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29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69-5地號現況為雜草、路、墳墓、369-6地號現況為短期作物、雜草木、部分為建物佔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現況 本院於115年5月1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517地號現況為空地、雜草雜樹、部分建物(門牌:竹南鎮明勝路399巷35號)佔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在場人林先生稱:建物為其兒子(共有人之一)所有;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院於115年5月29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地號上有數棟建物佔用、715地號現為道路、716地號現為道路、部分紅磚圍牆佔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院於115年5月19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751地號上有建物佔用、部分雜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土地現供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1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400地號上有鐵皮建物部分佔用,其餘為雜草地、水溝、部分道路;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現況 115年7月2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經詢問債務人,無出租情事,無分管約定;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及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199地號土地現況為廢棄平房坐落及部分空地、路地
現況 115年4月21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1230、1231地號土地上為防風林及雜草,無租賃關係,係債務人自用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199地號土地現況為廢棄平房坐落及部分空地、路地
現況 115年7月2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經詢問債務人,無出租情事,無分管約定;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及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199地號土地現況為廢棄平房坐落及部分空地、路地
現況 115年5月28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之53-2地號土地臨路,現況為空地,無任何第三人占用之情事;另查無查封土地、水塔有任何他人、第三人占有、使用、租地建屋、租地耕種等情事;本件拍賣土地、水塔座組如無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
現況 115年4月21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1230、1231地號土地上為防風林及雜草,無租賃關係,係債務人自用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作為建物坐落基地住宅使用,土地雙面臨路,東側面臨路寬約4米之玉清路162巷(道路鋪設柏油),南側面臨寬約6米之玉清街(道路現況鋪設水泥)
現況 115年4月27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及土地上回收品占有使用情形,無從得知
現況 115年7月2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經詢問債務人,土地無出租情事,無分管約定;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115年5月22日債權人具狀稱:不清楚查封土地之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租賃或分管契約存在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199地號土地現況為廢棄平房坐落及部分空地、路地
現況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現況 第三人具狀陳稱:「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第三人對債務人之借款返還請求權,用以支付88、89、113、113-1地號土地地上永久使用權,於債務清償後權利自動失效,現仍未清償,而第三人仍為土地之占有人」;第三人高速公路局函知本院:「查工程需使用債務人所有88-1、89-3、89-4、113、113-4地號土地,經債務人出具協議價購土地同意書,同意依本局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查估協議市價成果讓售土地……債務人亦出具切結表示於完成登記前,同意本局先行使用該等土地,工程已於114年8月15日開工……如經協調仍無法達成協議(債權人債務人),不得已將採取徵收方式辦理取得」;本件拍賣之土地除113-1、113-4地號土地外,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除689-192地號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外,其餘土地況現非供道路使用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現況 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上之樹木為第三人所種植,非債務人所有;債權人查報指稱,執行當日第三人即種植人在場,表示本案查封土地係債務人提供其無償種植,無租賃關係亦無契約書;本件拍賣之土地,159地號土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其餘土地亦有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有第三人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查封之600地號土地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上記載:「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布實施後始得發照建築);115年司執助字000408號 財產所有人:郭錫鍠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01020304第五頁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苗栗縣 竹南鎮 港墘 86 394.38 100分之1 43,000元備考 土地使用分區:農用區2 苗栗縣 竹南鎮 港墘 87 131.89 100分之1 15,000元備考 土地使用分區:農用區3 苗栗縣 竹南鎮 港墘 88 193.84 100分之1 22,000元備考 土地使用分區:農用區4 苗栗縣 竹南鎮 港墘 89 417.41 100分之1 46,000元備考 土地使用分區:農用區5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均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115年5月25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23-2、573-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占用(門牌:苑裡鎮福田1號),債務人之姐姐在場稱其中一棟建物係其與母親居住使用,隔壁建物係大伯居住(債務人位居於此);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115年4月10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434地號土地上有廢棄三合院(無門牌)、空地、雜木;債權人查報指稱:「經大庄里大庄44號之屋主表示434地號土地上建物已荒廢多年無人居」;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債權人查報指稱:「查封之860地號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占用,據鄰地所有權人指稱為債務人所有,惟實際情形請命債務人查報到院」;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有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另記載內政部87年6月30日(八七)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範圍,將來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現況 上開土地上之電線杆、農作物、資材室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現況 544地號土地為部分道路、部分疑似有建物占用(以實測為準);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449地號土地現況作道路使用、放置盆栽、雨遮;544地號土地現況作道路使用,疑似建物占用;上開土地上之雨遮、建物、盆栽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道路用地,該證明書備註欄記載:「都市計畫區內公共設施保留地將來以徵收方式取得」
現況 民國99年10月18日假扣押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執行標的為道路其上部分並畫有停車格供停放車輛使用;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505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空地,目前作停車場使用(有劃設停車格);502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空地,目前作停車場使用(有劃設停車格)(無直接臨路,須經他人土地出入);上開土地上之車輛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計畫道路,以征購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
現況 本標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第三人主張有權占用,則不點交
現況 目前有建物興建其上,該房屋已嚴重毀損,無法供生活使用,不具經濟價值;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本件土地有毀損建物坐落,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另記載內政部87年6月30日(八七)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範圍,將來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現況 民國115年7月7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02地號土地為部分鐵皮建物占用、其餘為雜木林;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現況 本標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第三人主張有權占用,則不點交
現況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土地占有使用及是否有建物坐落情形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115年6月22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無第三人占有,無地上權或租地建物,亦無書面契約;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土地占有使用及是否有建物坐落情形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115年6月26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為一未保存登記建物及棚架坐落,上開地上物均為另一共有人廖雪芳自己使用亦無出租之情事;依本件446-6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記載:依照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內容詳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110年2月8日收件大地資字第4190號辦理共有物使用管理登記;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占有使用及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115年6月18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現為雜樹林,無人占有使用;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種植雜木林及雜竹林,部分作道路使用,臨接約3公尺道路;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如無第三人佔用,拍定後現況點交,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115年1月22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苑裡鎮慈護段682-1地號土地上有似已廢棄建物、鐵皮棚架坐落,另有柚子樹、樹葡萄、龍眼樹各1棵;115年1月30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建物現有1層磚造、2層磚造、1層磚造鐵皮屋頂的三地上物,三者內部相通,均與門牌號碼「苑里鎮山腳里12鄰山腳325號」房屋相關,目前無人使用,僅堆放雜物;判決書已載明該等地上物與「山腳325號」房屋相關,且該房屋之納稅義務人為相對人及其他訴外人,至於占有係基於地上權、租賃關係或其他權源,並不知悉;坐落土地西南側之棚架,為鄰居葉錦綢停車所搭建,其並未主張任何合法占有權源,已表示將自行拆除,並不再於土地上停車;又陳報人就系爭土地並無與任何第三人簽訂書面契約,亦不知共有人間有何有效之書面或默示分管協議;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為部分雜草地及樹木、部分含約3-5米巷道使用,距離通霄鎮北勢山第二公墓約120公尺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土地占有使用及是否有地上物或建物坐落情形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無適宜道路可到達,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院於115年5月14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630地號上有鐵皮建物佔用(無門牌),其餘為葡萄園、部分空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債務人在場稱:鐵皮建物是其妹妹所有、葡萄園是另一名共有人所種植;本件土地上建物、農作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民國115年4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現為雜木林,部分面積為產業道路,部分面積上有黃福公廟占用;上開土地上之廟宇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313地號土地為建築物之基地,建物是債務人父親居住使用,院子鋪設紅磚與水泥
現況 債權人於115年6月16日具狀陳報:土地無出租;本件拍賣土地因須經他人土地始能到達,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115年1月30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約定;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115年7月2日債務人具狀稱:本件土地未發現占有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土地占有使用及是否有地上物、建物坐落情形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473-2地號土地目前為供公眾通行使用之道路(忠信街)
現況 115年8月21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1161地號土地現為共有人使用
現況 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土地上建物目前為我妹妹林惠貞小姐居住使用(無償使用)
現況 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土地上建物目前為我妹妹林惠貞小姐居住使用(無償使用)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473-2地號土地目前為供公眾通行使用之道路(忠信街)
現況 115年7月24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為自用,並無第三人占有、使用,無基於租地建屋關係,亦無書面契約;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現況點交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473-2地號土地目前為供公眾通行使用之道路(忠信街)
現況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473-2地號土地目前為供公眾通行使用之道路(忠信街)
現況 115年3月5日債務人徐婉茹具狀稱:查封土地不清楚其父親生前和土地其他共有人有無任何分管約定或其他契約書
現況 另據鄰居表示債務人不住此,表示標地上建物均為土地有人所有、使用;115年3月5日債務人徐婉茹具狀稱:查封土地不清楚其父親生前和土地其他共有人有無任何分管約定或其他契約書;查封土地整體現況主要為部分坐落建物、部分池塘、部分雜草雜木、部分含約4米巷道出入使用
現況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現況 債權人查報指稱:「經詢問債務人,土牛6號建物由債務人之弟無償使用中」;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744、745、79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附帶條件】;拍賣之743、74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附帶條件】
現況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債務人黃國明家屬在場稱該債務人有居住使用門牌豐田71號之建物,另一建物門牌為豐田72號;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有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院於115年5月2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94地號上有數棟建物佔用(門牌:客庄里客庄43、38、37號),其餘雜草雜樹及廢墟,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現況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現供道路使用佔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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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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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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