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目前為債務人經營事業,及為其及家屬居住使用;故,拍定後點交;查封2380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增建查封2380建號建物之總面積為107.09平方公尺,其中0.22平方公尺使用鄰地(國風段476-4地號);本件查封標的,現況為「林澤記麻辣火鍋」,一樓及二樓供營業使用,其餘樓層為債務人與其配偶及子居住;債權人115年1月8日陳報:目前為債務人及家屬居住;本件拍定後,或有點交程序
現況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報稱部分為債務人居住使用,建物內牆體有數處穿透破損,天花板有發霉情形,拍定後僅就債務人實際占用點交;(二)本件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又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有部分占用鄰地,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此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另據鑑價報告所附花蓮縣吉安鄉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六)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建物為市場攤位,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共有人葉○谷在場稱係建物現由其與債務人葉星辰居住使用,無出租(借)情事,拍定後僅就債務人葉星辰實際占用部分點交;(二)另據鑑價報告所附花蓮縣花蓮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示,61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商業區」,618-2地號為「道路用地」;(五)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房屋無增建;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債務人在場表示1176建物係自行居住使用,並稱未配有車位;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依花蓮縣花蓮市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14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本件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實施之拍賣,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特別留意
現況 本件房屋目前債務人家屬之母親與三弟居住使用;故,拍定後點交;本件查封2103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查封2103號建物總面積為135.06平方公尺,其中約2.95平方公尺使用鄰地(碧雲段17-3地號),其使用該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債權人表示目前建物為債務人母親居住使用中,債務人表示目前建物為母親與三弟居住使用
現況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報稱係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查封2459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於核定拍賣條件時(115年2月6日),據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110.6.4府建計字第1100102701A號公告實施「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之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使用地類別有異動之虞;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於本院民國114年5月27日執行期日,地政人員稱一樓及二樓柱子後面有增建,在場人牛番茄火鍋老闆娘稱現已無管理室,僅有管委會等語,531建號建物位於地下室,似無人在管理室值010203043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潘俊宏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明股擬 判:擬 判勤,684建號建物有兩格停車位,經入內檢視為空屋,已被斷水,屋內有壁癌,磁磚隆起破裂等情,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另本件經本院函詢建物所在地管理委員會關於停車位停車格號未獲回覆,及函詢轄區警局協助查明使用情形經函覆近期無人使用及進出跡象,無法詢問調查;684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現況 查封時係得2之14號屋主同意進入,其法律上相鄰使用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二樓後方主體增建、三樓後方陽台增建,現場履勘發現四樓後方房間有壁癌、磁磚破裂等情形;本院於115年4月10日執行期日至現場履勘時,2號之12號建物已為空屋,其餘現況均與假扣押查封時相同;46-27地號為建物外之道路(商場私設道路),兩者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查封683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