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本件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建物為市場攤位,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共有人葉○谷在場稱係建物現由其與債務人葉星辰居住使用,無出租(借)情事,拍定後僅就債務人葉星辰實際占用部分點交;(二)另據鑑價報告所附花蓮縣花蓮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示,61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商業區」,618-2地號為「道路用地」;(五)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債務人在場表示1176建物係自行居住使用,並稱未配有車位;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依花蓮縣花蓮市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14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本件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實施之拍賣,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特別留意
現況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東寧段1028地號上,除有富里鄉東寧10號房屋座落其上外,尚有墳墓座落,餘為雜草及雜木林,前開房屋左右側及後方均有增建,債務人在場陳稱,房屋現為自己與哥哥居住使用;本標查封11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114年司執字017797號 財產所有人:黎文賢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花蓮縣 富里鄉 萬寧 1277 農 牧 用地特 定農 業區5478.01 2分之1 1,160,000元備考2 花蓮縣 富里鄉 萬寧 1278 農 牧 用地特 定農 業區752.99 全部 320,000元備考3 花蓮縣 富里鄉 萬寧 1327 農 牧 用地特 定農 業區424.05 全部 200,000元備考
現況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報稱係債務人居住使用,無出租(借)情事,拍定後點交;另經入內檢視有漏水及嚴重壁癌情事;352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為住家及順天府,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可能有借朋友居住;故,拍定後不點交;暫編104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可能有借朋友居住;暫編104號建號占用源南段985地號、986地號土地,其使用該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注意
現況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報稱係共有人居住使用,經入內檢視,部分牆壁有壁癌;79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其中12.3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290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為花蓮縣(管理機關為花蓮縣政府)】,其中2.43平方公尺占用252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為花蓮縣政府)】,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現況 本件石平段42、43地號上有石平14建號(門牌崙天120號),目前由第三人承租居住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石平段265地號雜草叢生,故,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本件石平段42、43地號上有石平14建號(門牌崙天120號),目前由第三人承租居住使用;石平段41地號部分有門牌崙天120號之倉庫,部分雜草叢生;暫編第42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前開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