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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20
含應買公告 25 件
7 天內開拍
31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18
可比 67 件中
點交
36%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1拍
+9%
43 件待拍・26 件可比
第2拍
-10%
32 件待拍・24 件可比
第3拍
-20%
16 件待拍・6 件可比
應買公告
-28%
25 件待拍・9 件可比
拍次
共 110 件類型房屋純土地 169排序拍賣日近→遠底價折價最深比同棟便宜最多底價低→高已隱藏 7 筆折價超過五成的標的(多有公告外瑕疵)・顯示
2026/10/06・桃園地院
+2%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未保存登記共有物變賣第1拍空屋
保證金 55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出租予第三人志駿興業有限公司,租賃期間自民國112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又上開租賃契約於屆期後,債務人不得再續予出租該第三人或另行出租他人,否則與查封效力有違,故如於租賃契約屆期後拍定,則建物點交;第429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目視2樓、4樓有壁癌、滲水之情形;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無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非民國71至73年間建造,無查詢是否為放射性汙染建築物之必要、查詢地下水污染查詢網站,本案同段土地有1筆為該網址所列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受汙染控制場址,有43筆為公告解除控制場址、有1筆為公告解除劃定地下水受汙染使用限制地區場址、建物不在凶宅網經網友提供之凶宅訊息內,另入內勘查時發現室內有明顯漏水之情事;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民國68年6月2日)零星工業區,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底價
2,770 萬
每坪/市價(萬)
25.3 / 24.7
坪數
109.4
2026/10/06・桃園地院
+92%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35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查封時為債務人居住使用,其後出租第三人羅OO,租賃期間自114年7月10日起至116年7月10日止,上開租賃契約係於本院查封日後始成立,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拍定後建物仍點交;拍賣建物於115年1月28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另鑑定報告記載:經查證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屋查詢系統、台灣凶宅網、報章媒體及房地產時事等相關資訊,依上述資訊查證結果無相關勘估標的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請應買人參考、注意;又此部分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

底價
1,770 萬
每坪/市價(萬)
51.9 / 27.0
坪數
34.1
2026/10/06・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看照片 11 張
保證金 91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10時30分
底價
45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2拍持分
保證金 9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無人使用,但屋內有許多雜物,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經債權人查報屋內雜物很多,沒有壁癌;再函詢分局,其函復該址於110年5月15日曾受理報案,因原住戶周OO於屋內死亡多日,而至現場勘察採證,未發現明顯打鬥或其他外力介入,財物亦無遭竊之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4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49%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
保證金 79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6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承租人在場稱其已承租約7、8年;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96 萬
每坪/市價(萬)
12.0 / 23.7
坪數
33.0
2026/10/07・桃園地院
-27%
不點交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15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之危險,不得異議;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779 萬
每坪/市價(萬)
13.2 / 18.0
坪數
59.0
2026/10/07・桃園地院
-21%
同棟 -1%(3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
保證金 291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3年3月7日查封筆錄、114年11月6日調查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為債務人自住使用,另有地下二樓編號68號平面車位及編號88號之機車車位,拍賣標的土地63之1地號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情形為社區內土地,本件拍定後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依桃園市政府115桃市都開字第16905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63地號土地為南崁地區都市計劃(民國112年11月21日)住宅區用地,63之1地號土地為南崁地區都市計劃(民國112年11月21日)綠地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1,457 萬
每坪/市價(萬)
28.5 / 35.9
坪數
51.1
2026/10/07・桃園地院
-15%
點交・空屋或深鎖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空屋
保證金 460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4年5月20日現場查封時,建物為五層樓,現況為空屋,有電梯、水、電;據地政表示,一樓有增建,二至五樓則無;據估價師鑑定報告所載,本案於兇宅網查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不屬於已發現之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經觀察建築物外觀並無明顯鋼筋裸露、泥塊斑駁剝落情事,應無海砂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特殊情事;第37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拍賣建物據估價師鑑定報告稱應無海砂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2,301 萬
每坪/市價(萬)
24.2 / 28.4
坪數
95.2
2026/10/07・桃園地院
-8%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1拍
保證金 90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26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經鎖匠開鎖,由員警陪同執行人員、債權人代理人入屋內查看,天花板有幾片拆除,經檢視無增建,嗣第三人王小姐陳報本件標的係;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115年7月8日德警分刑字第1150024629號函所載,經查詢管理系統,本件拍賣建物之地址無相關死亡案件勘查紀錄;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5年6月10日桃消指字第1150020549號函所載,經查該局無接獲本件拍賣地址相關火災報案紀錄;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50 萬
每坪/市價(萬)
17.5 / 18.9
坪數
25.8
2026/10/07・桃園地院
-7%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2拍
保證金 102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有第三人在場表示建物由其占有使用中;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510 萬
每坪/市價(萬)
18.5 / 19.9
坪數
27.6
2026/10/07・桃園地院
-4%
同棟 +4%(3 筆)
見公告備註第2拍
保證金 270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8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為其與子女居住使用,有汽;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八德(八德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8年6月24日)之商業區,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352 萬
每坪/市價(萬)
29.5 / 30.6
坪數
45.8
2026/10/07・桃園地院
+0%
同棟 +20%(5 筆)
點交第1拍
保證金 141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依本件115年6月23日現場執行依查封筆錄所載,債務人未在場,屋內因久未有維護,不甚整潔,惟未有嚴重壁癌、漏水情形;房屋無嚴重漏水、增建、海砂屋或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702 萬
每坪/市價(萬)
15.8 / 15.7
坪數
44.6
2026/10/07・桃園地院
+13%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292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8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在場表示由其自住使用;車位B2-096號為平面車位,目前出租予第三人,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至115年7月底

底價
1,459 萬
每坪/市價(萬)
30.4 / 26.9
坪數
48.0
2026/10/07・桃園地院
+17%
見公告備註第1拍
保證金 189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於兇宅網無法確定無有非自然死亡之事件,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查無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另是否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海砂屋之情事,查證有困難;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945 萬
每坪/市價(萬)
31.3 / 26.8
坪數
30.2
2026/10/07・桃園地院
+18%
見公告備註第2拍
保證金 388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3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為其自住,無漏水、輻射、海砂等嚴重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嗣債務人陳報租約,據租約所載本件標的第4、5層有2間房間出租予第三人許0國先生,租期自114年5月18日至119年4月18日,租金每月9000元,第三人已給付114年5月18日至116年5月18日之租金;本件建物拍定後出租部分及必要通行部分不點交,其餘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第847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938 萬
每坪/市價(萬)
31.5 / 26.8
坪數
61.5
2026/10/07・桃園地院
+32%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看照片 6 張
保證金 189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1月8日至現場揭示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承租人配偶稱本件標的物建物及

底價
944 萬
每坪/市價(萬)
33.4 / 25.2
坪數
28.2
2026/10/07・桃園地院
+42%
同棟 +56%(2 筆)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第1拍
保證金 28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本院115年3月5日查封筆錄記載,債務人在場陳稱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住 ,   拍定後點交;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屬蘆竹鄉(大竹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3年11月27日)之商業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最新使用分區,或其他使用管制及開發等限制;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1,428 萬
每坪/市價(萬)
41.0 / 28.9
坪數
34.8
2026/10/07・桃園地院
+111%
點交・空屋或深鎖第2拍空屋
保證金 522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第1345地號為第182建號座落基地,第182號建物現為空屋

底價
2,608 萬
每坪/市價(萬)
51.5 / 24.4
坪數
50.6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見公告備註第3拍持分
保證金 17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會同地政人員至現場指界稱,第78號建物查封時現由債務人自行使用居住,含3房(其中一房另含衛浴)、1衛浴、1廳、廚房及和室,且堆放大量物品,每月管理費為新台幣(下同)1,598元;第2553建號為增建建物;第247號建物為地下停車場,債務人分有5號及87號車位,5號車位現由債務人自行使用、87號車位已出租,每月租金為2,200元;第379地號土地為警衛亭旁社區防火巷,疑有他戶建物占用(尚須鑑界確定),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建物拍定後僅第78建號、2553建號建物及第247建號5號停車位點交;第255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8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持分空屋
保證金 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標的建物位於地下一層,現況為無人使用居住之空屋,無水電,曾為商場攤位使用;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

底價
3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持分
保證金 65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112年2月14日現場執行時,建物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及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執行人員現場所見1、3樓有壁癌情形;第1092建號建物為頂樓增建,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2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3拍
保證金 8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11月14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現為承租人佔用,租賃期間自112年10月20日至122年10月19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15000元,並押租金2個月共3萬元;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42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點交・債務人使用共有物變賣第1拍持分
保證金 17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第1356號建物查封時債務人稱現與其家屬共同居住使用,屋內有家電及生活用品,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建物拍定後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8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
保證金 71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執行人員於民國114年9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標的物由其與家人同住使用;第68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另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114年12月24日德警分刑字第1140054340號函,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劃(民國65年5月31日)住宅區

底價
35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火災增建第2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6 張
保證金 5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本院於114年9月18日履勘現場,債務人不在場,現場調查顯示785建號建物前經火災,2樓僅剩支架,無屋頂,一樓留有家具及各類用品雜物,屋內雜亂;債權人並陳報建物目前為空屋,無人使用;本件查封標的物第1097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屬原建物之擴建,為1樓後方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入口可供出入;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標拍賣土地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使用分區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5年8月17日)第一種住宅區,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28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桃園地院
未含土地
見公告備註第3拍
保證金 1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點交使用情形;本件標的經楊梅分局員警現況調查,目前由債務人徐誌謙及其母親居住適用;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79 萬
每坪/市價(萬)
1.0 / 21.8
坪數
77.9
2026/10/07・桃園地院
附近成交不足
點交・空屋或深鎖未保存登記共有物變賣第1拍
保證金 665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執行人員於115年1月6日現場執行時,建物無人使用;第310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經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民國114年12月16日桃警分刑字第1140099892號函,本件建物查無非自然死亡之現場勘查採證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民國61年1月12日)商業區

底價
3,32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桃園地院
-20%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285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114年9月4日經地政人員指界,增建部分為一樓後方及頂樓雨棚;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係其及家人居住使用中,無出租他人,漏水已修繕;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土地:609-8地號土地為坐落基地不點交;609-12地號土地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民國68年6月2日)農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第515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底價
1,426 萬
每坪/市價(萬)
22.0 / 27.5
坪數
64.8
2026/10/13・桃園地院
-1%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210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居住使用,建物拍定後點交;第42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據債務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1,052 萬
每坪/市價(萬)
21.1 / 21.3
坪數
49.8
2026/10/13・桃園地院
-1%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309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777-43地號土地為集合住宅建物之共同基地,現況作為社區道路(環南路141巷8弄)使用,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其與家人居住使用,於4樓設有神明廳,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底價
1,545 萬
每坪/市價(萬)
23.5 / 23.6
坪數
65.9
2026/10/13・桃園地院
+2%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未保存登記第1拍看照片 38 張
保證金 256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含共同使用部分3329建號之持分,隨同主建物一併查封2 3253 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57-1地號--------------桃園市楊梅區瑞梅街33號9 層 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人行道、店舖一層: 34.71騎樓: 22.85合計: 57.56全部 2,150,000元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3325、3329建號之持分,隨同主建物一併查封3 3244 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57-1地號--------------桃園市楊梅區瑞梅街35號9 層 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人行道、店舖一層: 40.92騎樓: 25.06合計: 65.98全部 2,600,000元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3324、3329建號之

底價
1,280 萬
每坪/市價(萬)
23.7 / 23.3
坪數
54.0
2026/10/13・桃園地院
+123%
同棟 +164%(3 筆)
住宅點交・共用部分不點交有租約未保存登記第1拍看照片 38 張
保證金 284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346-2、346-24地號土地為集合住宅建物之共同基地,其餘地號土地則屬集合住宅之公共用地,且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本件至現場履勘時,據債權人陳稱建物前出租他人使用,現無人居住,其內堆放傢俱、起居用品及電器等,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又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114年司執字029125號 財產所有人:宗鴻懿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 346-8 104.00 全部 10,200,000元備考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0102030405(續上頁)第五頁標別: 丁料及房屋層數及用途1 2478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346-8地號--------

底價
1,420 萬
每坪/市價(萬)
41.4 / 18.5
坪數
34.3
2026/10/13・桃園地院
持分
住宅點交・共用部分不點交有租約第1拍持分看照片 38 張
保證金 1,115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土地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基地,3270建號建物則屬社區公共設施,且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本件至現場履勘時,據債權人陳稱建物之使用情形:3227、3244及3253建號前出租他人經營補習班(3244、3253建號係打通使用),現無人使用,其內堆放大量辦公用具、課桌椅及電器等;3220、3231及3245建號現無人居住,其內堆放傢俱、起居用品及電器等;上開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又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5,57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桃園地院
附近成交不足
點交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264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底價
1,320 萬
每坪/市價(萬)
18.1 / —
坪數
72.8
2026/10/13・桃園地院
持分
住宅點交・共用部分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38 張
保證金 238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土地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基地,7647建號建物則屬社區公共設施,且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又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114年司執字029125號 財產所有人:宗鴻懿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 346-2 505.00 10000分之2093,150,000元備考2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 346-22 15.00 10000分之209100,000元備考 分割自:346地號3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 346-23 18.00 10000分之209150,000元備考 分割自:346地號4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 346-24 982.00 10000分之2096,050,000元備考

底價
1,19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持分
保證金 9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5年2月4日現場履勘,建物現一樓深鎖無法入內;債權人陳報建物現為閒置狀態,似已多年無人使用,現場查看大樓無水無電,荒廢狀態,且查無出租及其他影響交易等重大情形;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 (民國61年1月12日)商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桃園地院
附近成交不足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第1拍
保證金 112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房屋依本院114年9月2日查封筆錄所載,現由債務人及其家人自行居住使用,房屋三樓設有神明廳,且目視有壁癌情形,屋內堆置大量紙箱、雜物,且有在家中養9隻狗,樓;本件拍賣範圍不包含房屋頂樓佔用之太陽能板本身,且就太陽能板所占用頂樓之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558 萬
每坪/市價(萬)
9.6 / —
坪數
58.4
2026/10/14・桃園地院
附近成交不足
點交第2拍
保證金 176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12月16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客廳有供奉神明廳牌位,依現場觀察房;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80 萬
每坪/市價(萬)
24.1 / —
坪數
36.5
2026/10/14・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增建未保存登記第1拍持分
保證金 70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一樓前後及三樓全部為增建部分即830建號,依現場照片可見牆壁多處有油漆剝落;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第83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4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4拍持分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5月6日執行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現由債務人及共有之家人自行居住使用,巡視屋內,一樓有自設神明桌,牆壁較老舊,地板磁磚略有脫落,債務人稱頂樓加蓋有漏水,並經本院巡視頂樓確有漏水痕跡,增建與與主建物內部相通,以上資訊供應買人參考;本件僅為拍賣債務人持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所拍賣標的4012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底價
8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39%
點交增建第3拍
保證金 4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3月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由鎖匠開門,房內為毛胚房未有裝潢,建物前後有增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219 萬
每坪/市價(萬)
11.2 / 18.5
坪數
19.5
2026/10/15・桃園地院
-39%
點交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47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建物屋後門外至圍牆有搭建遮雨棚,但四面均遮蔽完全,面積約2.85*1.85*3.9m,未列入增建測量;另本建物有夾層(增建:1259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之危險,不得異議;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236 萬
每坪/市價(萬)
12.5 / 20.4
坪數
18.9
2026/10/15・桃園地院
-37%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14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3月18日現場查封時,487地號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暫編872建號,員東路56巷51號),由債務人居住,建物及坐落土地權利不明,請應買人自行處理;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487地號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標的物第87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720 萬
每坪/市價(萬)
12.0 / 19.0
坪數
60.2
2026/10/15・桃園地院
-33%
同棟 +50%(2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看照片 6 張
保證金 220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5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兒子在現場,經查為債務人及自住

底價
1,100 萬
每坪/市價(萬)
25.3 / 37.8
坪數
43.4
2026/10/15・桃園地院
-31%
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第1拍看照片 12 張
保證金 643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3月1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現場,經查為債務人及其子女、孫子女自住;4樓陽台增建(暫編26811建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3,215 萬
每坪/市價(萬)
27.8 / 40.1
坪數
115.8
2026/10/15・桃園地院
-22%
同棟 -11%(2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3拍看照片 5 張
保證金 147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1月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經查管理室稱債務人偶爾回來自住,建物不含停車位

底價
736 萬
每坪/市價(萬)
21.7 / 27.9
坪數
33.9
2026/10/15・桃園地院
-12%
同棟 +0%(4 筆)
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第3拍
保證金 166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本院民國114年12月17日查封筆錄所載,查封時債務人在場並稱本件拍賣標的為其自行居住使用,建物為三個房間,有夾層,有一汽車車位編號為B2-17號,一機車車位編號為B2-10號;惟拍賣建物謄本上僅記載含停車位編號017號,未登載有機車停車位編號,上開停車位是否確為拍賣建物之附屬停車位、或確有停車位使用權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等,均;本件僅拍賣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其餘部分(含停車位)係應有部分,故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30 萬
每坪/市價(萬)
19.3 / 21.8
坪數
43.0
2026/10/15・桃園地院
-7%
同棟 -9%(2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
保證金 83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據在場人稱,其為債務人之配偶,本案拍賣標的之建物平時無人居住,僅債務人的親屬偶爾會來居住,拍定後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16 萬
每坪/市價(萬)
19.2 / 20.6
坪數
21.7
2026/10/15・桃園地院
-4%
同棟 +0%(4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
保證金 292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查封當日詢問大樓總幹事,其表示標的房屋係由債務人自住,屋內有家具及各種物品;本件1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5年8月17日)之第二種住宅區、1715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5年5月28日)之道路用地、1717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5年5月28日)之道路用地及保護區、1718及1719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5年5月28日)之保護區;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編號僅供參考,且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且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停車位有無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1,460 萬
每坪/市價(萬)
22.0 / 23.0
坪數
66.4
2026/10/15・桃園地院
+1%
點交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232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在場人陳O生係本件不動產之信託委託人,表示建物由自己與友人居住,無租約,經目視5樓由鐵皮增建蓋滿,4樓有嚴重漏水,每層牆壁皆有滲水壁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1097建號增建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應買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應自負被拆除之風險,不得異議;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係非都市計畫內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建物謄本記載領有85桃縣工建使字第926號使用執照

底價
1,158 萬
每坪/市價(萬)
14.4 / 14.2
坪數
80.5
2026/10/15・桃園地院
+10%
點交漏水第1拍
保證金 188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115年7月14日查封筆錄記載,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自己與家人居住使用,廁所及坊間有壁癌,無停車位;依鑑定報告記載,房間天花板有油漆剝落,剝落位置非位於外側壁,初步判斷可能係管線漏水所致;浴室靠近地板牆面有小販為壁癌,判斷可能係浴室防水失效所致;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查封時屋內查有家具、電器、神明桌、神像、牌位等動產,本次拍賣範圍不包含屋內動產,因該等動產仍屬債務人所有,拍定後倘債務人未予搬遷,拍定人須暫負保管責任,以進行遺留物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940 萬
每坪/市價(萬)
25.8 / 23.4
坪數
36.5
2026/10/15・桃園地院
+23%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
保證金 312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115年8月4日查封筆錄記載,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無人居住,作為倉庫使用,經目視屋內狀況良好,目前僅1、2樓有電力,3、4樓無電力,經地政人員表示無增建;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依桃園市政府土地使用分區線上查詢系統,478-14、478-17地號為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之第二種住宅區,惟應買人應自行查詢最新狀況

底價
1,560 萬
每坪/市價(萬)
30.6 / 24.9
坪數
50.9
2026/10/15・桃園地院
+55%
點交第1拍看照片
底價
2,070 萬
每坪/市價(萬)
21.6 / 13.9
坪數
95.9
2026/10/15・桃園地院
+99%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408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物由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拍賣標的物稍有漏水痕跡;本件標的1233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與592建號建物相通,無獨立出入口,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表載明

底價
2,039 萬
每坪/市價(萬)
49.0 / 24.6
坪數
41.6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第1拍持分看照片 11 張
保證金 195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兄表示,目前標的房屋由債務人之兄長、大嫂及母親居住,債務人已經很久沒有回家;建物一樓堆滿雜物,前方停放機車處為增建,後方曬衣處亦為增建;建物二樓後方小陽臺為增建;建物四樓上方開放式遮雨棚(鐵製),經地政表示該遮雨棚非增建;本件執行標的建物960建號係未辦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

底價
97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1拍持分
保證金 171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115年6月30日查封筆錄記載,查封時債務人在場引導入內,稱目前與配偶及小孩居住,無漏水情況,偶有大樓水管排水不良之問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該停車位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債務人名下並無獨立停車位

底價
85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增建第3拍持分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17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標的房屋現為4人共有,現住人為共有人之一單獨居住;房屋無地震、火災、颱風受損;有漏水、油漆剝落,無海砂、輻射屋;無非自然死亡、無出租;經地政測量,標的房屋原建三層樓,一樓前、後、左側皆有增建,左側增建物有門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本件執行標的建物1098建號係未辦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5年8月17日)之第一種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且相關法規及限制

底價
8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未保存登記第1拍持分
保證金 9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據債務人鄭俊麟在場稱,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係其母、兄居住,其本人非居於內,且屋內有漏水情形;又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第639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46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4拍持分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51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114年11月4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無人應門,經鎖匠開門且員警協同入屋執行,屋內雜物甚多、廢棄物,有一房間無法開啟,客廳有放置骨灰罈、相片;另外有漏水痕跡;地政人員稱:有增建;第1255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25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持分
保證金 79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地號775-1土地係供作人行道使用 (精忠二街7號旁紅磚道),拍定後不點交;另據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前案 (113司執100458號) 與本案陳報狀稱,建號4581建物為債務人之親屬占有使用,屋外有生活痕跡,又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就本處函查本件不動產有無非自然死亡情事,查覆稱於103年1月4日本分局鑑識小隊曾至該址勘查死亡案件,供應買人參考,此部分;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39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有租約漏水坐落他人土地第3拍持分看照片 18 張
保證金 28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115年1月20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一樓營業使用(KJPHONE手機及周邊商品),由店員係外籍人士,會轉知業主提供提供租約;五樓為無人居住內有雜物及家具,有漏水;六樓有神明桌;拍賣建物囑託中壢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增建12893號日後有拆除之虞,拍定人不得據此主張撤銷拍賣

底價
13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未含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增建未保存登記第1拍看照片 10 張
保證金 106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於114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時,現使用人表示標的物由債務人出租或出借他人;地下1樓養狗2隻、貓2隻,1房間、1衛浴、1鐵皮增建為洗衣間,無獨立出入口;1樓為工藝教室,有鐵皮建物為廚房使用,有獨立出入口;據債權人陳報,查封當日在場人未提供租約,電聯債務人表示建物係其妹使用,當初租約過期並未重新簽約,無法提供租約;第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標的不含土地,且拍賣建物據現使用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無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之相關訊息,現由第三人夫妻居住,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532 萬
每坪/市價(萬)
6.0 / —
坪數
88.6
2026/10/15・桃園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見公告備註第3拍看照片 16 張
保證金 15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115年4月14日偕同債權人到場,由債務人之兒子陳0偉開門,其並表示樓梯上來右手邊為20之3號、左手邊為18之3號,目前由其一家人居住;20-3號客廳有地震龜裂、後陽台則有漏水壁癌;18-3號後陽台有漏水及壁癌;本件現況點交;拍賣建物據囑託桃園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76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占用未保存登記第2拍持分
保證金 28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本院民國115年4月8日查封筆錄所載,在場之第三人莊O浩稱建物為其自住;另債權人陳報835地號土地為空地,上有雜草及木板、門板、塑膠椅、塑膠桶等廢棄物;拍定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本院聲請遷離其上占用之物,其土地與地上物等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載「840地號土地領有觀音區公所核發(080)桃觀鄉建使農字第00226號農舍使用執照」,以上情事;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桃園地院
+16%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64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5年3月26日履勘,建物內有壁癌,現由債務人自住使用;本件標的土地為坐落基地不點交;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第1625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19 萬
每坪/市價(萬)
14.6 / 12.7
坪數
56.0
2026/10/20・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3拍持分
保證金 56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又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拍定後不點交;拍賣建物據債務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另鑑定報告記載:由現場情況研判,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再函詢分局,其函復:經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案現場勘察資訊管理系統查詢建物門牌,查無勘察非自然死亡案件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28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桃園地院
持分
點交・空屋或深鎖未保存登記第2拍持分
保證金 91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無人居住使用,屋內有大量物品,建物拍定後點交;第101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目視一樓至二樓樓梯間有壁癌;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非屬輻射屋、無受地震影響、火災受損、查無非自然死亡情形;另鑑定報告記戴:由現場情況研判,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再函詢分局,其函復該址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關報案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45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桃園地院
-41%
見公告備註第3拍
保證金 96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3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為其自住,無車位,無漏水、輻射、海砂等嚴重影響交易情形,陽台屋頂有油漆剝落,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480 萬
每坪/市價(萬)
13.2 / 22.2
坪數
36.3
2026/10/21・桃園地院
-19%
見公告備註第3拍看照片 12 張
保證金 169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3月4日查封筆錄記載,本件建物內無雜物,僅有冷氣、熱水器、固定式烘碗機,客廳鋪設木地板,兩間房間有衣櫃裝潢,無增建;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845 萬
每坪/市價(萬)
19.1 / 23.4
坪數
44.3
2026/10/21・桃園地院
-16%
同棟 -20%(3 筆)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4拍
保證金 331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假扣押查封時據在場人表示有人居住,屋後空間為公共設施,另履勘現場時有自稱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建物前經出租予第三人宏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653 萬
每坪/市價(萬)
33.7 / 40.3
坪數
49.1
2026/10/21・桃園地院
+8%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第1拍
保證金 256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履勘時為一般住家,無人居住,一樓有神明廳,室內髒亂、灰塵滿佈、牆壁有水漬、會漏水、有壁癌、天花板滲水、水泥剝落及堆置物品(依債權人陳報之照片可知一樓門口堆;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280 萬
每坪/市價(萬)
25.2 / 23.3
坪數
50.9
2026/10/21・桃園地院
+33%
同棟 +73%(3 筆)
點交第2拍
保證金 263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22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標的由其自住使用,無漏水、輻射、海砂屋、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有一汽車停車位在B2-16號,機車停車位在B2-18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另停車位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請應買人注意;依前案拍賣公告記載,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4年3月31日桃建照字第1140021475號函所載,「樂善段29地號領有(103)桃縣工建使字第龜636號使用執照,該基地範圍除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屬法定空地;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314 萬
每坪/市價(萬)
47.9 / 35.9
坪數
27.4
2026/10/21・桃園地院
+34%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721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債務人並無現實占有之情形,拍定後不點交;依本院115年1月6日查封筆錄記載,據承租人表示三樓走廊及房間在下大雨時會滲水,另一樓後方有鋼筋裸露,水泥剝落;另承租人在場表示向債務人租賃系爭標的物,簽約租期自109年8月20日起至117年8月19日,每月租金26,000元;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75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民國102年1月11日)住宅區(再發展區),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係採跨區方式辦理區段徵收整體開發,開發主體為桃園市政府;本件執行標的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602 萬
每坪/市價(萬)
45.6 / 34.0
坪數
79.1
2026/10/21・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增建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
保證金 60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12月4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一樓出租予「茶聚」飲料店營業使用,地下室有積水,二樓至三樓樓梯間及三樓牆壁目視有壁癌,地政人員稱;二樓房屋有增建,第三層樓全為增建,以上現場情形供應買人參考,俾利評估是否應買;另經房屋共有人陳報本件拍賣標的房屋二樓以上現為債務人父親、弟弟(亦均為共有人)所居住使用;本件僅拍賣房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特定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為房屋之基地,另依桃園市政府115桃市都開字第10009號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劃(民國61年2月26日)住宅區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拍賣標的3111建號建物為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29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持分空屋
保證金 50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即共有人查報現為無人居住之空屋,且有天花板滲水、水泥剝落等情形,另配有1機車及1汽車停車位(738號),供應買人參考;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25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持分看照片 10 張
保證金 24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115年2月5日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係由其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據地政稱,1樓、2樓前後側均為增建,3樓為增建;90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無海砂屋、輻射屋、火災、水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

底價
11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桃園地院
附近成交不足
同棟 +41%(15 筆)
見公告備註第1拍
保證金 163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31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之配偶在場稱本件標的由債務人居住使用;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5年6月22日桃建照字第1150043904號函所載,「平鎮段954地號領有(95)桃縣工建使字第平00500號使用執照,該基地範圍除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屬法定空地,仍受其套繪管制;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115年6月1日平警分刑字第1150021722號函所載,由於警察機關係針對治安事件進行偵處,有關不動產物件有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警察機關現無對相關處所建立資料庫可供正確查詢;經轄區派出所警員查訪,據大樓總幹事表示,本件標的址未聽聞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再查95年以後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可稽;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5年5月26日桃消指字第1150018431號函所載,經查該局無接獲本件拍賣地址相關火災報案紀錄;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15 萬
每坪/市價(萬)
35.3 / —
坪數
23.1
2026/10/22・桃園地院
-31%
點交・空屋或深鎖第2拍看照片 2 張
保證金 302 萬・投標 115年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非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民國114年12月23日再次現場查封6341建號(門牌: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9巷25號),經地政測量無增建,建物現況為毛胚屋,無門窗、無人居住使用;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如有遺留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1,507 萬
每坪/市價(萬)
19.7 / 28.7
坪數
76.4
2026/10/22・桃園地院
-3%
同棟 +9%(2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有租約第3拍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137 萬・投標 115年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經債務人現場表示,標的物目前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出借或出租他人;債務人表示為一般住家,經檢視無增建;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2年9月13日)之商業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停車位編號詳使用情形欄 ,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且編號僅供參考,實際編號請應買人自行向大樓管理委員會查詢,且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停車位有無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687 萬
每坪/市價(萬)
23.8 / 24.6
坪數
28.8
2026/10/22・桃園地院
+101%
同棟 +98%(4 筆)
點交第2拍
保證金 704 萬・投標 115年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該址為新成屋無增建

底價
3,520 萬
每坪/市價(萬)
101.9 / 50.6
坪數
34.6
2026/10/27・桃園地院
-47%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532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建物拍定後點交;第242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據債務人稱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又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於兇宅網查無有非自然死亡事件,本案建物建造日期非於民國71年至73年間,未屬於已發現之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是否為海砂屋或受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經觀察建築物外觀並無明顯鋼筋裸露、泥塊斑駁剝落之情事,應無此受創現象,惟仍需經科學儀器實測方可確認氯離子含量是否超標,屋內堆積雜物致影響進出動線、裝潢部分亦較為老舊及破損;再函詢分局,其函復:經查詢鑑識作業平台系統,本轄桃園區春日路978號建物無非自然死亡之現場勘察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2,660 萬
每坪/市價(萬)
21.0 / 39.8
坪數
126.7
2026/10/27・桃園地院
-4%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第2拍
保證金 130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土地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基地,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648 萬
每坪/市價(萬)
21.9 / 22.8
坪數
29.6
2026/10/27・桃園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3,145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113年8月14日現場查封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建號建物,查封時幾近完工,惟無水無電、無人居住使用;於113年10月23日現場查封405、406、407建號建物,查封時尚未完工(未安裝門窗、無水無電、年久失修),無人居住使用,且附連圍繞之土地難以通行、雜草叢生;本件拍賣標的1556、1560、1907、1909等四筆地號,係拍賣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有實際占有部分或共有人有分管之情形,故拍定後上開四筆地號土地不點交,其餘標的均予點交;本件拍賣標的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等十五筆建號建物,係第三人蘋果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為起造人而申請建造執照,後變更起造人為泰極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於100年11月11日完成樓頂板勘驗,原領(97)桃縣工建執照字第01210號建築執照已逾期失其效力;★第三人楊子瑜爭執其於108年4月1日購買編號「G1」房屋(即394建號),且業於114年6月23日經本院點交完畢,其為合法占有聲明系爭建物不得點交,業經本院裁定駁回,如後續第三人聲明異議並經判決確定不點交,則本件標的(即394建號)不點交,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如第三人後續主張為其所有,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此部分以實體訴訟結果認定,如判決認定確非債務人所有,則撤銷此部分拍賣程序,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本件拍賣標的405、406、407等三筆建號建物,係第三人傅傳憲以其為起造人而申請建造執照,經桃園市政府於97年12月5日准予給照(執照字號為:(97)桃縣工建執照字第會溪01209號);嗣第三人傅傳憲申請變更起造人為債務人泰極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再變更起造人為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進度50%)

底價
65,72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桃園地院
-13%
同棟 -1%(3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
保證金 29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3年3月7日查封筆錄、114年11月6日調查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為債務人自住使用,另有地下二樓編號68號平面車位及編號88號之機車車位,拍賣標的土地63之1地號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情形為社區內土地,本件拍定後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依桃園市政府115桃市都開字第16905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63地號土地為南崁地區都市計劃(民國112年11月21日)住宅區用地,63之1地號土地為南崁地區都市計劃(民國112年11月21日)綠地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1,457 萬
每坪/市價(萬)
28.5 / 32.6
坪數
51.1
2026/10/28・桃園地院
-5%
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293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12月30日查封筆錄所載,本件拍賣標的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行居住使用,依現場執行人員目光所及以一般調查方式確認,房屋無明顯足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一樓後方有增建,4樓有雨遮增建;依債權人所陳報查封照片,標的物於觀音區世大上荷院社區,另房屋四樓設置有神明廳;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1,464 萬
每坪/市價(萬)
25.3 / 26.6
坪數
57.9
2026/10/28・桃園地院
+18%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第1拍
保證金 200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依本院114年10月21日查封筆錄,拍賣標的房屋依屋內狀況推測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房屋靠窗部分有壁癌,部分房間天花板有壁癌,可能有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1,000 萬
每坪/市價(萬)
26.6 / 22.5
坪數
37.7
2026/10/29・桃園地院
-34%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
保證金 160 萬・投標 115年10月19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5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二樓陽台及三樓無增建(未辦保存登記,暫編1039建號),經查為債務人自住;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800 萬
每坪/市價(萬)
21.7 / 33.0
坪數
36.9
2026/10/29・桃園地院
+41%
點交第1拍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206 萬・投標 115年10月29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拍賣建物據估價師鑑定報告記載,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查無輻射屋名單內,惟是否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海砂屋等情事,查證確有困難;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有母子三人居住,不清楚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且查95年7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復,本件拍賣土地位於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復,上開土地領有(82)桃縣工建使字第其00069號使用執照,爰仍受套繪管制

底價
1,029 萬
每坪/市價(萬)
31.1 / 22.0
坪數
33.0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桃園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220 萬

現況 本院於114年11月7日現場執行時,在場人徐0涵表示標的物由債務人與其家人同住使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以114年10月27日園警分刑字第1140042366號函覆拍賣建物無非自然死亡案件;又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1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64 萬

現況 另依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建物部分外牆有因漏水造成之壁癌狀況;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01020304第三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陳冠彤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光股擬       判:擬辦    決行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依鑑定報告所示本件應買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

底價
31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0
可應買至 10/30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有租約漏水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12 張
保證金 18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據共有人林○○在場陳稱現由其自行居住使用,且據債權人查報牆壁有嚴重水漬、漏水、壁癌以及油漆剝落等情形,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第238、23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該建物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又據債務人之子表示增建占用部分土地係向農田水利署承租,就土地得否承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洽詢;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1
可應買至 10/31
・桃園地院
非一般住宅
點交應買公告
保證金 640 萬
底價
3,200 萬
每坪/市價(萬)
15.2 / 17.1
坪數
210.2
2026/08/07
可應買至 11/07
・桃園地院
未含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
保證金 15 萬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建物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建物坐落基地所有權人)於115年5月21日陳報,其與債務人簽訂租賃契約,為租約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租約到期後第三人將依租約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請求拆除建物及返還土地,又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以通知基地所有權人拆除,否則將強制拆除,請應買人注意;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於凶宅網查無有非自然死亡事件,及未出現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債權人陳報本件標的非海砂屋、輻射屋,亦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且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土地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宜

底價
74 萬
每坪/市價(萬)
2.8 / 34.0
坪數
26.7
2026/08/07
可應買至 11/07
・桃園地院
持分
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70 萬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4年8月21日履勘及測量,同案債務人張OO在場稱建物係債務人二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地下一層平面停車位1個(編號10號);建物: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點交,其餘不點交;土地為坐落基地且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停車位:未記載於建物登記謄本中,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此部分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第74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底價
34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0
可應買至 11/10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42 萬

現況 標的房屋內有家具家電及生活雜物,有牆漆剝落、漏水、壁癌;經地政測量,標的房屋無增建;本件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1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桃園地院
-5%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應買公告看照片 9 張
保證金 44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民國115年1月6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經執行人員目視屋內情形,房屋現況內部凌亂,有水、無電,目前無人居住之跡象;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物之客廳有漏水之情形;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218 萬
每坪/市價(萬)
11.3 / 12.0
坪數
19.2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桃園地院
+58%
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351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於114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物現由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用,有2個停車位,位於地下二層,編號88、89號;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754 萬
每坪/市價(萬)
50.4 / 31.9
坪數
34.8
2026/08/26
可應買至 11/26
・桃園地院
-28%
點交應買公告
保證金 104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1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經鎖匠開門,屋內外堆滿雜物不易進出,無增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518 萬
每坪/市價(萬)
18.7 / 26.0
坪數
27.7
2026/08/26
可應買至 11/26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27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經查債務人及家屬自住;該址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12 萬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4年10月13日經地政人員指界,三樓為增建;現由債務人家人居住在內;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乙種建築用地,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第123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底價
6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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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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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