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拍賣建物出租予第三人志駿興業有限公司,租賃期間自民國112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又上開租賃契約於屆期後,債務人不得再續予出租該第三人或另行出租他人,否則與查封效力有違,故如於租賃契約屆期後拍定,則建物點交;第429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目視2樓、4樓有壁癌、滲水之情形;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無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非民國71至73年間建造,無查詢是否為放射性汙染建築物之必要、查詢地下水污染查詢網站,本案同段土地有1筆為該網址所列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受汙染控制場址,有43筆為公告解除控制場址、有1筆為公告解除劃定地下水受汙染使用限制地區場址、建物不在凶宅網經網友提供之凶宅訊息內,另入內勘查時發現室內有明顯漏水之情事;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民國68年6月2日)零星工業區,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有第三人在場表示建物由其占有使用中;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8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在場表示由其自住使用;車位B2-096號為平面車位,目前出租予第三人,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至115年7月底
現況 本件於114年9月4日經地政人員指界,增建部分為一樓後方及頂樓雨棚;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係其及家人居住使用中,無出租他人,漏水已修繕;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土地:609-8地號土地為坐落基地不點交;609-12地號土地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民國68年6月2日)農業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第515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現況 據在場人稱,其為債務人之配偶,本案拍賣標的之建物平時無人居住,僅債務人的親屬偶爾會來居住,拍定後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依115年6月30日查封筆錄記載,查封時債務人在場引導入內,稱目前與配偶及小孩居住,無漏水情況,偶有大樓水管排水不良之問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使用情形欄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該停車位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債務人名下並無獨立停車位
現況 本院於114年11月4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無人應門,經鎖匠開門且員警協同入屋執行,屋內雜物甚多、廢棄物,有一房間無法開啟,客廳有放置骨灰罈、相片;另外有漏水痕跡;地政人員稱:有增建;第1255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現況 本院於115年1月20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一樓營業使用(KJPHONE手機及周邊商品),由店員係外籍人士,會轉知業主提供提供租約;五樓為無人居住內有雜物及家具,有漏水;六樓有神明桌;拍賣建物囑託中壢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增建12893號日後有拆除之虞,拍定人不得據此主張撤銷拍賣
現況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地號775-1土地係供作人行道使用 (精忠二街7號旁紅磚道),拍定後不點交;另據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前案 (113司執100458號) 與本案陳報狀稱,建號4581建物為債務人之親屬占有使用,屋外有生活痕跡,又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就本處函查本件不動產有無非自然死亡情事,查覆稱於103年1月4日本分局鑑識小隊曾至該址勘查死亡案件,供應買人參考,此部分;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現況 經債務人現場表示,標的物目前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出借或出租他人;債務人表示為一般住家,經檢視無增建;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2年9月13日)之商業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停車位編號詳使用情形欄 ,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且編號僅供參考,實際編號請應買人自行向大樓管理委員會查詢,且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停車位有無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現況 依本院114年10月21日查封筆錄,拍賣標的房屋依屋內狀況推測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房屋靠窗部分有壁癌,部分房間天花板有壁癌,可能有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現況 另依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建物部分外牆有因漏水造成之壁癌狀況;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01020304第三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陳冠彤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光股擬 判:擬辦 決行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依鑑定報告所示本件應買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
現況 建物查封及履勘時,債務人均不在場,經破壞門鎖入內調查,屋內堆放大量生活雜物,並有家具,惟屋內已斷電,另客廳旁原為陽台部分,牆面打通,作為客廳之一部分使用,建物新門鎖交由債權人及到場員警帶回派出所保管,拍定後如未有其他權利人主張合法占有之權利則點交;本件建物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