車位為私有產權並無出租或出售;惟前開停車位並未記載於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本件建物是否包含該停車位,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暨占用情形等;另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所在之社區名稱為「經國龍邸」,建物現況停水停電中,房間牆面有壁癌;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據本院民國115年7月8日查封筆錄所載,查封時債務人在場,並稱本件應買建物由其與家人居住使用,浴室有漏水;執行人員檢視現場堆置各種雜物,寸步難行,天花板有壁癌;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據債務人稱現由其父親出租給租客劉先生置物當倉庫使用,債務人無法開啟門鎖,不清楚租約內容,內部置放許多物品,應為倉庫,並有供奉神明,債務人表示係租客所有;本件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114年司執字064062號 財產所有人:張彥方即張才育即張學鎔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應買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1 1000 桃園市平鎮區新光段792地號--------------桃園市平鎮區新光路二段8巷147號第一層: 168.98第二層: 175.09第三層: 47.23使用鄰地586地號第一層部分: 9.42使用鄰地586地號第二層部分: 10.65合計: 411.37二分之一 1,568,000元備考 未辦保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一樓有一些機器運作,二樓及三樓居住使用,無特殊擺設,另二樓天花板有滲水情形,債務人稱是某次颱風導致,一樓為債務人進行加工工作使用;經執行人員及地政檢視,本件標的三層樓建物均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一樓置放機械、二樓房間、三樓置物使用,二樓天花板曾有滲水;本件查封標的第1000建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使用鄰地586地號第一層部分面積9.42平方公尺、使用鄰地586地號第二層部分面積10.65平方公尺,共計面積20.07平方公尺;本件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5年3月4日現場查封時,現況為空屋,經檢視無增建;債務人表示為自住,無出租或出借他人,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拍賣建物經債權人查報為空屋,無壁癌、海砂屋、輻射屋、漏水等情形;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115年3月19日函復,未查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亦無該處相關勘察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5年3月30日函復,本件標的領有(106)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781號建造執照及(108)桃市都施使字第楊00579號使用執照,爰仍受套繪管制
現況 建物查封及履勘時,債務人均不在場,經破壞門鎖入內調查,屋內堆放大量生活雜物,並有家具,惟屋內已斷電,另客廳旁原為陽台部分,牆面打通,作為客廳之一部分使用,建物新門鎖交由債權人及到場員警帶回派出所保管,拍定後如未有其他權利人主張合法占有之權利則點交;本件建物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應買標的謄本登記主要用途係商業用,應買標的位於大樓廢棄樓層內,假扣押查封時及本件現場履勘時僅能到達外部樓梯間處,該樓層鐵門自內部上鎖且無法開鎖,內部現況不明;應買標的僅為特定櫃位,需調取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後另行指界始能確認,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應買應有部分,應買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
現況 依本院114年2月25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由債務人及其家人剛搬遷離開,並無出租他人使用,現況堆置家具、雜物、神明廳等;房屋一樓、三樓、四樓有增建,一樓增建為車庫使用,四樓全部均為增建;一樓及四樓似有地震受創裂痕,牆壁有壁癌及漏水情形,惟另依鑑價報告所載,估價師就現場情形研判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形,以上情形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定後點交;拍賣標的826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自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拍賣之建物據債權人查報稱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惟債務人在場稱現已無人居住;經檢視屋內仍有部分家具及雜物,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據債務人在場表示,房屋有壁癌、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注意;拍賣標的第1050號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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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