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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00
含應買公告 28 件
7 天內開拍
28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0
可比 0 件中
點交
10%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
2026/10/06・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增建第4拍持分
保證金 1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屋內無水電,第2、3層均有增建(經地政合併編為1229臨見號),第2、3層與第1層僅有內梯相通;又1至3樓均堆置大量物品(家電、家具、神桌),牆壁有嚴重壁癌、壁紙脫落,部分天花板脫落;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嚴重漏水、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業如上載;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增建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1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4年12月4日、115年1月22日、115年4月22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未具名之第三人在場,屋內無水無電,室內遺留有大量衣物、雜物及廢棄物等,客廳內置有沙發,有增建,依標的物外觀目測似無人居住使用;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之所有人(應為前共有人)林○鏞現在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2拍持分
保證金 22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21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湯○○在場稱:「系封建物現由

底價
11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第1拍
保證金 70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前次執行及本次執行之查封筆錄,該屋現無水無電,無人居住使用,有鋼筋裸露,屋頂有剝落、漏水情形,二間建物打通整體使用,265號無獨立出入門戶,皆由263號進出,1052-2為道路使用;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

底價
35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坐落他人土地第4拍持分
保證金 9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警局查訪回函,該屋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屋內有神明廳供奉神明及祖先牌位,屋內客廳屋頂有嚴重滲漏水現象

底價
4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130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5年5月5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一名女性第三人在場;據在場人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向債務人承租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5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第2拍
保證金 83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現場履勘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估價師員警到場,屋內有一老婦開門,為債務人之母陳阿美,其稱該屋其由居住中,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41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增建第4拍持分
保證金 14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債務人在場稱:「系封建物現由伊及家屬自住;經目視無嚴重漏水、壁癌;陽台為增建(經地政合併編為659臨建號);客廳設有神明桌;經於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屋查詢系統查詢結果,未有本件房屋地址;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4拍持分
保證金 13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4年5月26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高○琪在場,本件執行標的係為2門牌房屋打通使用,夾層天花板漏水嚴重,牆壁有滲、漏水情形,油漆剝落嚴重,有增建;據第三人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承租使用;另據警員查報,亦表示本件執行標的現由第三人租賃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6・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100 萬・投標 115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第三人陳○○在場稱:「伊為債務人岳父;關於本件拍賣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0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78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建物於民國115年3月10日履勘時,債務人弟弟在場稱債務人並無住居於此,屋內無神明廳,且附有車位;因本件非債務人占有,故於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債務人弟弟稱均無上開情事;另依鑑定報告略載:經查詢列管建築物、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屋查詢系統,並無海沙屋、輻射屋記錄等語;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底價
89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未保存登記第1拍持分
保證金 15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暫編4147建號建物於民國115年4月14日查封時,債務人母親在場,會同警員開門入內,據其稱債務人並無住居於此,屋內有神明廳;本件標的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債務人母親表示「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對於是否為海沙屋、輻射鋼筋屋乙事並不清楚,房屋有輕微地震受創,但非受有火災之損害、亦無其他足以影響市場交易之情形」等語;依基隆市消防局115年5月4日基消調貳字第1150102938號函略載「標的查無火災記錄」等語;依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115年6月4日基警一分偵字第1150105844號函略載:「經本分局查詢110年起至今之相關員警工作紀錄及查訪所屬書院里里長,尚無發現相關死亡、非自然死亡情事」等語;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另依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115年8月27日台財產北基二字第11505048090號函略載:本標暫編4147建號建物與該署位成立租賃或其他合法使用之法律關係,係無權使用,倘該房屋經第三人買受拍定而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應檢附相關資料向本處申請承租,本處將依收件當時規定審辦等語

底價
7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三人占用漏水增建第4拍
保證金 41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建物於民國114年11月18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會同警員開門入內,據其稱係債務人自行居住,未出租他人使用,屋內有神明廳;並據地政人員稱有增建(即暫編2088建號建物),原是天井,現為臥室、廚房及廁所;現場觀之房屋內有多處壁癌、漏水痕跡;本件標的於拍定後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債務人表示均無上開情事

底價
20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4拍持分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4年10月9日查封時,在場人即債務人之母張○玉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房屋現由其及其家屬共同居住使用,無分管車位;」,頂樓有鐵皮增建,供堆放雜物用;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該局依114年10月9日基警四分一字第1140465226號函略稱:經本局派員查訪,經在場人張○玉稱無上開事由,又稱目前天花板有漏水;又於114年11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初判無上開情事,系封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別住宅區(特住二),臨路現況為面臨社區道路,建物結構為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屋齡為38.09年等語;本件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9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增建第3拍
保證金 11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4日會同鑑價人員至現場實施查封時,債務人到場稱系封建物為自己居住使用,無分管停車位,頂樓為增建,亦為自住使用;本院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經該局派員查訪,在場人黃莊○梅稱系封房屋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拍定後僅就1543建號點交,其餘臨編2236建號及其511、511-2地號均不點交

底價
58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4拍
保證金 170 萬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10日至現場查封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宋○○在場稱:「系封建物現由伊居住使用,債務人不住此處;建物1、2樓後面有外推,第3層露台封閉作為室內使用;屋況正常,非海砂屋;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5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3拍空屋
保證金 177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2月24日會同債權人、鑑價人員及員警到場查封時,債權人稱本件債務人已交付大門鑰匙,屋內現況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有水電,五樓留有少許之桌子,室內有樓梯通往頂樓增建,亦為無人居住之空屋,留有一台分離式冷氣及少許家具雜物;依據115年5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附二);居住品質:該戶有四房三廳二衛、廚房及前後陽台,格局尚為方正,居住品質尚佳,但部分平頂水漬痕、漆剝落,疑似有滲漏現象,部分牆面有裂縫」等語;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回覆該址未發現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本件房屋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本件拍賣建物現況(包括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本院協同員警現場履勘結果,已如本拍賣公告附表「使用情形欄」所揭示

底價
88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火災增建第2拍
保證金 63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另天花板多處油漆剝落,有神明廳但已清空,無增改建情形

底價
315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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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增建第1拍
保證金 128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2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陳○○在場稱:「系封建物係由伊向債務人承租,伊占有使用中;屋內牆壁有壁癌;有地下(2)層增建、屋後陽台增建(經地政合併編為3319臨建號);屋況稍差,目視有部分壁癌;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

底價
63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持分
保證金 97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查封筆錄,系爭房屋現由債務人及其親屬居住使用;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8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1拍
保證金 126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郭書豪稱是否為地震受創不清楚,其餘情形無;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該建物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63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第3拍
保證金 92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5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系封建物無分管停車位,前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屋後(廚房、浴室)有增建(經地政編為6891臨建號);有漏水,四周牆壁有大片壁癌,天花板鋼筋裸露、水泥掉落情形;實地勘查標的物外觀尚可、無脫漏等情形,故推論勘估標的應無氯離子或地震受損影響;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點交844建號

底價
461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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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1拍
保證金 104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8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現為伊自住使用;無分管停車位,前無非自然死亡事件;屋頂天花板漏水,天花板及四周牆壁有壁癌;頂(6)樓有增建(經地政編為3595臨建號),藉由公共樓梯進出,頂樓增建目前供債務人堆放雜物使用

底價
5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2拍持分
保證金 60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估價師、警員至現場,因敲門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後進入,屋內有神明廳及祖先牌位,屋內有水電;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基隆市政府消防局函覆經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未列管高氯離子建築物(即海砂屋),該建物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函覆未發現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29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第2拍
保證金 71 萬・投標 115年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現場查封時,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鎖匠及轄區員警至現場,因敲門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後進入;屋內無水無電,無人居住,系封建物屋頂嚴重漏水及積水,油漆剝落,四周牆壁有壁癌,木質地板隆起,屋內有大量舊家具及雜物垃圾,屋況不佳;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核能安全委員會函覆系爭建物非屬放射性汙染建築物;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未列管高氯離子建築物(即海砂屋),該建物非列管之地震受創建築物;基隆市消防局函覆,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函覆,經該分局實地查訪鄰居,未發現非自然死亡紀錄

底價
35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點交第1拍
保證金 116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屋內潮濕,堆有雜物,天花板油漆剝落,有壁癌;據地政人員到場略稱,建物無增建情事;據民國115年7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園場用地、住宅區(住二)、道路用地,建物屋齡約32年,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地區未來潛力均普通;拍定後,點交

底價
5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未含土地
不點交漏水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9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在場人趙○○在場略稱,6號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中,屋內天花板均有漏水、滲水情事,二樓擺有祖先牌位,屋內擺有大量雜物;據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於民國115年5月22日基地所登字第1150201951號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其建物登記謄本內容所示,本件4200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佔用成功段1216地號土地,坐落基地非本件執行標的,法律占用權源不明,若有實體法上之爭議,則須由訴訟確定之

底價
9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三人占用第2拍
保證金 82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建物於民國115年5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其稱係債務人及家屬自行居住,未出租他人使用,於拍定後點交,標的並無車位、無電梯;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據在場債務人表示均無上開情事;另依基隆市政府115年4月10日基府都使貳參字第1150015986號函略載:本址尚無違章建築查報記錄在案等語

底價
41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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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3拍
保證金 41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底價
20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未保存登記第1拍空屋
保證金 122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建物於民國115年5月18日查封時,經敲門無人應門,會同警員、鎖匠開門入內,屋內現為空屋觀之電表重拉、大門換新,有裝修之情事,現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故於拍定後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依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115年5月27日基警三分偵字第1150307527號函略載:標的建物無非自然死亡情形(自殺、他殺等)等語;依基隆市消防局115年5月27日基消調貳字第1150103544號函略載:標的建物經查無發生火災記錄等語;依鑑定報告略載:如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之特殊情形,經估價師於公開資訊網路蒐集並無資料記錄,惟該等特殊情形仍應以主管機關檢測為準等語;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底價
61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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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未含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增建第1拍
保證金 39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現場海龍王水族世界負責人承租使用中,現由其使用中,每月租金新台幣12000元;屋內應無漏水,一樓作為水族寵物營業使用,與南榮路299號房屋打通,二樓作為倉庫使用,牆壁有裂痕且無打通;二樓均有增建;本件僅拍賣建物,系爭162建號建物占用基隆市仁愛區南新段741、822、822-12地號土地之權源不明;拍定後,系爭建物與上開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底價
19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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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漏水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94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第三人劉○志在場自稱係原屋主,惟不動產登記於債務人名下供其貸款,與債務人係朋友關係;經勘查標的有水有電、有家具擺放,客廳有神明廳、祖先牌位,屋內有漏水壁癌,陽台經堆放雜物,第三人稱標的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另230-2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本件拍賣建物後方小巷道路,無建物占用;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230地號為住宅區(住四)、230-1地號為道路用地、230-2地號為人行步道用地

底價
471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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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持分
見公告備註第5拍持分看照片
底價
622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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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第4拍持分
保證金 9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3月3日查封時,債權人代理人會同至現場執行,無人在場應門,會同警員及鎖匠到場協助,經開鎖入屋內;系封房屋已無人居住,惟尚有電力,另屋內遺留大量雜物、家具;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無增建及分管停車位;其他:靠巷道側的外牆因房屋年久防水效能低下有多處因而有滲漏水產生壁癌之現象,另後門上方的樑有開裂情形,亟等整修」等語;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系封建物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本件房屋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

底價
4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未含土地
見公告備註第1拍
保證金 23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債務人趙○○在場略稱,7號建物現由其與親戚居住使用中,屋內擺有大量雜物,牆壁有大面積壁癌及梅班,2樓地板有破裂情事;據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於民國115年5月22日基地所登字第1150201951號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其建物登記謄本內容所示,本件4201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佔用成功段1215地號土地,坐落基地非本件執行標的,法律占用權源不明,若有實體法上之爭議,則須由訴訟確定之

底價
115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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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2拍
保證金 67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現況 拍定後僅就建物點交;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現為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用;標的共有3個房間,其中一間位於廚房旁,客廳有神明廳並有供奉祖先牌位及媽祖,環境整潔,有家具擺設,無漏水壁癌;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二);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35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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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943 萬・投標 115年10月14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據本次查封筆錄所載,債務人稱系封房屋現出租中,租期為112年9月3日至122年9月2日,租金每月新台幣3萬8千元,廚房天花板有滲水痕跡

底價
4,715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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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有租約第4拍
保證金 205 萬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4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簡○○在場稱:「系系封建物現由伊向債務人承租使用,有B3編號45號停車位;倘該除去租賃命令有人異議並遭撤銷確定時,則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025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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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14・基隆地院
持分
見公告備註第5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底價
247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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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持分
保證金 48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警員至現場,因敲門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後進入,建物客廳大量天花板油漆剝落,廚房天花板油漆剝落,無水電,現場留有傢俱、床墊、木櫃等舊傢俱;地政人員稱建物原有天井,現已填平,該部分為增建;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基隆市政府消防局函覆經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該建物非列管之高氯離子建築物(即海砂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函覆未發現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238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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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占用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145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5年1月27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子杜○原在場,屋內一樓部分作為木作工廠使用,並堆放有雜物,後方有增建;二樓部分為增建,室內有木板隔間,天花板水泥剝落嚴重,且有鋼筋裸露、漏水之情形;據在場人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居住使用,債務人並未居住於該址;另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之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又該建物占用七堵區自強段448地號土地,遭占用之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72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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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2拍持分
保證金 22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估價師、警員到場,敲門無人回應,由鎖匠開鎖後進入,無人在內,屋內有水有電,有養狗在陽台,客廳有神明廳;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基隆市政府消防局函覆經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未列管高氯離子建築物(即海砂屋),該建物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函覆,查訪多次無人應門,故無從得知是否有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11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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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88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4年11月5日、114年12月31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在場,本件執行標的屋內置有簡易傢俱,廚房部分有油漆剝落之情形,有部分漏水痕跡,有增建;據債務人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居住使用;另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由債務人自行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點交

底價
438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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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0・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4拍
保證金 51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第三人張○○在場稱:「房屋現由伊居住使用,債務人不住此處;有增建第4層(經地政編為1578臨建號)由第三人張○○居住使用

底價
252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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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持分
保證金 229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屋內擺有家具,使用天然氣,有水有電;地政人員在場略稱,建物無增建;據民國115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住三),屋齡約13年;據在場債務人之陳述及不動產登記謄本之內容所示:「編號B2-68分管停車位係基於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對共有建物特定部分之管理使用,依法即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七) 拍定後,僅點交9670建號建物

底價
1,14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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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2拍
保證金 103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現場有第三人李○○,在場略稱其與債務人住居於此屋,屋況不佳,屋內有漏水,陽台有鋼筋裸露狀況;屋內有水有電且使用瓦斯桶,客廳擺有神明祖先牌位;屋內有嚴重漏水及壁癌,廚房有因地政產生之裂痕,且無停車位;據地政人員到場略稱,建物無增建情事

底價
516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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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3拍
保證金 6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有時會與配偶居住於此,客廳有堆置雜物,有3房;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底價
34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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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第4拍
保證金 65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4年10月30日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及鎖匠入內履勘,屋內已無人居住,無水電,屋內遺有廢棄物;又基隆市政府114年9月10日基府都計參字第1140247015號函稱本件基隆市安樂區西定段676號之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本院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回覆經該分局查詢無非自然死亡情形;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址並非列管之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本件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土地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24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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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3拍
保證金 96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1月5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507-1地號土地為基隆市堵南街12-14號房屋前方人行道(屬於芳丹詩郡社區),且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本院執行人員、會同警員進入198建物內,第三人張○恬在場表示債務人並未住居於此,伊乃向第三人邱○瑛承租,簽訂租賃契約,依所提出之租賃契約影本所示租賃期限為民國114年11月20日起至民國116年10月19日止(出租人:邱○瑛、承租人:黃○順);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第三人張○恬表示均無上開情事;另依鑑定報告記載室內經現場勘查水電正常、無漏水及壁癌狀況,室內屋況維護保養普通,建物從外觀研判並未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情事,基隆市海沙屋未公告,海沙屋及輻射屋之判定均需其他相關單位鑑定,另本案是否為凶宅或非自然死亡

底價
481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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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增建第3拍持分
保證金 10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現場由鎖匠開門入內,屋內有水有電,室內有室內梯通往增建部分,擺有祖先牌位及神明桌;屋況因潮濕木板裝潢壁紙均有發霉狀況,有漏水情事,天花板裸露管線且有壁癌;另地政人員略稱,建物有增建;據民國114年7月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位於國揚大地社區內,室內規劃為三房兩廳,現為住宅使用;增建部分為三房一廳;依基隆市政府114年3月7日基府都使參字第1140108617號函,本建物5樓垂直增建1層,業經本府工務局89年6月17日基府違建字第1671號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核定拆除;據債權人代理人於查封現場陳稱:有編號68號停車位一個,然該停車位係基於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對共有建物特定部分之管理使用,依法即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故本件編號215號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41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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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有租約漏水未保存登記第3拍持分
保證金 10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現為其與配偶、子女同住使用,客廳有神明廳及祖先牌位,屋內均為木製隔間,後儲藏室天花板磁磚破裂,一房間木製天花板破損,有漏水(浴室)、壁癌及地震受創情事;復經債權人陳報,客廳、廚房有漏水及大面積壁癌,廚房天花板並有鋼筋裸露情形;復依基隆市政府函,債務人與該府訂有市有基地租賃契約,承租基隆市仁愛區南新段478-72地號市有土地,作為其自有房屋基地使用(門牌:南新街244號),期間自113年9月19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查南新段478-174地號及478-175地號土地,該府無列管租占資料,債務人未與該府簽訂租賃契約或取得使用權源;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52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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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見公告備註第3拍空屋
保證金 5,14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3年9月4日至113年9月27日至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及鎖匠入內履勘,基隆市暖暖區暖暖段東勢坑小段(下同)494、495、499、500、504建號內已無門窗,無水電,屋內遺留大量廢棄物,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498建號內部分門窗破損,無大門設施,無水電,屋內遺留大量廢棄物,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502、523建號已無門窗之設施,屋內無水電,天花板有大面積水泥剝落、致鋼筋裸露,地上有大量掉落料之石塊,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522建號1至2樓均無門窗,無水電,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有增建,其中1樓堆放大量雜物,債權人之代理人稱係門牌號碼63號1樓「太子宮」所堆放;525建號內已無門窗,無水電,屋內天花板、牆壁油漆俱已剝落,有壁癌現象;526建號1樓有門窗,有水電,有增建,屋內放置鍋爐、燒烤器具,債權人之代理人稱係門牌號碼63號1樓「太子宮」所堆放;528建號之1、2樓已無門窗,無水電,有增建,同時1、2樓遺留大量廢棄物;529建號之3、4樓已無門窗,無水電,現為空屋狀態,其中4樓天花板有鋼筋裸露現象

底價
25,74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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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住宅點交・其餘不點交未保存登記第3拍
保證金 6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1月21日測量時,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轄區員警及鎖匠至現場,無人應門後由鎖匠開門入內,無水電,客廳遺有一台分離式冷氣機、桌子及櫃子各一只,房內留有床墊及衣櫃各一只;另地政人員稱本件前陽台已涵蓋在主建物面積內非增建,僅後陽台為未登記之增建(即暫編3000建號);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回覆經訪查該址,經鄰局表示無法知悉是否發現非自然死亡之等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本件房屋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暫編3000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依基隆市政府115年1月26日基府都參字第1150204853號函稱系封增建目前尚無該址違章建築資料,故拍定人於拍定人自應自行承擔遭拆除風險;暫編3000建號與土地部分拍定後不點交,312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342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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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3拍
保證金 31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母在場稱:「房屋前後均有陽台,屋後陽台改為室內使用;天花板、牆壁均有油漆剝落,有壁癌之情形;依據民國114年10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土地28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區;286-1、286-2、286-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屬道路用地;關於本件拍賣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53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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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第2拍持分
保證金 38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屋內有神明廳、祖先牌位;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不清楚,有地震受創、有因漏水水泥剝落,無火災受損、無非自然死亡;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該建物非地震受損列管之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增建未保存登記第4拍
保證金 28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無上開情事

底價
13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漏水增建未保存登記第3拍
保證金 46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5年1月21日履勘時,債務人潘春香在場,屋內有水有電,室內有神像、祖先牌位擺設,前陽台外推併入室內使用客廳地板疑似受地震影響有一條裂縫,廚房天花板油漆剝落情形嚴重,有增建;債務人潘春香在場稱,本件執行標的之前有漏水情形,但現已無漏水情形,現由其及孫子居住使用,另一債務人(共有人)黃聖勛則未居住於此;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3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7・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海砂屋漏水增建第3拍持分
保證金 8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建物部分敲門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後進入,屋內有生活用品,有水、有電,客廳安置神明桌,有供奉神像及祖先牌位,牆面油漆剝落,有壁癌;據地政稱前陽台為增建;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稱本件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4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58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26建號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佛堂,有供奉佛像數尊,另有擺設桌椅供員工休息使用;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逃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79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6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18建號為正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現為辦公室及會議室使用,在場人林素珠稱,不知有無租賃關係;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115年7月27日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0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6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17建號及2025建號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址,現為辦公室使用,皆有員工上班中;在場人林素珠稱,不知有無租賃關係;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115年7月27日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0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第2拍空屋
保證金 122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4月1日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及鎖匠入內履勘,屋內已無人居住之空屋,無水電,陽台留有洗衣機、冰箱各一台,代理人稱本件分管停車位編號B2-015號,無增改建;勘估標的之使用現況:本案位於山海觀社區,室內現況正常良好,住家使用;市場及學校之接近性:鄰近市場、八斗國小、附近之公共設施計有銀行、鄰局、鄰里公園等,生活機會及居住品質良好;本院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本件建物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60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第1拍空屋
保證金 234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8月3日現場查封時,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轄區員警及鎖匠到場執行,現場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入內;系封房屋為無人居住之空屋,無電梯,現場留有熱水器、瓦斯桶,屋內牆壁油漆剝落,房間有滲水痕跡,代理人稱系封房屋無增建及分管停車位;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依據115年8月出具之估價報告初步勘定並無上開等情事,又從提供的估價照片上備註有

底價
1,17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
保證金 135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6月1日履勘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及鎖匠入內履勘,屋內已無人居住,無水電,遺有廢棄物之家俱、神桌及雜物,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本件無增改建,無分管停車位;本院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經該分局現實訪查後,在場人王女稱無非自然死亡情形;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115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區屬住宅區(住三);現場勘估時,建物外觀並無明顯地震裂痕或火災燒損痕跡;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67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第3拍
保證金 361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2017建號及2025建號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址,現為辦公室使用,皆有員工上班中;在場人林素珠稱,不知有無租賃關係;嗣不動產受託人李大誠於115年1月28日陳報,系爭不動產系因信託人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於114年8月14日將系爭不動產信託登記予李大誠,而李大誠自為受託人起,無償提供系爭不動產予欣偉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115年7月27日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稱皆不清楚,無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1,80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8・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112 萬・投標 11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於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標的有水無電,客廳有安裝類似神明桌的木櫃,上有香爐、神桌燈、香灰,已無供奉,陽台有金爐;家具凌亂擺放,一黑色長方形桌上有3張外國貨幣,客廳玄關櫃上有債務人之租約、水電帳單等雜物,其餘房內仍遺留木製床板、寢具、衣櫃、書籍等用品,廚房地面有黏鼠板,依環境可看出似已無人居住;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三)

底價
55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基隆地院
持分
見公告備註第1拍持分
保證金 108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54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第1拍
保證金 72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8月27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轄區員警及鎖匠至現場,敲門無人應門,請鎖匠開鎖後進入;系爭建物無水、無電,現場留有廢棄衣物及破損家具,無人居住,無增改建,無分管停車位;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基隆市政府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無列管高氯離子建築物,該建物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函覆系爭房屋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關報案紀錄

底價
3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
保證金 100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民國115年2月26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賴○銘在場;據在場人稱本件執行標的係由其向債務人承租使用;另據警員查報,經查訪本件執行標的現由第三人賴○銘承租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
保證金 440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上午10時整

現況 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轄區員警到場,債務人之妻在場係自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2,2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基隆地院
持分
見公告備註第1拍持分
保證金 92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46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占用第4拍
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

現況 本件拍賣建物依山坡地形建造,須從大門樓梯間往下走2層,樓梯無扶手及欄杆,信箱信件無人收取;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無水無電、室內黑暗、陽光無法照進屋內,格局3房1廁1廚,有家具堆置,客廳無神明廳,但有擺放神像,有1房間內牆壁有裂痕,房間仍有家具擺放;估價師稱無漏水;復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拍賣400-1地號土地位於基隆市安樂區崇德路10巷38之11號房屋前方,有雨遮、鐵皮倉庫;400-2地號上有前開房屋之雨遮占用,另為巷道;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戶內有客廳、餐廳、廚房、浴廁各1間,臥室3間及前陽台(女兒牆外下方地面髒亂不堪無人整理),室內電燈不亮

底價
19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漏水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40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第三人連○蓮在場稱標的現為其與債務人共同居住使用,生活範圍多在一樓,一樓有家具擺設,有水有電;三樓較少使用,樓梯間及;三樓明顯牆壁、天花板有油漆剝落、壁癌漏水,堆放雜物凌亂,房間亦經堆放大量雜物;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01020304第三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陳亭禎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實股擬       判:擬    判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三)

底價
19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1
可應買至 10/31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增建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空屋
保證金 28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於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標的為空屋,有壁癌,室內格局2室1木造和室,仍有分離式冷氣機未遷移,屋內後陽台有木造樓梯可通往6樓增建;6樓增建為空屋,有雨水滲入,地面有積水,無家具,無人居住;另據債務人於前案時陳報,6樓增建部分係祖母賴游○雲(歿)於民國78年購屋時即一併購入;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一)

底價
1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06
可應買至 11/06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增建占用未保存登記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民國113年12月4日、114年3月27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門入內,本件執行標的無獨立之出入口,須經由一樓(第三人店家營業使用)始得進出,二樓通道為狹窄之木製樓梯,屋內凌亂,有神桌(置有牌位)擺設,部分傢俱、擺設以報紙覆蓋,房間為木板隔間,三樓部分有屋頂嚴重損毀,目前僅以波浪狀鐵片覆蓋,室內隔間木板大部分已拆除,有增建;另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一樓部分現由第三人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含通行權)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又該建物占用仁愛區復興段一小段125地號土地,遭占用之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2
可應買至 11/12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增建應買公告
保證金 247 萬

現況 現場由第三人即承租人李○開門入內,屋內有水有電且使用瓦斯桶,客廳擺有神明桌供奉關公;屋內因潮濕而有壁癌,牆壁剝落及滲水嚴重;在場地政人員陳稱:「系爭建物之屋頂突出物以外之鐵皮空間為增建」;另債權人於114年9月24日向本院具狀陳明並提出承租人李○與債務人就本件執行標的所締結之租賃契約;是應買本件執行標的應有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相關規定之適用,而需承受與承租人之租賃法律關係,請應買前注意

底價
1,2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
保證金 2,239 萬

現況 第三人陳○○在場稱:「1樓係由伊向債務人公司承租,租賃範圍含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防空避難室,且對公共區域有使用權,租期20年,已公證;1樓冷凍機器為第三人所有;3樓有增建(經地政編為554臨建號);另據到場之地政人員稱:「445、446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深澳坑路330號建物(即本件拍賣建物,下簡稱330號建物)占用;448地號土地部分為330號建物占用,部分面積為屋前空地;依據民國115年3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係屬乙種工業區(一);47-1及47-2建號依現場勘查結果係打通使用

底價
11,19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增建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13 萬

現況 屋內有水電、傢俱,牆壁有壁癌、油漆脫落,樑柱有部分鋼筋裸露;有增建(經地政編為6890臨建號);依據民國115年3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土地使用分區屬:商業區;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04
可應買至 12/04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增建應買公告
保證金 89 萬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6日至現場履勘,115年1月15日至現場測量,債務人在場稱:「系封房屋為伊自住使用;屋內有神明桌,現場目視無漏水嚴重壁癌情形,屋頂有潮濕角落發霉之情況;後面有增建(經地政編為1014臨建號);建物外觀並無明顯的裂痕及火燒痕跡;臺灣凶宅網資料並無本案相關資料;拍定後點交595建號

底價
44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0
可應買至 12/10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火災應買公告
保證金 41 萬

現況 民國114年6月18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入內,本件執行標的位於5樓,入口處大門已遭拆除,屋內無水無電,地上置有2台冷氣及少許廢棄物,後方陽台有部分外推,其上之鋁窗亦拆除置放於地上,牆面油漆、水泥剝落,且有滲水、長青苔等情形,上方橫樑有一長裂縫,與隔壁建物(1632建號建物,非本件執行標的)於後方分戶牆打通使用,使用現況研判應無人居住使用;又據債權人所提法務部宜蘭執行署113年8月6日拍賣通知記載,本件執行標的似曾發生過火災,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20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0
可應買至 12/10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第三人占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124 萬

現況 民國114年6月5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入內,本件執行標的為2層樓建物,外牆掛有「磐澄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招牌,屋內無水無電,有明顯施工痕跡;牆壁水泥有刨除跡象,為粗糙坑洞牆面,窗戶已遭拆除,一樓置有木頭及廢棄物,二樓則堆放有水泥及砂包,天花板有鋼筋裸露之情形,陽台生長有樹木;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61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322 萬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3年10月29日會同員警及鑑價人員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稱房屋係自住居住,無增、改建,有分管停車位為編號100號;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經債務人及115年4月出具之估價報告初步判定無上開情事;又該鑑定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建物坐落基地為基隆市七堵區工建段229地號,係屬『擴大暨變更基隆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計畫)案範圍內之住宅區(住三);勘估標的使用現況: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係為住家使用,社區名稱為名軒新天地,建物維護與保養狀況尚屬良好,其中建物面稱包含地下一層編號100號坡道平面車位;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拍定後,倘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其他法令(例如建築法)之規定,查得尚有應與本件拍賣標的併同移轉之土地或建物,且因該土地或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致生本件拍賣標的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事時,即便拍定人已繳足案款,本院亦本件拍賣建物現況(包括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鑑價報告、及本院協同員警現場履勘結果,已如本拍賣公告附表「使用情形欄」所揭示

底價
1,60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占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44 萬

現況 本件拍賣建物依山坡地形建造,須從大門樓梯間往下走2層,樓梯無扶手及欄杆,信箱信件無人收取;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無水無電、室內黑暗、陽光無法照進屋內,格局3房1廁1廚,有家具堆置,客廳無神明廳,但有擺放神像,有1房間內牆壁有裂痕,房01020304第三頁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陳亭禎    決行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實股擬       判:擬    判間仍有家具擺放;估價師稱無漏水;復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拍賣400-1地號土地位於基隆市安樂區崇德路10巷38之11號房屋前方,有雨遮、鐵皮倉庫;400-2地號上有前開房屋之雨遮占用,另為巷道;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戶內有客廳、餐廳、廚房、浴廁各1間,臥室3間及前陽台(女兒牆外下方地面髒亂不堪無人整理),室內電燈不亮;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2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1
可應買至 12/11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25 萬

現況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格局一廚一臥室一廁,有隔出一工具間或工作室須從陽台進入,有水有電有家具擺設,應有人居住;經目視天花板有少數油漆剝落,估價師稱有滲漏潮濕痕跡,但有可能非漏水造成;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396、396-2、420-2、420-3、420-4、420-5地號為住宅區(住二),396-1、396-3地號為道路用地,401、404地號為郵政用地,420、420-1地號為學校用地(文高)

底價
1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6
可應買至 12/16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
保證金 135 萬

現況 債務人本人開門入內,屋內有水有電,使用天然氣,無停車位;在場地政人員陳稱:建物無增建情事;拍定後,點交

底價
67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17
可應買至 12/17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漏水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13 萬

現況 民國114年9月8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啟入內,屋內有水有電,有神像及祖先牌位擺設,室內屋況維護不佳,天花板有油漆剝落情形,房間牆壁壁癌情形嚴重,且有滲、漏水痕跡,桌上留有對第三人葉○順之通知單;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之親屬葉○順居住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
保證金 58 萬
底價
28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3
可應買至 12/23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空屋
保證金 95 萬

現況 民國114年9月4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啟入內,屋內無水無電,客廳及房間天花板有油漆剝落之情形,廁所天花板則有掉落情形,室內留有少許傢俱及廢棄物,研

底價
47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4
可應買至 12/24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非自然死亡漏水增建占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162 萬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7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1、2樓由(對債務人有債權之)玉山當舖占用中(債務人自稱係使用借貸關係);系封建物有嚴重漏水,天花板及牆壁均有油漆脫落及壁癌;因增建關係屋後緊臨擋土牆地錨,排水直接滲入屋內,發生積水狀況;」、及「1、2樓前後及5樓頂均有增建(經地政合併編為1211臨建號),至於第3層陽台、第4層陽台露台部分改為室內空間;建物室內現況層建部分接縫處漏水;★本件拍賣建物,依債務人自述,前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關於系封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80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9/29
可應買至 12/29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不點交增建占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65 萬・投標 115年9月29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依據基隆市政府民國115年1月20日基府都使參字第1150203690號函稱:「……案址(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266巷76之4號)建物擅自於1樓至2樓右側增建,前經93年3月2日違建查仁慈字第1號基隆市安樂區公所違章建築查報簽辦單查報係屬違章建築,後於93年3月5日基府違建字第932號基隆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核定拆除;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建物非列管之高氯離子鋼筋建築物(即海砂屋)或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65 萬

現況 據歷次之執行筆錄,該屋現由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使用,屋內有神明廳,另前次執行時屋內窗邊有滲水之壁癌情形;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2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持分
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90 萬

現況 據函請警方查詢回覆,該房屋現由債務人及家屬居住使用中

底價
44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非自然死亡漏水應買公告
保證金 83 萬

現況 據115年5月21日執行筆錄所載,系封房屋大門旁、客廳牆壁、天花板有滲漏水現象;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

底價
4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1
可應買至 01/01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債務人使用應買公告
保證金 59 萬

現況 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估價師、員警到場,標的位於四層建物中的三樓,敲門無人應門後,由鎖匠開鎖進入,無人在家,客廳有神明桌、祖先牌位,有日常生活用品,屋內有油漆部分剝落;嗣警局查報該建物由債務人母親居住中,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建物非列管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及地震受損建築物;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

底價
2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應買公告
保證金 110 萬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12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房屋內有供奉神明桌及神主牌位,無增改建,無分管停車位;客廳屋頂有油漆掉落、壁癌之情形;勘估當時作為住家使用;關於本件拍賣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拍定後點交3486建號

底價
54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持分
見公告備註應買公告持分
保證金 14 萬
底價
6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08
可應買至 01/08
・基隆地院
無法定位
點交・空屋或深鎖應買公告空屋
保證金 119 萬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5年5月18日查封時,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轄區員警及鎖匠至現場執行,經開鎖入內後,屋內已為無人居住之空屋,無水電,屋內留有沙發、酒櫃、床組、衣櫃、餐桌椅,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本件無增改建情形,無分管之停車位;依據115年5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1155-1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回覆系封建物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經基隆市消防局回覆查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基隆市政府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本件房屋非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底價
59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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