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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法拍屋

全台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署的法拍。每一筆都拿附近相似成交比市價,看底價與拍定價到底便宜多少。法拍不經實價登錄申報,這是實價登錄看不到的成交。每日更新。

第一次看法拍?三分鐘看懂流程與風險
  1. 點交最重要:「點交」代表拍定後法院會協助排除占用、交付房屋;「不點交」要自己處理占用(常需打官司)。「住宅點交・車位不點交」多半沒問題,「第三人占用」「部分建物不點交」要特別小心。
  2. 拍次與底價:第 1 拍底價依鑑價,常高於市價;沒人買就流標,下一拍降約兩成。三拍都沒人買會出「應買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可用底價直接承買。
  3. 要準備的錢:投標時繳保證金(約底價 20%),得標後通常 7 日內要繳清尾款;法拍屋不易貸款,請先確認資金。另有稅費、欠繳管理費、整修費。
  4. 投標前一定要做:讀法院公告(本站每筆都能展開全文)、到法院閱覽查封筆錄與鑑價報告、到現場看屋況與占用情形。持分、增建、非住宅的標的新手不建議。

想看數字:法拍屋風險與點交:1,828 件法院公告的實際統計(整戶與持分的不點交比例、誰住在裡面、不點交是否比較便宜)。

投標前:法拍屋怎麼買:流程、保證金與要出多少才標得到・三拍、四拍、應買公告:各拍次底價比市價便宜多少。

目前待拍
194
含應買公告 42 件
7 天內開拍
62
件
底價低於市價兩成
19
可比 64 件中
點交
43%
其餘為不點交、部份點交或見公告備註

拍次越後面,底價越便宜

各拍次底價相對附近市價的中位差距。第 1 拍底價多依鑑價訂定,常高於實際成交;之後每拍約降 20%。

第1拍
-15%
54 件待拍・20 件可比
第2拍
-19%
45 件待拍・15 件可比
第3拍
-26%
30 件待拍・11 件可比
第4拍
-50%
22 件待拍・6 件可比
應買公告
+4%
42 件待拍・12 件可比
拍次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3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0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臨鳥松路40巷,目前地上有建物;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3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6月8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數棟建物座落其上(門牌號碼為灣內二巷23之1號、25號、31號玉旨天音宮等),部分土地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6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0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04地號位於美濃區德興里,屬鄉村聚落邊緣,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魚塭,惟實際使用情形及魚塭使用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且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依謄本所載,604地號土地標示部註記「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民國72年10月8日」;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6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2年12月5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其上有一無門牌之磚造平房,佔據該屋之人自稱其係債務人蔡O源之親戚,由其自住使用,並稱該屋確實無門牌號碼,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較土地共有人優先之承買權

底價
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債務人於前案民國114年3月10日現場查封時在場稱,建物為其餘共有人居住使用;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據土地登記謄本所載,9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遊憩用地

底價
8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17日指界時陳稱485地號土地現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0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04地號位於美濃區德興里,屬鄉村聚落邊緣,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魚塭,惟實際使用情形及魚塭使用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且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依謄本所載,604地號土地標示部註記「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民國72年10月8日」;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5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上開建物為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179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另據民國115年2月作成之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未臨路,為單獨持有之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樹林,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形狀成不規則形且地勢起伏,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89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5年8月6日具狀陳報,土地現無人使用;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5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2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4地號土地上為雜樹林,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上為雜樹林,無人占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20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6月2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21地號土地上為雜樹林,無路可達,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債務人自行使用

底價
10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2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土庫段三小段187地號目前為空地,並劃分車位出租使用;又據鑑價報告所載,3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1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6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990、990-1、991地號土地現況為巷道,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3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2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土庫段三小段187地號目前為空地,並劃分車位出租使用;又據鑑價報告所載,3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22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4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上開作物及停車位皆係其他共有人種植及經營出租;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土地有部分出租他人,為其他共有人出租,債務人無使用土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清楠段111地號、土庫010203(續上頁)第五頁標別: 3段二小段547、54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土庫段四小段13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六龜區仙人圳段1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六龜區仙人圳段127地號現況為農業使用,多停耕狀態,部分灌溉水池及集貨場,地籍不臨路,須經他人土地通行,對外通行道路:西側(4公尺);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3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2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2月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39地號土地上有香蕉園及一座土地公廟,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上之地上物均為共有人所有;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1639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1639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1639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1639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含建物與農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

現況 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底價
6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8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1080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1080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524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52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90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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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查封時,土地係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9 萬
每坪/市價(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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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有租約共有物變賣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7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6月4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2筆土地上有一鐵皮屋,經勘測作為福特汽車保養廠師傅休息使用,為福特廠搭建;據福特廠經理在場稱,不知道當時是否有承租,須經由福特廠進出通行;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7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國中用地,676-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2筆土地均未臨路,目前有鐵皮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3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看照片
保證金 21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606-5、607地號土地現況均有部分為道路與水溝,供大眾通行使用,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底價
10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26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上為雜樹、雜林、零星龍眼果樹、產業道路及2座墳墓,債權人代理人則稱現由共有人使用,分管情形不明;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36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底價
18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標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954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標95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28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標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954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本標95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查封時,土地係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查封時,土地係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底價
1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4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共有人之一楊○和在場稱,上開鐵皮棚架係伊搭建的;又據鑑價報告所載,40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臨未開拓之計畫道路,現況為雜樹林,未臨接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7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6-1地號土地為民治路之道路,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係民治路道路,供人車行走使用;106-1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見公告備註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103 萬・投標 115年10月21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5月4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本件三宗不動產現均為雜樹林

底價
5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債務人使用第3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26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坐落新尖大橋前,其上為產業道路、果樹,債權人代理人則稱現由共有人使用,分管情形不明;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0/22・高雄地院
純土地
點交第4拍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11 萬・投標 115年10月22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拍定後無人管理使用部分點交

底價
5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7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另債權人代理人稱現由共有人使用;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

底價
13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4拍看照片
保證金 307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53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7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為民族路185號及173之2號建物之間,現為水泥空地,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土地目前現況為空地及供通道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3・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投標 115年11月3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1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8月12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目前為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南路139巷通行道路,約略位於門牌號碼為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南路138巷10號至23號建物之間,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5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因未臨路且無適宜道路可通行,僅能依地籍圖套繪航照圖位置遠眺本件土地之現況及狀態,土地形狀為不規則形、地勢為緩坡,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標的均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2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上午9時30分
底價
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04・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2 萬・投標 115年11月4日上午9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5、20地號土地有部分少範圍種植零星果樹,6地號土地因未臨路且無適宜道路可通行,僅能依地籍圖套繪航照圖位置遠眺其現況及狀態,3宗土地形狀均為不規則形,6地號土地為山坡下低窪處,15、20地號土地為緩坡且臨約3公尺寬之興中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標的均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116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沿民昌街20巷,31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319-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1,79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32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16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3拍看照片
保證金 32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底價
5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305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5筆土地沿民昌街、民昌街20巷,33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現況為道路,36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332、33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333-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11月18日具狀陳報,335、336地號土地周邊已建築為社區,且目前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雖編定為商業區,惟無法作商業使用

底價
58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155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沿民昌街,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77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359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5筆土地沿裕昌街49巷,37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現況為道路;372、372-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372-2、372-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四種商業區;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11月18日具狀陳報,373地號土地周邊已建築為社區,且目前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雖編定為商業區,惟無法作商業使用

底價
1,28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0・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155 萬・投標 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沿民昌街,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1,52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共有物變賣第2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39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現況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

底價
6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看照片
保證金 28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917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917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917地號土地上之果樹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無直接臨路,目前遠眺現況為雜林,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12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8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5月20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上有未保登建物、雜草及樹木,經鄰居在場稱平時為林○進一人使用,上開建物後方種植水稻;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位於美濃區龍山里,屬鄉村聚落生活地區,現況為建築房屋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建物坐落權源及作物種植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且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24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本院復於民國115年7月20日再執行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17地號土地上有門牌為茄萣路一段109號、111號建物佔用其上,另據債權人於115年7月20日具狀陳報,517地號土地上有門牌為茄萣路一段109號、111號之兩棟未保登建物,屋主表示該建物係祖產,目前由家族共有人居住使用;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51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51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5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1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57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7月2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現坐落一棟住、商辦大樓(門牌號碼為明誠二路419號),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78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共有物變賣第6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5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據債權人鄭秭育在場稱,17地號上之宗祠係土地其他共有人興建,為祭祀之用;18地號上之芒果樹亦為土地其他共有人所種植;復據債權人鄭秭育於民國114年10月1日具狀陳報,17地號上有鄭氏宗族納骨塔一座,為共有人所有,另竹林、麻竹筍為債權人鄭秭育所有;18地號上有共有人墳墓一座及果樹,北邊土地已下陷;又據鑑價報告所載,3筆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外,土地坡度陡峭,17地號編定為一般農業區林業用地,18地號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23地號編定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作物種植權源及建物、地上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2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11/11・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第4拍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投標 115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位於美濃區廣九街與廣福街口東南側,近鄰廣林社區活動中心,292地號鄰地建物門牌為廣福街152巷25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有若干果樹,未臨道路;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5
可應買至 10/1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位於美濃區廣九街與廣福街口東南側,近鄰廣林社區活動中心,292地號鄰地建物門牌為廣福街152巷25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有若干果樹,未臨道路;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6
可應買至 10/16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282 萬
底價
1,40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農牧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種植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2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17
可應買至 10/17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4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農牧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種植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3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6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及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底價
2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1
可應買至 10/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及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1 萬

現況 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0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空屋或深鎖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空屋看照片
保證金 72 萬

現況 本件於民國114年8月1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32地號土地上有一磚造平房(夢裡東巷1-4號,可能為舊門牌號碼),似無人居住;640地號土地為雜草,可能占用一部分道路(育德一街);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36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4
可應買至 10/24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0 萬

現況 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占用權源情形;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9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8
可應買至 10/28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97 萬
底價
48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28
可應買至 10/28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41 萬
底價
20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1
可應買至 10/3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7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2月1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三筆土地現均為雜樹林,其中78地號土地上另有一鐵皮工寮及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共有人如主張優

底價
8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7/31
可應買至 10/3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8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2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363地號土地上有數十棟建物(建物群)及一部分空地,門牌為廣興街91號、89號、89-1號、89-2號及後面之建物,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為共有人所有;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4363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436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28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07
可應買至 11/07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距「小林紀念公園」約850公尺,原有道路已崩塌毀損土石掩埋無法通行抵達;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1
可應買至 11/11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3
可應買至 11/13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4月21日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為面積甚大之冠木林地,無人占用,其上有3、4棟建物,慈善巖寺廟之建物皆坐落此土地上,其他建物所有人不詳;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6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2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7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五種住宅區,75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其餘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新庄仔路);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30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作為道路使用;本件土地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2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7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五種住宅區,75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其餘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新庄仔路);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11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屬非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010203(續上頁)第五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夏股擬       判:擬    判育區農牧用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為雜木林,未臨計畫道路,現況為植木及農作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2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34 萬

現況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筆土地作為巷道使用(湖內區中正路2段576巷);本件土地均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114年司執字090191號 財產所有人:劉祐愷即黃趂之繼承人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高雄市 湖內區 草仔寮 212 26.35 全部 148,000元備考 使用分區:鄉村區

底價
170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0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屬非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為雜木林,未臨計畫道路,現況為植木及農作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底價
48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3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位於湖內區湖內里地區,位湖內區普濟自辦重劃區範圍,經查該重劃區尚未辦理完成,相關法令規定及流程進度依重劃計畫書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現況為部分建築房屋、部分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1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有租約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 萬

現況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屬非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010203(續上頁)第五頁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夏股擬       判:擬    判育區農牧用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為雜木林,未臨計畫道路,現況為植木及農作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19
可應買至 11/19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9 萬

現況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6-1地號土地為民治路之道路,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係民治路道路,供人車行走使用;106-1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45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0
可應買至 11/20
・高雄地院
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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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55 萬

現況 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底價
274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4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8日指界時陳稱本標土地係為位於門牌號碼尖山巷171之1號慈鳳宮前方之尖山巷道路用地,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棗子等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1
可應買至 11/21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4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8日指界時陳稱本標土地係為位於門牌號碼尖山巷171之1號慈鳳宮前方之尖山巷道路用地,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棗子等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高雄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114年9月10日履勘時依地政人員指明:722地號為福德二路224巷巷口前方之土地,為供通行使用;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9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4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第三人占用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20 萬

現況 273-2地號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273-9地號現無債務人或第三人現實占用,且未臨路,拍定後亦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3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3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1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5
可應買至 11/25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1 萬

現況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底價
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具狀陳報,75-133地號目前無種植經濟作物,無任何租賃關係;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業用地,現況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樹與香蕉,部分生長雜樹

底價
6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占用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5 萬

現況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3月1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32地號土地部分為水泥道路,部分為磚造平房(一層樓,戶政編定門牌已褪色不清)占用;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底價
77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點交有租約應買公告看照片
保證金 19 萬

現況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具狀陳報,75-133地號目前無種植經濟作物,無任何租賃關係;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業用地,現況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樹與香蕉,部分生長雜樹

底價
96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底價
2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2026/08/28
可應買至 11/28
・橋頭地院
純土地
不點交應買公告持分看照片
保證金 52 萬

現況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1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現為雜樹林區,惟實際使用情形;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

底價
259 萬
每坪/市價(萬)
— / —
坪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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