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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溪區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5
含應買公告 0 件
7 天內開拍
4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4
可比 11 件中
點交
47%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2拍
-26%
7 件待拍・6 件可比
拍次
共 14 件類型房屋純土地 20排序拍賣日近→遠底價折價最深比同棟便宜最多底價低→高已隱藏 1 筆折價超過五成的標的(多有公告外瑕疵)・顯示
2026/10/07・桃園地院
-49%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
保證金 79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6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承租人在場稱其已承租約7、8年;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96 萬
每坪/市價(萬)
12.0 / 23.7
坪數
33.0
2026/10/07・桃園地院
-15%
點交・空屋或深鎖增建未保存登記第2拍空屋
保證金 460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4年5月20日現場查封時,建物為五層樓,現況為空屋,有電梯、水、電;據地政表示,一樓有增建,二至五樓則無;據估價師鑑定報告所載,本案於兇宅網查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不屬於已發現之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經觀察建築物外觀並無明顯鋼筋裸露、泥塊斑駁剝落情事,應無海砂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特殊情事;第37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拍賣建物據估價師鑑定報告稱應無海砂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底價
2,301 萬
每坪/市價(萬)
24.2 / 28.4
坪數
95.2
2026/10/07・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火災增建第2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6 張
保證金 56 萬・投標 115年10月7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本院於114年9月18日履勘現場,債務人不在場,現場調查顯示785建號建物前經火災,2樓僅剩支架,無屋頂,一樓留有家具及各類用品雜物,屋內雜亂;債權人並陳報建物目前為空屋,無人使用;本件查封標的物第1097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屬原建物之擴建,為1樓後方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入口可供出入;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標拍賣土地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使用分區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5年8月17日)第一種住宅區,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28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39%
點交增建第3拍
保證金 4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3月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由鎖匠開門,房內為毛胚房未有裝潢,建物前後有增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219 萬
每坪/市價(萬)
11.2 / 18.5
坪數
19.5
2026/10/15・桃園地院
-37%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144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3月18日現場查封時,487地號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暫編872建號,員東路56巷51號),由債務人居住,建物及坐落土地權利不明,請應買人自行處理;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487地號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標的物第87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底價
720 萬
每坪/市價(萬)
12.0 / 19.0
坪數
60.2
2026/10/15・桃園地院
-4%
同棟 +0%(4 筆)
點交・債務人使用第2拍
保證金 292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查封當日詢問大樓總幹事,其表示標的房屋係由債務人自住,屋內有家具及各種物品;本件1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5年8月17日)之第二種住宅區、1715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5年5月28日)之道路用地、1717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5年5月28日)之道路用地及保護區、1718及1719地號使用分區為大溪(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5年5月28日)之保護區;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編號僅供參考,且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且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停車位有無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

底價
1,460 萬
每坪/市價(萬)
22.0 / 23.0
坪數
66.4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漏水增建第3拍持分看照片 4 張
保證金 17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標的房屋現為4人共有,現住人為共有人之一單獨居住;房屋無地震、火災、颱風受損;有漏水、油漆剝落,無海砂、輻射屋;無非自然死亡、無出租;經地政測量,標的房屋原建三層樓,一樓前、後、左側皆有增建,左側增建物有門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本件執行標的建物1098建號係未辦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5年8月17日)之第一種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且相關法規及限制

底價
8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15・桃園地院
持分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增建第1拍持分看照片 11 張
保證金 195 萬・投標 115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兄表示,目前標的房屋由債務人之兄長、大嫂及母親居住,債務人已經很久沒有回家;建物一樓堆滿雜物,前方停放機車處為增建,後方曬衣處亦為增建;建物二樓後方小陽臺為增建;建物四樓上方開放式遮雨棚(鐵製),經地政表示該遮雨棚非增建;本件執行標的建物960建號係未辦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

底價
97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桃園地院
+16%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64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於115年3月26日履勘,建物內有壁癌,現由債務人自住使用;本件標的土地為坐落基地不點交;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第1625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819 萬
每坪/市價(萬)
14.6 / 12.7
坪數
56.0
2026/10/21・桃園地院
+8%
點交・空屋或深鎖漏水第1拍
保證金 256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建物履勘時為一般住家,無人居住,一樓有神明廳,室內髒亂、灰塵滿佈、牆壁有水漬、會漏水、有壁癌、天花板滲水、水泥剝落及堆置物品(依債權人陳報之照片可知一樓門口堆;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1,280 萬
每坪/市價(萬)
25.2 / 23.3
坪數
50.9
2026/10/27・桃園地院
多戶合併拍賣
部分點交(需讀公告)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13,145 萬・投標 115年10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於113年8月14日現場查封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建號建物,查封時幾近完工,惟無水無電、無人居住使用;於113年10月23日現場查封405、406、407建號建物,查封時尚未完工(未安裝門窗、無水無電、年久失修),無人居住使用,且附連圍繞之土地難以通行、雜草叢生;本件拍賣標的1556、1560、1907、1909等四筆地號,係拍賣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有實際占有部分或共有人有分管之情形,故拍定後上開四筆地號土地不點交,其餘標的均予點交;本件拍賣標的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等十五筆建號建物,係第三人蘋果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為起造人而申請建造執照,後變更起造人為泰極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於100年11月11日完成樓頂板勘驗,原領(97)桃縣工建執照字第01210號建築執照已逾期失其效力;★第三人楊子瑜爭執其於108年4月1日購買編號「G1」房屋(即394建號),且業於114年6月23日經本院點交完畢,其為合法占有聲明系爭建物不得點交,業經本院裁定駁回,如後續第三人聲明異議並經判決確定不點交,則本件標的(即394建號)不點交,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如第三人後續主張為其所有,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此部分以實體訴訟結果認定,如判決認定確非債務人所有,則撤銷此部分拍賣程序,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本件拍賣標的405、406、407等三筆建號建物,係第三人傅傳憲以其為起造人而申請建造執照,經桃園市政府於97年12月5日准予給照(執照字號為:(97)桃縣工建執照字第會溪01209號);嗣第三人傅傳憲申請變更起造人為債務人泰極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再變更起造人為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進度50%)

底價
65,72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桃園地院
-25%
點交・第三人占用漏水增建第1拍
保證金 71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5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原承租人在場,原承租人表示本件房屋有漏水,屋內多數物品為其所有,債務人已無出租本件房屋,原承租人之後會搬走,又地政人員表示本件房屋有增建;又據債權人陳報之照片所示,本件房屋有多處油漆剝落、牆壁有裂痕,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第778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底價
355 萬
每坪/市價(萬)
9.2 / 12.2
坪數
38.7
2026/11/04・桃園地院
-13%
點交漏水未保存登記第1拍
保證金 75 萬

現況 本院執行人員於民國114年7月15日現場執行時,建物為無水無電,屋況很差,有壁癌、漏水情形;134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之危險,不得異議;本件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尚未編定土地使用類別,屬山坡地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及風景區之土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7條規定,適用林業用地之管制,其餘土地適用國土保安用地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故按土地法第 17條規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民國114年11月6日溪警分刑字第1140034881號函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376 萬
每坪/市價(萬)
13.0 / 15.0
坪數
28.8
2026/11/05・桃園地院
-9%
點交・債務人使用未保存登記第2拍
保證金 81 萬・投標 115年11月5日上午10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據債務人洪秀花在場稱,為其與兄長洪却福 (同為本件債務人) 居住使用,另共有人間無書面分管協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本件第1107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底價
406 萬
每坪/市價(萬)
20.8 / 23.0
坪數
19.5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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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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