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現況 土地為林業用地,依土地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林地、漁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應買人請特別注意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一門牌為灣丘30號之2建物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912地號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2土地現部分為空地,部分有鐵皮建物坐落,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編號4土地上有磚造廢棄物數棟及鐵皮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民國112年5月15日查封時,編號1土地現況為雜樹、雜草,其上有廢棄貨櫃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部份為(松樹王)之祭祀設施、部份既成道路、餘為空地,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內庄184號、187號)坐落,部分建物無人居住,部分建物有人居住,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上有2間建物坐落,編號2號土地為雜草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
現況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上有一間三合院、一間鐵皮屋占用,部分空地,編號2號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巷道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新岸內1之2~1之8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雜樹、雜草,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查封之土地少部分種植果樹,少部分為私設通路供對外出入通行使用,少部分有工寮坐落堆放農機具使用,大部分為雜竹林
現況 拍賣土地屬重劃區內耕地出賣,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本件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正覺街102巷40弄56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
現況 查封時,編號1、2號土地上有一棟磚土造建物(門牌號碼為中正路341巷號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系爭土地是屬重劃區內耕地出賣,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編號1、2號土地均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均作為巷道使用;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西庄4之3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上開建物之占有之法律關係均不明,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之土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現場執行時,系爭土地均為道路,鑑價報告記載:編號5土地上另現況部分有鐵建物,部分放置盆栽,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查封之土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拍賣土地是屬重劃區內耕地出賣,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惟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臺南市官田區中華路二段83巷5弄2號之一層樓建物坐落,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而依鑑價報告所載該四筆土地大部分為雜竹雜林,且依航照圖研判部分有雞舍,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另債權人陳報稱649地號土地現為道路(水溝通行)使用,650-1、651-1地號土地現為空地;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記載,997地號地上有廢棄貨櫃屋兩個,廢棄車輛一部及建築鷹架一批,雜草叢生;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上開地上物皆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其權屬及占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現況 2394、2395、2396地號現況有鐵皮建物及數棟廢棄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況
現況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土地上有無人管理之竹子、芒果樹及龍眼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226、226-16地號土地相連且合併為大成路二段143巷及143巷5弄道路使用;226-17、220-618地號土地相連且合併為大成路二段143巷道路使用;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座落建物,門牌:中西區青年路122號,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又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地上作物種植者身分及其占有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又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地上作物種植者身分及其占有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
現況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查明現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溪埔地,上有雜草,旁邊為蕭隴文化園區,是否有佔用仍須鑑界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另鑑價報告稱:拍賣之土地為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停車場用地,現況為農牧使用,種植芒果等;上開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東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西南側臨約2公尺寬之產業道路(惟較少出入,有長些雜草較不易通行),使用現況為部分芒果樹、部分雜木林
現況 查封時,編號1~6號土地相連,為未臨路之雜草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座落,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建物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宜;又建物所有權人如有地上權或租地建屋之情形,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現況 拍賣之1704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紅磚造房屋是否占用,仍須鑑界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為剛採收完的田地,現場債務人陳福恭、陳紗在場陳稱有承租他人耕作,後債權人陳報土地承租人經陳福恭告知土地要變賣,承租人於民國114年11月不再續租,另債務人陳福恭於民國115年5月5日向本院陳報標的目前無人耕作,亦無出租;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3土地現均為道路、編號2、4土地現部分為空地,部分各有一鐵皮建物坐落,占有之法律關係均不明,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況有多筆建物坐落,建物占有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現況 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系爭土地上有種植芒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堤防內之空地,部分種植玉米,部分有宮廟外圍之涼亭占用,地政機關在場人員指出,此處容易淹水,惟實際使用情形
現況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相連,均為雜果樹,編號3土地有水池、棚架、水塔佔用其上,又該等土地之雜果樹茂密,無從判斷是否有墳墓藏匿其中;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況種植果樹、部分生長雜草雜樹,其中,編號3土地部分為水池、產業道路、坐落棚架及水塔,前述地上物、農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官方資料去哪裡看
本站的法拍資料都來自下列官方來源;每筆標的的「看法院公告」可直接展開公告原文,並連到法院的原始檔。
- 司法院 法拍屋查詢系統
全台地方法院的待拍、應買公告與拍定價格;每案有拍賣公告 PDF 與照片。
- 司法院 資料開放平台(法拍待拍/拍定)
資料集 22892、22893,JSON 格式;拍定資料只保留近三個月。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拍賣網
行政執行(欠稅、罰鍰等)的不動產拍賣公告與結果。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部分法院委託的拍賣在這裡公告,本站尚未收錄。
查封筆錄、鑑價報告不在網路上公開,須依拍賣公告記載的時間到該法院民事執行處閱覽;投標前建議實際閱覽並到現場查看。
資料與方法
- 本站是公開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非投資建議,不推銷、不仲介、不代標。本站不是賣方,與法院、行政執行署及債權人無關,不收任何佣金。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全台待拍、應買公告、近三個月拍定,含點交)與司法院開放資料,每日更新並累積歷史;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已拍定不動產(每季,回溯到 108 年)。不含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受託拍賣。
- 法拍公告的『樓層面積』是主建物面積,比實價登錄的含公設面積小(實測約 63%);先依同一戶過去成交、同棟、同社區或同區的公設比換算成同口徑面積。
- (拍定價或底價)÷ 換算後坪數 ÷ 附近 1 公里、近 3 年相似成交的加權中位單價 − 1。只對「單一房屋、非持分、含土地、主建物已登記」的標的計算(附帶的未保存登記增建不影響計算,但會列在備註,出價時要自行扣減)。「市價信心」是市價估計的可信度(0~1),<0.6 時折價僅供參考。
- 照片由法院委託的估價師拍攝,著作權屬於拍攝單位,本站只提供連結;點「法院照片」會開啟司法院的照片頁。
- 法拍另有風險與成本:可能不點交、有占用、需自行處理瑕疵與稅費;折價不等於獲利。投標前請調閱法院拍賣公告與鑑價報告。
- 行政執行署的標的不提供點交欄位;「承受」(債權人以底價承受)不是市場成交,未列入。拍賣日已過兩週仍未見拍定的,視為流標或停拍,不再列為待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