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現況 拍賣建物無人使用,但屋內有許多雜物,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經債權人查報屋內雜物很多,沒有壁癌;再函詢分局,其函復該址於110年5月15日曾受理報案,因原住戶周OO於屋內死亡多日,而至現場勘察採證,未發現明顯打鬥或其他外力介入,財物亦無遭竊之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26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經鎖匠開鎖,由員警陪同執行人員、債權人代理人入屋內查看,天花板有幾片拆除,經檢視無增建,嗣第三人王小姐陳報本件標的係;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115年7月8日德警分刑字第1150024629號函所載,經查詢管理系統,本件拍賣建物之地址無相關死亡案件勘查紀錄;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5年6月10日桃消指字第1150020549號函所載,經查該局無接獲本件拍賣地址相關火災報案紀錄;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8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為其與子女居住使用,有汽;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八德(八德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8年6月24日)之商業區,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3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為其自住,無漏水、輻射、海砂等嚴重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嗣債務人陳報租約,據租約所載本件標的第4、5層有2間房間出租予第三人許0國先生,租期自114年5月18日至119年4月18日,租金每月9000元,第三人已給付114年5月18日至116年5月18日之租金;本件建物拍定後出租部分及必要通行部分不點交,其餘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第847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依本院114年11月14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現為承租人佔用,租賃期間自112年10月20日至122年10月19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15000元,並押租金2個月共3萬元;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現況 執行人員於民國114年9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標的物由其與家人同住使用;第68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另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114年12月24日德警分刑字第1140054340號函,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劃(民國65年5月31日)住宅區
現況 拍賣建物無人居住使用,屋內有大量物品,建物拍定後點交;第101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目視一樓至二樓樓梯間有壁癌;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非屬輻射屋、無受地震影響、火災受損、查無非自然死亡情形;另鑑定報告記戴:由現場情況研判,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再函詢分局,其函復該址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關報案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3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為其自住,無車位,無漏水、輻射、海砂等嚴重影響交易情形,陽台屋頂有油漆剝落,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本件115年2月5日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係由其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據地政稱,1樓、2樓前後側均為增建,3樓為增建;90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無海砂屋、輻射屋、火災、水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即共有人查報現為無人居住之空屋,且有天花板滲水、水泥剝落等情形,另配有1機車及1汽車停車位(738號),供應買人參考;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現況 土地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基地,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5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二樓陽台及三樓無增建(未辦保存登記,暫編1039建號),經查為債務人自住;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建物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建物坐落基地所有權人)於115年5月21日陳報,其與債務人簽訂租賃契約,為租約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租約到期後第三人將依租約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請求拆除建物及返還土地,又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以通知基地所有權人拆除,否則將強制拆除,請應買人注意;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於凶宅網查無有非自然死亡事件,及未出現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債權人陳報本件標的非海砂屋、輻射屋,亦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且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土地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宜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