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債務人徐鏡松在場稱:查封建物現由其自住,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火災受損,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但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而查封土地上稻田是出租他人種植,每年租金4,500元,至於承租人姓名他不知道,雙方僅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115年7月1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899地號土地及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門牌號碼:公館鄉福星村8鄰福星232-2號),經債務人在場稱房屋自住,無出租
現況 115年7月3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公館鄉館陽段639地號土地為同段251建號建物坐落基地,查封建物1樓、2樓後方及3樓整層為增建;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建物目前為其及其家人自住,無出租情事,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115年7月17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執行時,屋內僅有債務人一家居住,顯見查封房地之共有人間應存有分管契約,並約定將系爭房地之管理使用權限分配予債務人,惟其間有無書面協議,債權人無從得知
現況 115年2月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入內檢視測量:「查封之208建號建物,內有生活雜物,1樓左側有增建、右側為鐵皮搭建之車棚、2樓亦有增建、三樓增建為屋突」,債權人代理人請求就增建部分一併查封測量;債權人查報指稱:「經詢問到場鄰居,本件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於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有關輻射屋查詢,無本案執行標的之門牌資料,另於現場勘測時,其建物外觀尚屬完整,內部亦無明顯超出常規之龜裂情形(但可能存在細微裂縫),另於台灣凶宅網亦查無符合本件標的之結果,似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及函詢債權人協助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已如前述;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建物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現況 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係自住,尚有出租;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2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2、3樓後方為增建,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據在場人黃先生(債務人之哥哥)稱:房屋為債務人與家人自住使用,但債務人已失聯半年以上
現況 又查封之仁安178號房屋屋內有1自稱為建物共有人劉佳澄之女兒之女子在場稱,債務人為其伯父,該建物目前為共有人及家人自住;依本件暫編795建號建物測量成果圖記載:建物總面積為54.54平方公尺,其中3.42平方公尺雨遮使用鄰地2166地號土地;83平方公尺雨遮、16.1平方公尺主建物使用773-27地號土地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