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2535建號建物114年8月7日現場查封時大門深鎖,債務人不在場;另建物謄本所載之停車位編號01經111年公拍字第3號由第三人拍定,故上開停車位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1150建號無增建,目前部分為停車場,住戶無固定停車位,每年抽籤,部分為萬大大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部分經建物共有人楊建華、羅薰珠及第三人群超三溫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予第三人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全聯福利中心萬大店使用,租期自100年6月1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115年7月7日另具狀陳報租約自115年6月1日至118年5月31日,現仍租使用中;據承租人全聯萬大店組長陳稱系爭建物之管線有些許漏水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587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第三人即承租人兒子稱由其母親簡蓮枝承租一家居住中,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自111年4月15日起至114年4月15日止,惟到期後仍繼續居住至今並每月繳交房租,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是否成立不定期租賃之占有使用關係須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4月30日北市消調字第1153025882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5年5月5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53032595號函覆,經查訪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5年4月30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56115676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惟該建築物是否有海砂屋或震損等異常情形,仍應依實際鑑定結果為準
現況 1183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由第三人謝璁泉承租用以經營阿諾通訊行,租賃期間自114年11月10日至115年11月9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2萬8千元,經檢視無增建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為透天獨棟,具獨立水電,履勘入屋時,冷氣及電燈為開啟運轉中,惟無人在屋內,屋內安奉神明及祖先牌位;6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62-1地號為道路用地;據115.8.25日萬華分局員警至現場進行房屋現況調查,房屋為債務人及其家屬(兄弟姐妹)自行使用,拍定後點交;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5年6月22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56128625號函,1、2樓後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拍照存證;頂2層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限期拆除;2樓前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2樓頂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期分類處理,列管拆除;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核能安全委員會115年6月16日核輻字第1150008535號函覆,該建物無輻射偵測紀錄
現況 本件建物為空屋無人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僅拍賣建物,土地不在拍賣範圍,經前案調查拍賣建物大樓經第三人築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與基地所有權人簽訂合建契約,嗣後約定由債務人吳翊正出資完成本件拍賣標的所在之大樓興建,惟嗣後僅完成大樓結構外觀,現為毛胚屋狀態,無水電窗戶,為空屋狀態;經本院函詢土地所有權人本件建物坐落之權源,其中有土地共有人稱係基於合建契約而供第三人築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築使用,另有土地共有人陳報為無權占有,並擬訴請拆屋還地,上開土地與建物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經前案調查本件拍賣標的大樓工地曾於110年6月間發生意外死亡事件,請應買人注意;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12月29日北市都查字第1146195237號函,本建物並無增建,尚未構成違章建築查報取締要件
現況 1740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經敲門無人回應,經鎖匠開鎖入內,現無人居住,亦無水電,建物外觀為2層樓建築物,一層外牆為磚石墻,二層外牆為鐵皮;屋內堆滿雜物,另有木板、冰箱、馬達、螢幕、飲水機等堆置,二樓為空屋,放置床鋪
現況 共有人代表人李OO稱本建物皆由其重新裝修及管理出租事宜,並提供戶號及門牌號碼之對應示意圖,門牌號碼28-2號為戶號112,28-3號為戶號111,28-4號為戶號110,28-5號為戶號109,28-6號為戶號108,28-7至28-13號為戶號101、102、103、104、106,其中戶號101至104打通,28-14號為戶號123,上開戶號均未出租他人並無人使用;其中戶號139出租予娜絲吉國際商行作為扭蛋店使用,租期自113年8月1日至116年8月30日止,113年9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每月租金18000元,114年8月1日至116年8月30日止,每月租金19000元;另戶號137、140未出租他人亦無人使用;但租賃契約上載尚有戶號140出租予娜絲吉國際商行,租期自113年8月1日至116年8月30日止,113年9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每月租金18000元,114年8月1日至116年8月30日止,每月租金19000元;戶號120、121、122打通出租予吉拾行樂有限公司峨嵋門市作為餐酒館使用,租期自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分別為24000元、20000元、20000元;惟經地政人員指界稱門牌號碼28-7號起造圖之原始位置有部分現已改建為走道使用,28-19至28-21號為扭蛋店前方之廣場,28-24至28-26號為戶號143、144,28-28號為戶號135,28-30及28-31號均為扭蛋店之辦公空間,即戶號140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90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查封時第三人石凱仁即建物共有人即債務人之表哥稱由其居住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有水、電、瓦斯,無停車位,無管理費,有修繕漏水;經檢視陽台廚房外推,惟地政人員表示屋內無增建;30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1月22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05013號函覆,火災時間111年5月1日,無死傷情形,經消防人員到場處理為廚房煮菜燒焦,並未造成其他延燒;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4年1月28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43012391號函覆,查無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2月4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076912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
現況 據第三人陳○漢在場稱前開建物係其基於租賃關係使用,租金每月新台幣12000元;一樓部分作倉庫使用,已承租幾十年;三樓目前無人使用,三樓曾有人在內自殺身亡,且客廳及一樓雨遮有嚴重漏水情形;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本件建物現由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故拍定後不點交;2123建號建物即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武成街63巷16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屋頂之垂直增建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期分類處理,列管拆除;2123建號建物據地政人員測量佔用鄰地680地號土地面積7.88平方公尺,佔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與鄰地所有權人之占有法律關係並負擔越界建築部分遭拆除之風險
現況 525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母親在場陳稱建物現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稱無增建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549建號建物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漢口街54號1樓鑽石腳養生館店內角落,隔間均已打通並擺放按摩床,現作經營養生館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9月12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36301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火災發生紀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1年9月15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13051198號函覆,依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查無建物內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9月1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17331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本件拍賣標的與其他建物,據第三人摩莎曼拉時尚藝術股份有限公司陳報稱,現與其他建物共同出租與其使用,租賃期間自108年5月1日至118年4月30日止,租金總計為每月800,000元(含其他建物之總計);因本件拍賣建號建物,打通使用無法特定,且訂有租賃契約,故拍定後不點交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