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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00
含應買公告 28 件
7 天內開拍
28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0
可比 0 件中
點交
10%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清除篩選
2026/10/06・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100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第三人陳○○在場稱:「伊為債務人岳父;關於本件拍賣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0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3拍空屋
保證金 17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2月24日會同債權人、鑑價人員及員警到場查封時,債權人稱本件債務人已交付大門鑰匙,屋內現況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有水電,五樓留有少許之桌子,室內有樓梯通往頂樓增建,亦為無人居住之空屋,留有一台分離式冷氣及少許家具雜物;依據115年5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附二);居住品質:該戶有四房三廳二衛、廚房及前後陽台,格局尚為方正,居住品質尚佳,但部分平頂水漬痕、漆剝落,疑似有滲漏現象,部分牆面有裂縫」等語;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回覆該址未發現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本件房屋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本件拍賣建物現況(包括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本院協同員警現場履勘結果,已如本拍賣公告附表「使用情形欄」所揭示

底價
88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增建第3拍
保證金 11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4日會同鑑價人員至現場實施查封時,債務人到場稱系封建物為自己居住使用,無分管停車位,頂樓為增建,亦為自住使用;本院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經該局派員查訪,在場人黃莊○梅稱系封房屋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拍定後僅就1543建號點交,其餘臨編2236建號及其511、511-2地號均不點交

底價
58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第3拍
保證金 92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5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系封建物無分管停車位,前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屋後(廚房、浴室)有增建(經地政編為6891臨建號);有漏水,四周牆壁有大片壁癌,天花板鋼筋裸露、水泥掉落情形;實地勘查標的物外觀尚可、無脫漏等情形,故推論勘估標的應無氯離子或地震受損影響;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點交844建號

底價
46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3拍
保證金 41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底價
207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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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3拍
保證金 6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1月21日測量時,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轄區員警及鎖匠至現場,無人應門後由鎖匠開門入內,無水電,客廳遺有一台分離式冷氣機、桌子及櫃子各一只,房內留有床墊及衣櫃各一只;另地政人員稱本件前陽台已涵蓋在主建物面積內非增建,僅後陽台為未登記之增建(即暫編3000建號);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回覆經訪查該址,經鄰局表示無法知悉是否發現非自然死亡之等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本件房屋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暫編3000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依基隆市政府115年1月26日基府都參字第1150204853號函稱系封增建目前尚無該址違章建築資料,故拍定人於拍定人自應自行承擔遭拆除風險;暫編3000建號與土地部分拍定後不點交,312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34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3拍
保證金 6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有時會與配偶居住於此,客廳有堆置雜物,有3房;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底價
3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3拍
保證金 96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1月5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507-1地號土地為基隆市堵南街12-14號房屋前方人行道(屬於芳丹詩郡社區),且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本院執行人員、會同警員進入198建物內,第三人張○恬在場表示債務人並未住居於此,伊乃向第三人邱○瑛承租,簽訂租賃契約,依所提出之租賃契約影本所示租賃期限為民國114年11月20日起至民國116年10月19日止(出租人:邱○瑛、承租人:黃○順);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第三人張○恬表示均無上開情事;另依鑑定報告記載室內經現場勘查水電正常、無漏水及壁癌狀況,室內屋況維護保養普通,建物從外觀研判並未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情事,基隆市海沙屋未公告,海沙屋及輻射屋之判定均需其他相關單位鑑定,另本案是否為凶宅或非自然死亡

底價
48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增建第3拍持分
保證金 10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現場由鎖匠開門入內,屋內有水有電,室內有室內梯通往增建部分,擺有祖先牌位及神明桌;屋況因潮濕木板裝潢壁紙均有發霉狀況,有漏水情事,天花板裸露管線且有壁癌;另地政人員略稱,建物有增建;據民國114年7月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位於國揚大地社區內,室內規劃為三房兩廳,現為住宅使用;增建部分為三房一廳;依基隆市政府114年3月7日基府都使參字第1140108617號函,本建物5樓垂直增建1層,業經本府工務局89年6月17日基府違建字第1671號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核定拆除;據債權人代理人於查封現場陳稱:有編號68號停車位一個,然該停車位係基於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對共有建物特定部分之管理使用,依法即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故本件編號215號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4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有租約漏水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
保證金 10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現為其與配偶、子女同住使用,客廳有神明廳及祖先牌位,屋內均為木製隔間,後儲藏室天花板磁磚破裂,一房間木製天花板破損,有漏水(浴室)、壁癌及地震受創情事;復經債權人陳報,客廳、廚房有漏水及大面積壁癌,廚房天花板並有鋼筋裸露情形;復依基隆市政府函,債務人與該府訂有市有基地租賃契約,承租基隆市仁愛區南新段478-72地號市有土地,作為其自有房屋基地使用(門牌:南新街244號),期間自113年9月19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查南新段478-174地號及478-175地號土地,該府無列管租占資料,債務人未與該府簽訂租賃契約或取得使用權源;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5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見公告備註第3拍空屋
保證金 5,14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3年9月4日至113年9月27日至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及鎖匠入內履勘,基隆市暖暖區暖暖段東勢坑小段(下同)494、495、499、500、504建號內已無門窗,無水電,屋內遺留大量廢棄物,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498建號內部分門窗破損,無大門設施,無水電,屋內遺留大量廢棄物,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502、523建號已無門窗之設施,屋內無水電,天花板有大面積水泥剝落、致鋼筋裸露,地上有大量掉落料之石塊,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522建號1至2樓均無門窗,無水電,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有增建,其中1樓堆放大量雜物,債權人之代理人稱係門牌號碼63號1樓「太子宮」所堆放;525建號內已無門窗,無水電,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526建號1樓有門窗,有水電,有增建,屋內放置鍋爐、燒烤器具,債權人之代理人稱係門牌號碼63號1樓「太子宮」所堆放;528建號之1、2樓已無門窗,無水電,有增建,同時1、2樓遺留大量廢棄物;529建號之3、4樓已無門窗,無水電,現為空屋狀態,其中4樓天花板有鋼筋裸露現象

底價
25,7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3拍
保證金 31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母在場稱:「房屋前後均有陽台,屋後陽台改為室內使用;天花板、牆壁均有油漆剝落,有壁癌之情形;依據民國114年10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土地28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區;286-1、286-2、286-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屬道路用地;關於本件拍賣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5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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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海砂屋漏水增建第3拍持分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建物部分敲門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後進入,屋內有生活用品,有水、有電,客廳安置神明桌,有供奉神像及祖先牌位,牆面油漆剝落,有壁癌;據地政稱前陽台為增建;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稱本件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41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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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3拍
保證金 46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5年1月21日履勘時,債務人潘春香在場,屋內有水有電,室內有神像、祖先牌位擺設,前陽台外推併入室內使用客廳地板疑似受地震影響有一條裂縫,廚房天花板油漆剝落情形嚴重,有增建;債務人潘春香在場稱,本件執行標的之前有漏水情形,但現已無漏水情形,現由其及孫子居住使用,另一債務人(共有人)黃聖勛則未居住於此;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32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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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6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17建號及2025建號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址,現為辦公室使用,皆有員工上班中;在場人林素珠稱,不知有無租賃關係;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115年7月27日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06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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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6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17建號及2025建號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址,現為辦公室使用,皆有員工上班中;在場人林素珠稱,不知有無租賃關係;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115年7月27日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06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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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58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26建號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佛堂,有供奉佛像數尊,另有擺設桌椅供員工休息使用;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逃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79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6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18建號為正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現為辦公室及會議室使用,在場人林素珠稱,不知有無租賃關係;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115年7月27日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06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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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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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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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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