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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70
含應買公告 15 件
7 天內開拍
58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16
可比 61 件中
點交
14%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1拍
+10%
73 件待拍・27 件可比
第2拍
-14%
35 件待拍・17 件可比
第3拍
-20%
31 件待拍・5 件可比
應買公告
-29%
15 件待拍・8 件可比
拍次清除篩選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臺北地院
-33%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
保證金 675 萬

現況 本院執行人員於民國113年11月4日及114年2月7日至現場,債務人在場稱830及3945建號建物現出租予拓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30日屆期後續租,月租金3,000元)、九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31日屆期後續租,月租金3,000元)、中郵

底價
3,371 萬
每坪/市價(萬)
67.6 / 100.8
坪數
49.9
2026/08/14
可應買至 11/14
・士林地院
未含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占用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
保證金 167 萬

現況 1872建號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5年1月27日現場執行時,第三人邱○朝在場稱係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使用1872建號建物,嗣承租人象朝企業有限公司具陳報與債務人就1872建號建物成立永久租賃關係,已給付永久租賃之租金新臺幣350萬元,目前開設象園咖啡餐廳使用,並提出104年1月26日資產轉讓契約及105年10月31日協議書影本到院;1872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據承租人陳報占用181地號土地之權源為租賃關係,該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留意;另據前案108年司執字019352號卷內資料,依109年1月15日建管單位函覆稱係:(1)新違章建築,應限期強制拆除;1872建號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建物共有人

底價
832 萬
每坪/市價(萬)
7.0 / 78.2
坪數
118.7
2026/08/31
可應買至 11/30
・臺北地院
-40%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
保證金 438 萬

現況 3569建號為第4層及頂樓之增建,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此部分於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上開增建均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認定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予以拍照存證;上開頂樓增建與原建物內部有樓梯相通,無獨立之水表、電表;在場人並稱下大雨時4樓門口前方會漏水;本件債務人自住,故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是否曾檢測為海砂屋經列管等,經各該主管機關回覆無非自然死亡記錄、95年迄今無火災發生記錄;非列管之地震受創之建築物、海砂屋(惟該建築物是否有高氯離子混凝土、地震受創等情,仍應依實際鑑定結果為準),然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再發生新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0102030405第三頁函 稿 代 碼:5.13.2 應買公告(特別拍賣後之公告應買)(強81)股       別:慧股擬       判:擬    判或新檢測為海砂屋等

底價
2,190 萬
每坪/市價(萬)
36.6 / 60.8
坪數
59.9
2026/09/15
可應買至 12/15
・臺北地院
+22%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增建應買公告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2,259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拍賣標的4558建號建物為中山區林森北路604號,604號、606號之1、2樓為打通狀態,604號建物位於進入大門之左側,建物外掛有招牌綺麗珊瑚珠寶,據建物現有使用人周美珠陳述該招牌為前房客所有,其與第三人呂憶菁因與債務人有債務關係,債務人自112年2月開始將系爭建物之1、2樓部分讓其與第三人呂憶菁使用迄今;依鑑價報告所示,系爭建物為4層樓透天建物,且經法院現場履勘該建物之3、4樓目前亦有人居住使用,4樓有內梯通往頂樓;標的11035建號建物為增建部分,包含1、2、3、4樓後方及4樓頂;另依第三人洪為0102030405第三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荒股擬       判:擬    判杰、洪睿宇陳報因債務人與其家族間有債務關係,債務人承諾將系爭建物之2樓全部交予第三人洪為杰使用、建物之4樓全部交予第三人洪睿宇使用,其等自106年起已占有使用迄今;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9月4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41537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9月5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155613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4年9月8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43075336號函覆,經本分局派員查訪,在場人表示無相關非自然死亡情形;本件係拍賣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該建物於查封前業經第三人占有使用迄今,故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1,291 萬
每坪/市價(萬)
91.8 / 75.3
坪數
122.9
2026/09/15
可應買至 12/15
・臺北地院
非一般住宅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看照片 5 張
保證金 2,760 萬

現況 本件標的查封時,承租人「皇家聯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在場稱建物係由皇家聯合;本件建物現由承租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800 萬
每坪/市價(萬)
124.8 / 86.3
坪數
110.6
2026/09/17
可應買至 12/17
・士林地院
未含土地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增建占用未保存登記坐落他人土地應買公告
保證金 17 萬

現況 暫編951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14年7月7日現場查封時,在場人蔡美娟稱為家族自行居住使用,屋內有漏水之情形;114年10月8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函覆,自稱杜O娟之人稱該址目前無人居住,僅偶爾回來查看;債務人於114年10月15日具狀陳報,該建物嚴重漏水,管線不通,無後門(無法進出);暫編951建號建物,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4年8月1日函覆,為整幢違建之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請應買人注意;暫編951建號建物,坐落臺北市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188、191、192、193地號土地,屬無權占有,故土地非本件判決範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暫編951建號建物,有部分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327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重上字第84號民事判決認定應拆屋還地,並將土地返還原告詹O及其他全體共有人,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82 萬
每坪/市價(萬)
2.0 / 58.7
坪數
41.6
2026/09/18
可應買至 12/18
・士林地院
+85%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增建占用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1,880 萬

現況 20104建號建物、暫編20149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27、22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4年11月28日債權人陳報,位於陽明山柏園山莊內,房屋已毀損,現場無人居住,經詢問大門保全表示,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房屋荒廢已久;114年12月24日現場測量時,入門後遍布建材,原登記車庫旁有一區增建,沿樓梯上樓途中可見一堆植物落葉;左側有類似迴廊或觀景臺的二層增建,有一袋砂石、建築有未完工部分且遺留鷹架等物品;115年2月23日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復,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既存違章建築,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請應買人注意;暫編20149建號建物有部分占用台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二小段126地號土地、台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七小段21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9,396 萬
每坪/市價(萬)
85.9 / 46.5
坪數
109.3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臺北地院
非一般住宅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增建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看照片 26 張
保證金 862 萬

現況 110年3月17日查封時,第三人洪○聖稱6554建號建物由台灣產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經營「良食生活」,租賃期間自109年11月1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後本件於112年3月23日履勘時,6554建號建物外觀懸掛養生老麵饅頭店,惟屋內無裝潢亦無物品;另據第三人王○勝民國114年4月21日陳報到院稱,其於105年4月10日向李景美承租6554建號建物,租賃期間自105年4月10日至120年4月9日止,租金為每月40,000元;嗣又由承租人王○勝轉租與第三人鄭○達,現做經營「來一籠湯包」使用,租賃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租金為每月50,000元;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40地號及40-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3月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095274號函覆,40地號土地係73使字第第0918使用執照(72建字第000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拍賣之7364及7367建號建物為6554建號建物之增建,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底價
4,308 萬
每坪/市價(萬)
74.1 / 71.5
坪數
58.1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臺北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
保證金 230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549建號建物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漢口街54號1樓鑽石腳養生館店內角落,隔間均已打通並擺放按摩床,現作經營養生館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9月12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36301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火災發生紀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1年9月15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13051198號函覆,依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查無建物內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9月1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17331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本件拍賣標的與其他建物,據第三人摩莎曼拉時尚藝術股份有限公司陳報稱,現與其他建物共同出租與其使用,租賃期間自108年5月1日至118年4月30日止,租金總計為每月800,000元(含其他建物之總計);因本件拍賣建號建物,打通使用無法特定,且訂有租賃契約,故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14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臺北地院
+69%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
保證金 695 萬

現況 179-3地號、2328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與勘驗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姑姑在場陳稱,房子為債務人奶奶無償使用,已經居住快30年;一樓有神明桌,有內梯通往地下室,樓下有房間及客廳,地下室通往陽台的門口有漏水情形,地下室有增建,另有鐵門可通往一樓(走公共樓梯);2721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另該建物,有無占用區分所有建物地下一層之權源不詳,拍定人應自行承受其他區分建物所有權人主張拆屋還地之危險

底價
3,474 萬
每坪/市價(萬)
116.5 / 68.8
坪數
29.8
2026/09/29
可應買至 12/29
・士林地院
-28%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應買公告
保證金 211 萬

現況 22714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4年9月17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目視無漏水或火災,屋內凌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115年5月18日函覆,22714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內有家具家電;據債權人陳報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被繼承人曾婉青於112年間在22714建號建物內自殺死亡

底價
1,052 萬
每坪/市價(萬)
54.8 / 76.5
坪數
19.2
2026/09/30
可應買至 12/30
・士林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4 張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4年6月16日、同年8月4日現場執行時,債權人稱於現場有偶遇一名自陳為債務人朋友之人,其稱係幫債務人管理房屋,無租約,債務人未居住於該處等語;經執行人員入內檢視,房間內有大面積油漆脫落,客廳一隅之天花板有鋼筋外露,屋內堆放眾多雜物,且該房屋之後陽台有外推增建,供作廚房使用;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5年2月5日函覆:2048建號建物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列管(或拍照存證)等語

底價
38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5
可應買至 01/05
・士林地院
持分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68 萬

現況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275建號建物之產權狀況為債務人陳慶倫與另二位共有人分別共有;114年9月22日現場測量時,共有人陳O蓉在場稱,其為債務人之姐姐,房屋目前由共有人自行使用,未出租

底價
3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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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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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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